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的事情曾經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但是很遺憾,他的案子之後,洛杉磯的事情一件比一件大,這個時候,誰還關注你LGBT的事情?
除了那些利益相關的群體。
而約翰的案子再次被大家關注到,是因為這也是個正義執行的復仇故事。
只是這個需要復仇的主人公是為了自己。而受害者這一方並沒有同等的生命損失。
所以,雖然很多人支持約翰,但都會遺憾的說一句,我尊重並敬佩他的選擇,但也知道,他需要為此承擔後果。
哪怕是為約翰發聲的LGBT群體,也只是希望減輕罪罰。
喬納斯的做法則是證明約翰患有偶發性精神疾病。
如果一切順利,運氣極好,約翰又有很高的表演天賦的話,那就是多重人格。
而作為殺人的是復仇人格,這個人格在他的老婆死亡和那位經理進醫院之後,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而被約翰殺死了。
所以,殺人犯約翰並不存在。
就如同比利·米利根案一樣,那傢伙被以三項搶劫罪、三項綁架罪和四項強姦罪起訴,但是他卻聲稱對此毫不知情,最後,由一名博士和精神病專家進行評估,確認了他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並且他體內的多種人格狀態在犯罪時可能控制了他的身體。
最終,這傢伙被判了無罪釋放,但是需要長期的心理治療。
對於以判例法為準的美利堅司法制度,這是喬納斯能想到的最好的結果。
只是很顯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帕奇,或者說,帕奇這個流浪漢能擁有影帝一般的演技本就是一個奇蹟。
讓約翰做到帕奇那樣,實在是太難為他了。
某個在老公床上拉屎的專業演員演的都不如帕奇。
所以,這條路被約翰糟糕的演技給毀了,但依然可以證明約翰患有精神疾病,他需要去精神病院而不是監獄。
只要不是去的某個甚至能收押刺殺總統的精神病的精神病院,那就一切都好說。到時候操作空間就更大了。
不過喬納斯也聽從了修諾的建議,去找了王富貴。
但是對於證據破壞這事和控制陪審團成員這種事情,如果是修諾來做,那喬納斯是覺得百分百沒有任何問題的。
可是現在交給老王來做,喬納斯總覺得這件事不能指望。
所以,帶著這份忐忑,喬納斯還是整理了一下心情走上了法庭。
法庭上,作為約翰前妻情人的湯姆森作為證人到場,說了自己見到的東西。
「所以說,湯姆森先生。」喬納斯站起身子,平靜的問道:「在我的當事人進來之後,你就被他砸暈了對嗎?你並沒有看到我的當事人把受害者推下三樓?」
「我我當時還有一些意識。」湯姆森開口說道:「所以好像看到了約翰把人推下去的畫面。」
「這裡是法庭湯姆森先生,這和好像無關,根據醫院的報告,伱被送過去的時候還是休克狀態。」
「反對。」檢方站起了身子:「送去醫院的時候是休克不代表當時就已經休克,湯姆森可能是受到感官刺激之後被嚇暈過去的。」
「反對有效。」法官平靜的主持著這場庭審。
喬納斯對這個結果絲毫不意外,他繼續說道:「您說您當時有一些意識,所以您是親眼看到的嗎?」
「是的。」湯姆森說道。
「可是根據現場照片來看,你的臉上滿是鮮血,您是怎麼看清楚的?」
「當時屋裡面只有我們三個人,約翰向著潘妮走了過去。這是我看到的。」
「你剛剛還說你看到約翰把人推下去。」
「是的,我看到他走過去把人推了下去。」
「可是您當時已經被砸倒在地,有辦公桌擋著,您是怎麼看到他走過來之後又看到他把人推下去的?」
「我」
「反對。」檢方立刻開口:「當時證人頭部已經遭受重創,房間內只有三人,證人完全有理由可以這麼認為。」
法官卻只是回了句:「反對無效。」
而喬納斯沒有乘勝追擊,而是直接開口。
「我申請傳喚下一位證人法官大人,當時湯姆森先生的接診醫生。」
很快,一個新的證人走上了證人席,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之後開始講述自己知道的一切。
一切結束之後,喬納斯上前詢問:「請問科特姆醫生,您看到湯姆森先生的時候,他的樣子是什麼模樣的?」
「滿頭鮮血,如果再送來晚一點,可能就有生命危險了。」
「所有,他完全可能因為這個傷口而休克是嗎?」
「如果失血夠多的話,醫學上稱之為失血性休克。」
「反對。」檢方立刻開口:「辯方這是在混淆視聽,失血休克也需要時間。」
「反對有效。」
喬納斯聳了聳肩膀,然後繼續問道:「特姆醫生,請以您的專業告訴我,那個傷口的出血量,需要多久鮮血就可能會滿臉都是?」
「十到三十秒。」
「也就是說可能五秒鮮血就能遮擋視線了對嗎?」
「這個需要看傷口的方向和當時患者的身體姿勢。」
「那麼頭部遭受重擊會影響視覺嗎?」
「人的大腦在遭受重擊的時候的確會影響視覺,甚至短暫失明。」
「反對!」檢方現在有些生氣了,這個喬納斯,之前不是一直在從精神疾病方面入手嗎?現在他是準備幹什麼?
「辯方律師這是在故意引導。」
「並不是,這是一個常識問題,腦袋上都出現一個可以造成失血性休克的傷口了,那衝擊力需要多大?這種情況下,他是為什麼會在倒地的狀態看清楚一個人是怎麼把另一個人推下樓的?」
說這些話的喬納斯語速極快的補了句:「如果是約翰只是向著潘妮走去,但是被嚇壞的潘妮是在後退的時候不小心跌落的呢?」
他後面這句話幾乎是貼著法官對控方「反對無效。」這幾話說出來的。
檢方此時大概也明白了。這個喬納斯是準備直接廢了一個他們的一個重要現場人證。
他說這些與法律無關,完全是奔著陪審團去的。
陪審團雖然會在開庭之前接受一些培訓,但是法律意識和他們這些從業者還是有一些差別的。
這傢伙說這些不是為了真相,而是告訴陪審團另一個可能的真相,哪怕這個真相其實並不存在。
這種律師常用的套路。
證人問詢的過程很快就過去了,這件事的證人其實也就那麼多,喬納斯找的證人都是來證明約翰是個性格穩定的老好人。
這一點毋庸質疑,不是老好人怎麼會被男銅盯上?不是老好人怎麼會最後才發現自己其實被綠了。不是老好人的話,怎麼會都被這麼對待卻只是選擇流浪而不是去犯罪?
控方的證人則是在證明當天約翰的狀態很不對勁,完全可能殺人
而證人問詢環節之後,就是證物的呈現了。
控方這邊正在拿著幾張照片說道:「這是我們在受害者潘妮身上提取的指紋,從指紋的分布和位置來看,她完全有可能是被嫌疑人推下窗戶的,而且。當時在外面的員工也聽到了潘妮大喊讓約翰不要過來。」
在說完照片之後,就是法院向陪審團展示具體證物的環節了。
但是這個時候那位檢察官卻傻眼了。
因為法院那邊等待著人把證物帶上了,但是來的人卻雙手空空如也。
關於證物這事,是要提前交給法院保管的,在需要的時候,法院會向陪審團展示證物。
但是現在證物去哪了?
檢察官看著法官,兩人大眼瞪小眼了一會之後,檢察官眼中滿是,你快把證物拿出來的意思。而法官估計也覺得這麼下去不是辦法,咳嗽了一聲暗示道:「恩。檢方的鑑定報告呢?」
這話傳到檢方耳朵里,這位檢察官差點沒跳起來開罵。
因為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回他的問題:「不好意思,證物我搞丟了。」
不過在短暫的失智之後,這位檢察官還是快速冷靜了下來。畢竟證物丟失這種破事。在美利堅司法上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只是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一個流浪漢殺人的這種小案子,證物也能丟的。那不是一些敏感案子的專屬嗎?
「請稍等法官大人。」檢方就算覺得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但是因為以前的案子太操蛋了,所以有點責任心的,還是會帶著一些證據的。
因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檢察官可能需要隨身攜帶某些證物,以便在需要時迅速展示,比如一份鑑定報告。
喬納斯一開始還沒明白咋回事,但是現在他也發現不對勁了。
不是?老王他們不會真辦成了吧?但這是怎麼做到的!
證據鏈完整才是程序判罰的關鍵,約翰殺人的時候相當於一個小密室,如果沒有證明潘妮就是他推下去的完整證據鏈,那這群檢察官說的再多也沒用!
喬納斯臉上滿是幸災樂禍的表情,他發現,那些翻找文件的檢察官額頭已經開始冒汗了。
是的,控方現在已經慌了,他們翻找了半天,愣是沒從一堆文件裡面找到那個該死的鑑定報告!
我的鑑定報告呢!
我那麼大一份鑑定報告呢!
這一次,不等法官再說什麼。一個檢察官已經抬起頭:「我申請延期審理法官大人!」
那位法官喜出望外,他就等著這句話呢!畢竟證據是在他們手上丟的!
從法院走出來的喬納斯還覺得有點不現實,但是當他走進洗手間的時候。發現王富貴就在裡面的一個坑位上站著。
「怎麼做到的?」喬納斯走到旁邊的位置上裝作不認識。
「別打聽太多,現在有勝算嗎?」
「全部是勝算,不過你還能做到什麼?」
「再讓他們丟幾個關鍵的證據也不是不行。」
這一刻,喬納斯身軀忍不住微微顫抖了起來,一個律師,如果有了讓對手證據消失的能力
喬納斯感覺,美利堅歷史上第一律師的名頭正在向著自己招手。
不過喬納斯有一點不明白。這幾個被boss放棄的人。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大的本事?
寫的好累,關於類似劇情後回儘量不碰,畢竟都是從美劇裡面看的。而按照現實記錄又太無聊。
還有,上一章把約翰的名字寫成湯姆了,我也是寫完了才發現的,已經改了。一筆閣 www.pinbi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