石榮有點不安地看了一下葉鳴緊繃著的臉,猶豫了好一陣才說:「葉書記,開發區的土地使用稅稅額跟主城區的地段是一樣的,每平方米每年的稅額是十元。不過,這幾個企業占用的土地,好像並沒有繳納土地使用稅。具體的情況,需要問地稅局的人才清楚。」
葉鳴生氣地說:「你身為開發區黨委書記,這麼一大塊土地交沒交土地使用稅你都不清楚嗎?我問你:今年縣地稅局為開發區稅務分局定的地稅收入任務是多少?目前完成了多少?雙過半的目標實現了嗎?」
石榮被葉鳴問得張口結舌,紅著臉答不上來。
一旁的開發區主任李默高忙出來給石榮解圍:「葉書記,按照我們領導班子的分工,財稅這一塊是開發區副主任楊志偉分管的,石書記平時也很關心財稅工作,但可能對一些具體數字不是很清楚,要不,我打電話將楊志偉和地稅開發區分局的負責人叫過來吧!」
地稅開發區分局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接到李默高的電話後,開發區分局局長曾高峰很快就跟在開發區副主任楊志偉身後跑了過來。
葉鳴等楊志偉和曾高峰局促不安地站到面前後,問道:「縣地稅局今年向開發區分局下達的稅收收入任務是多少?目前的進度怎麼樣?完成了雙過半任務嗎?」
曾高峰答道:「我們分局今年的保底任務是6800萬元,目標任務是7500萬元。截止到六月三十日,我們入庫地方稅收2680萬元,完成保底任務的3941,完成目標任務的3573,沒有達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要求。」
葉鳴用手指了指周圍那一大片土地,又問:「這些已經被轉讓的土地,向你們地稅局申報繳納了土地使用稅嗎?」
曾高峰有點茫然地看了看那一片土地,低聲答道:「葉書記,這片土地因為一直沒有單位進駐生產經營,找不到納稅人,我們以為可以不要徵稅,所以」
葉鳴喝道:「你這個分局長到底懂不懂業務?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新徵用的非耕地,從徵用的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就是徵用或者購買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這裡1600畝地,都是轉讓給了企業的,你怎麼說找不到納稅人?你們這是嚴重的瀆職失職。
「剛剛我估算了一下:這裡總共1600畝地,每畝地每年的土地使用稅稅額是666667元,1600畝地一年就是1000萬左右的稅收。四年下來,你們少徵稅款4000餘萬元。這個數字,足夠你們判刑坐牢了。我聽徐泰來副縣長說,你們縣局局長一直在叫苦,說北山縣經濟形勢不行,稅源越來越少,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很大。可你們卻放著這裡每年一千多萬元的稅款不去徵收,這是什麼性質的行為?」
曾高峰被這一番聲色俱厲的呵斥嚇得心驚膽寒,垂著頭不敢作聲。
蘇雪玲一直在冷眼旁觀,當聽到葉鳴口裡冒出那些非常專業的稅收術語、尤其是聽他居然把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幾條第幾款都背出來了時,眼睛裡流露出了既驚訝又佩服的神色,目不轉睛地盯著葉鳴那張因為神色冷峻而顯得更加輪廓分明、更加魅力無窮的臉,陷入了一種沉思般的恍惚狀態之中
直到曾高峰被葉鳴呵斥得面如土色、垂頭不語時,蘇雪玲才從那種恍恍惚惚的狀態中清醒過來,見現場的氣氛非常尷尬,便給曾高峰等人打圓場說:「葉書記,這個事情也怪不得地稅局的同志。如果一定要追究責任,那第一個要追究的就是原來的張書記。我記得很清楚:當初為了吸引這些企業家回家鄉投資,張書記給他們許下了幾個諾言:第一,在開發區零地價轉讓兩百畝土地給他們,用於興建廠房和附屬設施第二,在他們的工廠正式生產之前,免徵土地使用稅和其他稅收第三,在正式生產經營的三年時間內,地方稅收採取「先征後返」的優惠政策,就是先徵收入庫,再通過縣財政返還給他們。
「為了讓這些企業家放心,當初張書記還召集國稅局、地稅局、國土局等部門開了一個聯席會議,現場向他們宣布了縣委確定的這幾條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並說如果哪個部門不執行這些政策,就以破壞北山的經濟發展環境論處。我估計,縣地稅局之所以沒有對這1600畝土地徵稅,就是在執行張書記的這些指示。」
葉鳴聽到蘇雪玲這番話,心裡不由有點納悶:聽她話里的意思,好像對張建坤頗為不滿,有點故意將矛頭引向他身上的意思。但是,開發區的這八位北山籍企業家,又是她和張建坤一起招商引資引過來的,她與張建坤的關係應該非常好才對,怎麼現在她反倒把責任往張建坤身上推?
不過,這些疑問只是在他腦海里一閃而過,很氣惱地說:「張建坤同志怎麼能夠這麼做?他制定的這些土政策,都是與稅收法律政策相牴觸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他的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是擅自作出的,縣地稅局完全可以不執行嘛!」
隨後,他又問石榮:「按照相關政策,投資商購買了土地使用權後,在兩年內必須投資開發,否則的話,政府有權收回這些土地。現在四年過去了,這八家企業老闆都沒有進行投資生產,你們怎麼不聯合國土部門將這些土地使用權收回來?」
石榮苦笑了一下,指指那幾棟廠房說:「葉書記,這些人狡猾得很呢!兩年來,我曾經向張書記匯報過,說這些企業家都不來投資,這些土地應該收回來。沒想到,一個月不到,這八家企業就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每一家都花了一百多萬元,剷平了山坡、修通了道路,並建了幾棟廠房。然後,他們就振振有詞地說已經在這裡投資開發了,縣裡無權收回他們的土地使用權。張書記也說他們既然搞了基礎設施建設,以後應該會來投資的,指示我們不要收回他們的土地,所以就造成了現在這種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