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獾是條忠狗,鑑定完畢。
就算魏可再挑剔,也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
除了恐怖的叫聲,閃電般的速度,還有令人膽戰心驚的咬合力,雌獾和一般的寵物無異,總是圍著魏可身邊打轉,時不時對著魏可嗅嗅,或者用它的小鼻子輕輕碰碰魏可,似乎是在表示:
主人!我在這裡!快來安慰我一下!
「走開!老子不喜歡養寵物!」
魏可被煩的不行,他確實是不喜歡寵物的。
中國的軍營里,遠比其他國家的軍隊管理嚴格,哪怕魏可是軍官,他也必須按照規定來,被子必須疊成方塊,個人物品必須放置整齊,這還是因為他們是特種兵,如果是普通野戰軍,那就更嚴格。
你見過被子疊好後,用直尺去檢查的嗎?
還有,床下鞋子數量必須固定,不能多不能少,擺放順序不能亂,毛巾搭出臉盆的長度,必須是統一的,就連漱口杯里的牙刷,有毛的一面的朝向,都是規定好的。
紅箭是打仗的部隊,對於內務的要求沒有那麼變態,但總歸是不能飼養寵物的。
所以,哪怕雌獾再怎麼像寵物,魏可也不願意它圍著自己打轉。
連楚紅柳都看不下去。
沒別的,女人的愛心很容易泛濫,這隻雌獾在不發怒的時候,的確很像一隻可愛的小動物,讓楚紅柳看得眼饞,但又想不明白,雌獾為什麼就是不愛搭理她。
「沒道理啊!難道它是雌的,不喜歡女人?也不對啊!白小棉不是男人嗎?」
魏可在心裡暗樂。
他好像已經知道原因了。
左手!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他已經注意到,雌獾更喜歡在他的身體左側,而且,每當距離他的左手較近的時候,它就會不由自主伸出舌頭,輕輕地來舔他的左手。
剛開始的時候,魏可被嚇了一跳,以為它會突然對著他的手臂,咬上一口。
但不是,它的動作很親昵,一點沒有威脅性。
不管怎麼說,雌獾算是將功贖過,幫助魏可抓住了白小棉,魏可也不能過河拆橋,把它趕走,於是,兩人一獾,再加上被魏可拖在手裡的已經昏迷的白小棉,一個很怪異的組合,從鹽礦里走了出來。
「魏大哥,楚姐!你們抓住白家大少爺了!啊!這是……」
沃嘎見魏可和楚紅柳歸來,而且抓住了白小棉,很是高興。
但,緊接著他就看見了雌獾,臉色大變。
楚紅柳就在一邊,饒有興趣地看著,她當然是想看看,雌獾對沃嘎的態度。
只見,沃嘎很是恭敬地,雙手合十,對著雌獾行禮,這是栗敢地區當地人的常用禮節,一般遇到年長的,地位高的人,都會這樣做,以示尊敬。
然而,雌獾一點表示都沒有,依然跟在魏可的腳邊。
可以確定了,雌獾對什麼人親近,與性別無關,它只是願意和魏可親近而已!
「沃嘎,你為什麼要對它行禮?」楚紅柳奇怪問道。
「楚姐,在我們山里人的傳說中,雌獾才是這片土地的主人,我們人類只是客人。所以,一旦遇見雌獾,就必須對它保持尊敬,如果不敬,雌獾會發怒,山神也會降罪給我們!」
沃嘎說的真誠。
楚紅柳卻氣得翻白眼了。
對它不敬,雌獾就會發怒?
魏可不僅開口罵,還動手打它了,也沒見雌獾對魏可發怒,反而是她,僅僅想摸一下,就引得它發怒,這到底是誰敬誰不敬,這小東西也太沒節操了!
「沃嘎,腿上的傷怎麼樣了?」
魏可趕緊打斷,反正他猜到雌獾喜歡他的原因之後,就不想管了,它樂意跟著也無所謂。
沃嘎小腿被毒蛇咬傷的部位,沒有變得更嚴重,但,小腿依然腫著,若想讓他自己走回去,那也是不可能,所以,魏可決定背著沃嘎回鎮上。
白小棉呢?楚紅柳是沒有力氣把白大少弄回去的。
「你們看看誰動手,把這傢伙解決了吧!」
魏可一句話,就讓兩個人微微變色,即便是楚紅柳,臉色也變了。
戰場上開槍殺人,與面對面殺一個人,感覺能一樣嗎?
「你,不是三不殺嗎?」
楚紅柳憋了半天,才憋出這麼一句問話。
魏可笑笑解釋道:「他曾經拿著槍要殺我們,所以,就不是手無寸鐵之人。再者說,他手下那麼多打手,那些打手要殺我們,不要說他是個男人,就是老人,婦女,孩子,也殺得!還有,白家父子作惡多端,手裡冤魂無數,這種人,不在手無寸鐵之列!」
「哦,我懂了。原來很多人都誤會了你的意思,怪不得07從來不留俘虜。」
楚紅柳這才點頭,若有所思。
就在這時,旁邊的沃嘎,已經手持匕首上前,一刀,刺入了白小棉的心窩!
「我殺了白家大少!我是那措人的英雄!」
沃嘎的臉色有些發白,卻還是大聲地這樣說道。
轉過頭,他恭敬地對魏可和楚紅柳行禮道:「魏將軍,楚總指揮,你們幫那措人殺了白錦標和他的兩個兒子,那措人永遠感激你們,你們是我們的恩人!」
「胡說,什麼你們我們,現在我們都是那措人!」
「是啊,魏大哥,楚姐,我們都是那措人。」
沃嘎憨厚的笑了。
可憐白大少白小棉,若不是魏可來了,他以後很可能接他老子的班,成為那措的實際統治者,但很不幸,他先是被雌獾咬斷了腿,又在昏迷中,被沃嘎一刀宰了,臨死都沒弄清楚,自己怎麼死的。
消滅了白小棉一夥,魏可心情大好。
再加上,他和楚紅柳之間,彼此解開了心結,關係無形中近了一大步,有時候不用說話,只需要相互給個笑容,心裡就暖暖的,這一路走回去,就像一對戀人,結伴出外郊遊。
唯二煞風景的是,被魏可背著的沃嘎,以及跟在腳邊的雌獾,成了兩個大燈泡。
「我們給它取個好聽的名字吧?」
「哦,它是雌獾,要麼叫它小雌?不好聽。那就小歡吧,順口。」
「小歡,這麼簡單,你也太不費腦子了!」
「怎麼了?我沒叫它狗蛋就不錯了!」
「你!真俗!」
楚紅柳很不滿意,但,雌獾根本不講究,當魏可「小歡」「小歡」地叫著它的時候,小東西立刻歡快地圍著魏可的腳邊轉圈,顯然,對於自己有了一個名字,它是很開心的。
看到這一幕,楚紅柳滿臉黑線。
如果小歡是個人,她肯定上去踹一腳:沒腦子的笨蛋!人家拿你不當回事,你偏偏要湊上去,蠢不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