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絲絲不過是用了極簡單的一條計策。
她早就以重金聘那閒漢領頭之人,只說她近來夜不成寐,似覺得自己屋內進過宵小,可是財物卻無有所竊,讓人睡不踏實。
對其言道,為求心定,她想了這法子,這幾夜故意放鬆警惕,調開院中人手,自己宿於別處,等那宵小賊人來了,若出了響動,就請他們衝進去抓人。
閒漢們本就是為官人、娼妓們跑腿打雜之人,有這樣的買賣自然不會拒絕。
為了求逼真,絲絲已經讓他們在此處守了三日。
前兩夜都一無所獲。
今夜,正好是第三夜。
那些閒漢興奮異常,完成了絲絲姑娘的囑託,就能領取工錢,還能把宵小之徒扭送去官衙出出風頭。
自然,這法子也是傅念君的交代,絲絲去辦,如此作為,誰都查不到她傅念君身上。
同時,這幫閒漢里,也安插了個把傅念君的人,什麼時候衝進來,不讓荀樂父子逃脫,必要之時「認出」他們父子,提醒眾閒漢……
一切都在傅念君的掌握之中。
閒漢們以為自己不過是來捉宵小匪類的,誰知道他們一衝進來,竟看到這香艷場面。
一個堂堂的朝議大夫,竟和自己的親生兒子,在這裡嫖一個不知哪裡來的女子,這真真是駭人聽聞的一樁大醜事!
朝議大夫荀樂也不算多頂破天的大官,何況此時的風氣,為官者不敢做那些豪強之舉,得時時小心謹慎,出了這樣的醜事,百姓是隨時能夠去揭發他的!
那些閒漢中又有幾個是痛恨貴人,心態擺不正的刁民,立刻就大呼小叫起來:
&如畜生!禽獸行徑,令人髮指!」
有人也咋咋呼呼地去扯開魏氏的手腳和蒙眼的素綾,魏氏終於在燈火下露出面容,只是一臉的懼意。
那人見她臉生,忙喝道:「快來認認,此婦人是誰?看來並非是妓啊!」
荀仲甫顫顫悠悠地回頭看了一眼,差點昏倒。
怎麼會是魏氏,她怎麼會跑到絲絲床上來了!
怪道適才的覺得她肌膚與絲絲差別甚大,竟、竟真的是一招李代桃僵……
突然有人一聲高喝:「且把這淫蕩婦人拖去當街上讓四鄰認認,官人與良家婦人私|通乃是大罪!」
這顯然是個有見識的人,還知律法。
國朝不管官員狎妓,可與良家婦女有私卻是削除官銜的罪責。傅念君所知的記憶里,荀樂被削官放歸,並不是因為他與親生兒子同宿一女,畢竟這只能作為道德層面上的譴責,而是因為魏氏是個良家婦女。
傅念君就是因為這一點,才要如此費心地做這個局。
如果今日在榻上的,是一個賤籍之妓,荀樂父子的事只會當作一件醜聞,而不會上升到律法層面。
那句話提醒了眾閒漢,他們抓住了貴人的醜事,立刻起勁地要把荀樂父子往街上拖,屋裡熱火朝天地充斥著吆喝聲,調笑聲,根本沒人去管那三個面無人色的當事人,更有人扯著魏氏不顧她衣裳不整,邊拖還要邊罵兩句「盪|婦」解氣。
魏氏只渾身瑟瑟發抖,滿臉淚痕,全程不敢發一言。
她和荀樂父子都已然明白,他們是入了別人的局,中了別人的套。
她害怕的,也不是自己身敗名裂,而是無法與郎君交代啊!
想到這裡,她心一橫,就要甩脫握住自己手腕的那人,往旁邊柱子上撞去。
&能讓她尋死!」
有人大喝。
正是適才那個提醒他們要把幾人拉扯去街上的人。
&用綾羅繼續捆縛住她,去喚絲絲姑娘。這賊婦人要護狗官,一死以解危局了!」
幾人聽到她要與狗官相護,更是氣急,魏氏根本無從申辯,就被人利落地重新綁了起來。
眾閒漢有了領頭出主意之人,再也不是適才一窩蜂的雜亂樣子。
很快就把荀樂父子二人與魏氏隔開來了。
絲絲很快就到了,與幾人商議,先去通知衙門,畢竟涉及到朝廷命官,他們都是庶民,無法做這個主。
荀仲甫已被人堪堪搭上了外袍。
他此時雖手腳被制,卻依然赤紅著臉大聲叫喚,「絲絲這賤人,害我如此!賊婆娘,你不得好死!你這千人騎萬人壓的母狗……」
他的叫罵被一個壯漢當頭甩了一個巴掌打斷,荀仲甫的臉上也被其唾了一口唾沫。
&你個入娘的小賊,人模人樣,卻敢與老子一道幹這檔齷齪事,還敢說旁人污你,你豈不是連自己親娘都玩過了,當真是狗都不如……」
荀仲甫目呲欲裂地瞪著他大罵:「好個賤民,我堂堂荀家郎君,你敢說這樣的話!」
旁邊打了酒邊喝邊等官府衙役過來的眾人都笑起來。
&明日,你與你老子的醜事被揭發出來,看誰還認得你這個荀家郎君!」
他們敢這麼無所畏懼,也是因為絲絲已經請了臨街一個官媒來認魏氏,那官媒認得的人多,見到魏氏就嚇得不輕,眾人才知,原來這同時與父子二人有奸的婦人竟也是官家夫人。
&必是性淫,一個男人滿足不得她!」
&燈瞎火,自己摸過來讓人玩,可真是下賤!」
&不是,想喊冤都不成了,有人看見她是自家坐車過來的。」
&真風騷,可憐她那做官的夫君只得做個龜兒子了。」
這樣的話,他們說的時候一點都不避諱魏氏。
魏氏手腳被縛,做不出任何反應,眼淚乾了流,流了干……
絲絲正在門外與那官媒說話,話語中帶著惶恐:
&前荀郎也常問我借地方,我這幾日因宵小之事神思倦怠,一時忘了曾許諾他今夜借春風樓與他,真是無意撞破了他這事。誰知他、他竟用我這裡偷人……」
絲絲仿佛再也說不下去的,滿臉的不可置信。
那官媒也覺得今夜之事駭人聽聞,可是捉姦在床,已經什麼都清楚了。
&絲姑娘莫怪罪自己,荀大人自己犯了事,自有官府處置,就難為你這地方,被人弄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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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律法確實是不允許官員和良女那啥噠,宿妓可以。與現代截然相反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