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手 第一百五十二章 責任分配

    短暫的沉默後,南宮騰飛舉下手,道:「不好意思,一號檢控官沒有完全表達檢控方的意思。最重要的還有一點,趙燕的男友並沒有和影后有任何關係,影后幫助趙燕的男友成為較為知名的歌手完全是看在趙燕面子上,另外影后成名後始終提攜趙燕。趙燕的行為已經突破了基本道德。」

    司馬落立刻回:「二號檢控官,你這刀補的非常精確,明是責怪你的夥伴,實際上將未確定的事變成事實,轉而進行深入的剖析。請問兩位檢控官,你們如何證明照片是趙燕流出去的?我有問題問證人。」

    司馬落反駁一通後,走到唯一證人王守身邊,問道:「王守,你看見趙燕拿走了錄像帶或者是膠捲嗎?」

    王守回答:「沒有,我只是看見趙燕去了勝哥的辦公室。」

    司馬落道:「也就是你無法證明趙燕是不是拿了錄像帶。」

    一號法官突然開口:「不好意思打斷一下,本法庭不適用疑罪從無,大概率可以證明就足夠了。已經證明趙燕有機會拿到錄像帶就足夠了,不需要證明趙燕是不是真的拿到錄像帶。暫時休庭半小時,餐廳準備了一些點心,半小時後開庭,按照順序,將先從沈冰的罪行開始庭辯。」

    ……

    司馬落的臉色不好看,餐廳里一個人靜靜的吃著下午茶,下午茶很豐富,有各式的手工點心,但是司馬落沒有任何心思在美食上。

    曹雲拿了幾籠小吃,倒一杯咖啡坐到了一邊,他能理解司馬落的心情。當一號法官說本法庭不適用疑罪從無時候,司馬落就等同被打了一記悶棍。不僅是司馬落,也『碘伏』了曹雲的認識。疑罪從無是兩大法系都承認的基本法理,也是律師打刑事官司最最最重要的一個基礎,只要證明某證據存疑,那此證據就是無效證據。

    再看司徒岩也不輕鬆,接下去的庭審是他和檢控官的過招。目前三被告,只有趙燕存疑,其他兩人等同是審判性質,而非庭審。這時候非常需要律師的發揮,因為這是道德法庭,不是正常法庭。

    反觀南宮騰飛心情還可以,臉上笑呵呵的對食物的味道表達出了開心。不僅如此,南宮騰飛還主動坐到了越三尺的身邊,越三尺剛開始似乎不太想理會南宮騰飛,但也不知道南宮騰飛說了什麼,兩人就開始竊竊私語。

    如果要曹雲下注,曹雲會下司徒岩,司徒岩拿茶壺的手很穩,倒的茶水也恰巧是八分滿。也就是說司徒岩的心是很靜的。至於南宮騰飛和越三尺,有句話說的好,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他們的位置是比較尷尬的位置,不能逼的太狠,但是也不想輸。

    如果沒有猜錯的話,南宮騰飛是希望越三尺能唱黑臉,所以毫不吝嗇的說了自己的見解。越三尺畢竟還是年輕,聽南宮騰飛無私的說明,頗有感謝之意。

    曹雲並不輕鬆,因為第二場戰爭可能就在今晚爆發。

    ……

    第一場戰爭終於開始了。

    越三尺道:「我認為沈冰沒有流出照片,沒有動機,也沒有這個必要,而且照片流出對沈冰本身是有巨大影響。影后去世之後,沈氏影業多次被調查,旗下多名知名藝人和沈氏影業解約,沈氏影業也陷入了為期三年的低谷。同時,沈冰是綁架的發起者,因果關係來說,沈冰對影后之死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是為首犯。」

    司徒岩道:「我看某人不順眼,打了他一頓,但是我沒有想到,在被毆打後,他會屈辱的跳樓自殺,我是不是殺了他呢?當然不是,沈冰的情況也是這樣。第一點,沈冰始終沒有將照片流出的意思,對李勝的要求也說明了這點。第二點,同樣的一件事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承受能力都不相同,自殺本身就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行為。受害者影后不是選擇配合警方抓捕真兇,而是選擇逃避自殺,這個結果絕對不是沈冰願意看見的結果。沈冰有沒有錯?有,當然有錯,他對很多人敬愛的影后下了此黑手。」

    「反過來問,如果沈冰綁架的是某不知名的普通女子呢?答案很明確,根本不會在烈焰法庭上提到這個案子。烈焰法庭首先要先證明自己的公正性,也就是說,首先要去掉影后這個身份再來考慮這個案子。再問,影后之死沈冰真的是首犯嗎?在先前庭審中,檢控方也同意流出照片的才是罪魁禍首。沈冰沒有必要為影后之死買單。」

    司徒岩:「簡單來說,沈冰想控制事態,要求是未沖洗的膠捲。但是到了執行時候卻出了問題,不僅膠捲被沖洗成照片,而且還多了一盤錄像帶。根據口供,沈冰多次找李勝,李勝對綁架的事根本不在乎也不在意,王守沖洗了膠捲,李勝維護了王守。事情已經發生,只能是這樣了。影后知道自己被拍攝照片,並沒有自殺,在拍攝完影片後仍舊出席一些活動。是部分粉絲的行為讓影后暫時息影。也就是說綁架,拍照本身對影后的傷害是有限的,絕對不會達到自殺的水準。」

    司徒岩道:「綜上所述,沈冰不僅不是影后之死的首犯和罪魁禍首,對影后之死的責任微乎其微。這裡,我首先要問一個問題,烈焰法庭,是不是你們殺死了沈冰的唯一兒子沈適?」

    被告席的沈冰立刻站起來,但是其脖子有一根繩子,被後面警衛一拉,不僅坐回位置上,還發不出聲音來,如同被人朝死里勒一般。

    一號法官道:「沈冰,不用著急,你沈家沒有絕後,沈適的女朋友已經懷孕五個月,你最好安靜和配合點。」

    司徒岩走到沈冰身邊,手拉住繩子,警衛鬆開一些,司徒岩在沈冰耳邊說了幾句,沈冰點點頭,深呼吸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緒。

    司徒岩道:「請烈焰法庭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三名法官互相交頭接耳一會,一號法官道:「是的,我們對沈冰進行了布控,沈適父子察覺到了不對,特別是沈適很聰明。在發現李勝的電話疑似被竊聽之後,就開始動腦子。沈適說服了沈冰自首,向警方說明一切。問題就在於沈適讓沈冰自首的時間,恰巧是過了綁架案20年的追訴期。所以烈焰法庭決定先從沈冰處拿一些利息。」

    一號法官道:「我們特意讓人留下了馬腳,比如打開沈冰家保險柜,拍攝了影后被挾持的照片,並且沒有將照片復位。而且還匿名聯繫沈冰,有人在追查影后的事。我們的初衷是希望沈冰能自首。但是根據我們竊聽的信息,沈適說服了沈冰自首的原因是,綁架案過了追訴期。沈適死亡當天,恰巧是20年前綁架案發生的當天,他們本打算第二天去警局。在這種情況,只能由烈焰法庭來彌補法律的空白。」

    一號法官道:「烈焰法庭承認殺死了沈適,三號律師還有其他問題嗎?」


    司徒岩:「沒有。根據我剛才所說,沈適對影后之死的責任微乎其微,既然烈焰法庭已經對沈家進行了懲罰,剝奪了一條年輕的生命。我認為烈焰法庭對沈家的懲罰應該停止,兒為父還債,債已經還清,請法庭釋放沈冰。」

    檢控官越三尺道:「現在很流行學生貸款,學生拿身份證不穿衣服拍照,有些學生還不起錢,照片被放到了網上。極個別的學生因為父母責怪等原因,羞憤自殺。我想請問三號律師,警方抓捕了非法貸款的首犯,會不會因為有學生自殺,而加大對首犯的懲罰?」

    司徒岩想了好久,終於點頭:「會,法庭會酌情考慮犯罪的後果。」

    越三尺道:「放款的人是不可能想到學生會自殺,但是因為他的行為,導致了學生的自殺,他必須接受更嚴厲的懲罰。這裡要特別注意,影后是在暴力逼迫下無奈被拍攝了照片,學生是自願拍攝照片,兩者本就有天壤之別。既然自願拍攝照片者自殺會加重刑期,那被迫拍攝照片者自殺難道就不需要考慮量刑嗎?這裡,我還要對三號律師提出的沈冰罪行微乎其微進行反駁,綁架案導致照片的出現,照片是導致影后死亡的原因。我同意將流出照片者定為首犯,同時我認為沈冰必須擔負次於流出照片者的責任。」

    越三尺補充:「我同意三號律師的看法,父債子還,債還清楚了,不要再為難沈家人。只是不同意三號律師微乎其微的說法。」

    一號法官道:「我們以簡單百分百為基準,請檢控官和律師對被告進行裁定,沈冰到底要負多少責任。至於100%的責任怎麼處罰,1%的責任怎麼處罰,這是法官的事。你們要辯論的是責任分配,而不是夠不夠還債。」

    法官說明了規則後,兩人都坐下來靜靜思考,最後司徒岩道:「我認為沈冰擔負10%的責任。」

    越三尺道:「按照我的分析,趙燕是流出照片者,應該承擔60%的責任,那沈冰和李勝各擔負20%的責任。」

    司馬落插口:「現在沒有定趙燕是照片流出者。」

    一號法官提醒:「沒錯,我們都同意沈冰不是照片流出者。」

    越三尺一時間不知道應該怎麼說,南宮騰飛道:「大家同意照片流出者責任為60%,三名參與綁架案的主要人員平分40%,每人13%的責任。」

    曹雲道:「我不同意李勝有13%的責任,原因是李勝並沒有太在意這件事,交代給了王守,王守既然坐牢十年,司法進行了懲罰,我想已經足夠了。李勝最多5%的責任。」

    一號法官問:「不考慮60%情況下,趙燕律師是不是同意13%責任分配?」

    司馬落道:「不同意,我認為趙燕在本案的作用小於李勝,趙燕是最低從犯,最多5%。」

    南宮騰飛道:「首先我們先排除流出照片的60%責任,綁架案的40%責任怎麼分配呢?首先,綁架案是沈冰策劃的,是沈冰邀約趙燕,請趙燕約出影后,也是沈冰找李勝綁架影后。從這點來說,沈冰承擔20%的責任並不為過。」

    一號法官道:「我同意檢控官的說法,誰流出照片先不管,先把綁架案責任劃分清楚,這樣才能定怎麼處置沒有流出照片的沈冰罪名。」

    南宮騰飛道:「本案是因為沈冰追求金錢利益而引發,我現在給3號律師一個機會,沈冰願意承擔20%我就不說了,不願意,我們還要繼續辯論下去。」

    司徒岩沉默許久問:「20%的責任需要死幾個人?」

    法官道:「需要如何處罰是法官的事。」

    沈冰突然道:「我認這20%。」他是聰明人,知道再辯下去,自己超過30%也不是不可能。

    司徒岩坐了回去,南宮騰飛也不再說什麼。

    一號法官道:「三名被告都參與綁架案,排除父母后,三名被告加直系親屬一共13人,也就是說,40%責任總數為13,每3%一條命。20%責任算你沈家六條命,沈適一條,接下去還有沈冰,沈冰妻子,沈冰孫子三條命,沈家一共只有四條命可以還債。所以,本庭宣判,沈家所有人全部處死。」

    眾人一片譁然,這也太狠了。

    一號法官不理會,繼續道:「但是本法庭不會這麼死板,如果接下去的庭審沈冰配合法庭,法庭同意留沈家一條命,至於是留誰,就由沈冰你自己考慮。」

    麻痹,這刀子殺人才狠。如同觸電,不小心觸電就觸了,和明知道有電去觸電完全是兩種心態。沈家被滅門和沈冰選擇活一人,既給了沈冰希望,又殘忍的要求沈冰做出抉擇,同時還彰顯了法庭的大氣。

    沒錯,正常都選孫子,這就逼迫沈冰要殺死自己和殺死與自己風雨同舟幾十年的老婆。就曹雲來看,如果自己是沈冰,自己寧可玉碎,不求瓦全了。人到了絕境,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

    當然,只是隨便想想,法庭確實給了希望,這個希望就讓沈冰在接下去的庭審中如同孫子一般的聽話。

    會玩,真會玩。你有槍,你想怎麼玩都可以。

    不過,有槍只能玩陰的,你本可以偷摸的進村,打槍的不要。但又想著立牌坊,那就有得玩了……搜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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