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網紅店,越冉老遠就看到了長長的排隊隊伍。
程一鶴停好車,拉著她往裡走時,惹來一串嫉妒和仇恨的目光。
越冉用手遮掩臉面,哎,太丟人了,你們要仇恨就仇恨他呀,別瞪著我,我是無辜的。
他才是萬惡的資本家,隨時感覺特權在身一般。
當進了包間,越冉才將手抽回。
「怎麼?不排隊進來,你還不好意思了不成?」
「特權加身的資本家,別總是理所應當的口氣好不好,別人排隊,你幹嘛不排?」
「這家店的老闆是我朋友,我到我朋友家來吃飯,我還要排隊?」
「又是你朋友,你朋友可真多!」
「普天之下,只要是同類,都可以成為朋友。眾生皆是朋友!」程一鶴要了一瓶紅酒,給越冉倒上。
越冉將杯子推到他面前,「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尤其跟流氓在一起,我更不可能喝酒!」
程一鶴輕哼了一聲,「我流氓?我要是流氓,當初在溫泉池裡早就將你給辦了。
在你臥室里趁你熟睡也可以將你拿下。
可是你看我多紳士,多君子!不但沒霸王硬上弓反而還請你吃大餐,來,喝點兒酒,祝你成功進入益新傳媒。」程一鶴端起面前的杯子敬越冉。
這小子說得也是,要是真耍流氓,有的是機會對她下手。
看來,他還是有一定原則的,能夠進益新傳媒的確值得慶祝,於是越冉端起旁邊的茶水,「好吧,謝謝你的盛情,我隨意,你幹了!」她抿了一小口茶水。
程一鶴爽快地將那半杯喝完,然後又倒上。「娛樂圈不適合你,我就想知道你為何要進去。」
「我想紅,想掙錢,幫我爸爸續夢。
最重要的是,我想要實現我的夢想,我要唱歌,出專輯,讓全世界都能聽到我的歌聲。」越冉沒說其中一個原因還因為要還他的錢,免得他又出什麼么蛾子。
「不錯,為有夢想的人乾杯!」程一鶴又將那半杯紅酒一飲而盡。
越冉要了一杯可樂,她要時刻保持清醒,免得這小子又玩兒什麼陰招。
程一鶴大方地讓她以可樂代酒。
在喝酒的間隙,越冉用濕紙巾卸了臉上的妝容。
「就是,趕緊把你這可怕的妝容給卸掉,誰給你出的損招,讓你化成這樣?」
「這哪能叫損招,這叫妙招好不好!
效果就是,那些老總一個也不敢靠近我。躲我躲得遠遠的。」
程一鶴回想到剛剛拉越冉走時,那些人驚訝的表情,忽然開懷一笑,「你這鬼靈精怪,虧你想得出這主意來。這樣一來,就免得得罪人。」
「那當然,我要是打扮漂亮了,萬一哪個老總把我瞧上……」
「他敢!遇到這事兒你不知道提我名字嗎?說你是我女朋友,我看他們誰敢動你一個手指頭。」
「誰信我是你女朋友,你女朋友遍地都是。
再說了,萬一別人痛恨你,報你名字不就更糟糕了。」
「哎,你是不了解我在商場上的厲害,下次,哦,不,沒有下次。反正遇到緊急情況,報我名字就對了。」
「你名字是護身符嗎?那麼管用?」
「管不管用,你試了就知道了。」
「還有,以後我在益新傳媒你可不要說認識我。
並且,更不能利用你的職權給我好處。要是讓我知道,我就辭了那工作。」
「我知道你那臭德行,我對你的實力有信心,不需要我出手,你就會大紅大紫的。」
兩人舉杯共飲,程一鶴始終能找到敬酒辭,一杯又一杯地喝著,當喝到第四瓶的時候,越冉感覺程一鶴醉了。
他醉了以後,就開始掏心掏肺地說著真心話,「你知道嗎?我想你能相信我,我們兩不要被什麼誤會牽絆住。
我最討厭的就是誤會來誤會去的,導致本就相愛的兩人走散。
有什麼誤會解釋清楚了不就好了,別一條道走到黑,完全聽不進別人的話,以為說的都是騙人的。
有時候別以為自己是聰明人,以為自己相信了就是被騙了。
其實不然,有時候男人說的話,是真話,只是女人偏要以為是假話,到最後,弄得彼此有了嫌隙。
我和你在一起,我希望你心裡是透亮的,因為你是聰明人,雖然,我經常說你傻。」
越冉聽著他的酒後真言,真想笑,此時的程一鶴太可愛了,說話那麼誠懇,而且臉色紅潤,真惹人憐。
「還有,那個吳璟軒你真得離他遠點兒,我派人查了他好久一直都沒查出什麼眉目來。
想想得多可怕,這人藏的得有多深啊。」程一鶴見越冉沒有回應她,直接上手就是一摸臉,「我說話你聽到沒?」
越冉甩開他的手,「聽到了,聽到了。都喝醉成這樣了,還不忘隨時占別人便宜,真是個色鬼!」
時候不早了,越冉看了一下手錶,已經晚上九點多了。她該回家了。
這時她才意識到大事不妙,程一鶴都喝醉了,誰開車送她回家?而且,這頭豬誰送他回去?
她自從高三畢業拿了駕照後一直未曾進行過實操,怎麼?今晚開他的加長版林肯來練手?想想都是多麼刺激的事情。
她不知哪裡來的興致,果真將程一鶴扶上車,自己坐在駕駛座上。
開車前,心裡有些小激動,對於任何一個司機而言,能夠開豪車心裡自然高興。
她看了看後排睡得跟豬一樣的程一鶴,自己更放開膽子打開了火。
女司機上路,方圓十公里的行人和車輛請注意,尤其對於新手女司機而言。
一路上其他車輛貌似都能感受到這輛加長版林肯的司機是一位新手女司機,所以紛紛繞行,免得剮蹭到了豪車。
不過,到家門口,她能感受到已經遭剮蹭了五六次,不是其他車輛來刮蹭的,而是她刮蹭了那些花台、路障、欄杆之類的。
看來她這個私家女司機請貴了,維修費可能都要好幾萬吧。
不過,她感覺還不錯,至少將程一鶴安全送到她家了,因為她壓根兒不知道他住別墅區的哪棟,於是就直接將他帶回了家。
反正她爸爸認定了程一鶴是她的男朋友了。
再說了,他也不是第一次住她家,她似乎習慣了。
還有,連她住的房子都是他買的,他理應可以上去睡一覺,反正有間客房。
她將他扶下車,順帶觀看了一下自己的成果,不錯,就是得讓萬惡的資本家流點兒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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