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萬曆帝 第八十三章 袁咸安審案記

    眼尖的《順天政報》萬記者,是常年跑刑名監察線的,對官場比較熟悉,目光掃了一圈,把在場的官員看了個仔細,心裡有了數,不由暗暗咋舌。

    後面《灤河報》的鄧記者對這塊不熟,進來的官員沒幾個認識的。

    哪個衙門的官員都不知道,這報道怎麼寫?回去肯定要被報社的編輯罵。

    他急得抓耳撓腮,突然看到前面坐著的《順天政報》萬記者,是崇義公學出來的學長,以前還受邀回公學給大家上過課。

    後來在校友聚會上見過兩次,喝過一次酒。

    他就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拉了拉萬記者的衣襟。

    記者這個稱呼也是新進冒出來的,來源不詳,反正是隨著報紙盛行,需要大量記者編輯後流傳開來。

    「萬哥,萬哥!」

    萬記者回頭一看。

    「是我,小鄧。《灤河報》的記者,崇義公學隆慶二年畢業生。」

    萬記者一聽是崇義公學的學弟,臉上浮現起熱情,他戳了戳旁邊的同伴,「跟我學弟換個位置,回去請你喝酒。」

    同伴知道崇義公學、一念公學這幫人最講團結的,心裡不願,卻不敢得罪萬記者,訕訕地跟鄧記者換了座位。

    「師哥,晚生我剛跑通判署這條線,什麼都不懂,還請師哥提攜。」

    「好說,大家都是崇義公學出來的,互相幫忙,那是沒得話說。問吧,有什麼不懂的,你只管問。」

    「師哥,這堂上坐著的官老爺,晚生一個都不認識,這案子不知道怎麼動手寫。」

    「不急,多跑幾次,沒事就來通判署,去刑部和都察院轉轉,轉多了就都熟了。我們做記者的,靠的就是多跑多看多記。

    現在我給你介紹。主審官是順天府通判袁老爺,伱知道嗎?」

    「這個我知道。」

    「他左右兩邊是同審官,是通判署的判官,一個姓劉,一個姓趙。袁通判親自出面,他倆就是個擺設,也就結案簽名時動動手,待會肯定是天聾地啞。

    前面是三位書記官,專事筆記案情,你可以把他們當成是沒有感情,會自行寫字的毛筆就好了。

    不過中間那位姓茅,也是我們崇義公學出來的,嘉靖四十六年畢業,國子監律科生。

    你有機會認識認識他。書記官官階不高,才八九品,但是消息特別靈通,以後你想知道通判署什麼消息,問他沒錯了。」

    鄧記者馬上記下。

    「謝謝師哥。」

    「客氣啥!我們繼續。按照《范律》規定,審民事案時公堂左邊坐著的是原告,右邊是被告。

    審刑事案,左邊坐著的是公訴人,被告也就是案犯得跪在堂下。

    今天審的是刑事案,所以左邊是公訴人。你看,為首穿白鷳補子青袍的那位,是刑部中央檢法廳頭號檢法官,司法郎中張玉誠。」

    「張玉誠?」

    「對,是個老刑名。

    沒改制前,他是刑部主事。他手裡定過上千號人的死刑,有宗室王爺,有勛貴,有文武百官,有名士大儒。

    一支勾魂筆,筆下無無名之輩,人稱玉面判官。」

    鄧記者吸了一口涼氣,聽聽這外號,想想就刺激。

    看樣子今天這審案,會精彩無比。

    「張郎中左右兩邊三人都是他的助手,今天是他挑大樑,這三人無關緊要。最邊上兩位你要注意了。」

    「穿新式制服的那兩位?請師哥指教。」

    公堂左邊案桌上,最前面邊上坐著兩位,穿著類似隆慶二年制式軍裝的制服。

    藏青色,上衣下褲,扎著皮帶,圓檐帽,紅領章,肩章上的符號跟軍階類似,不過軍階是紅底黃色,它是藍底銀色。

    一個是兩槓三顆星,另一個是一槓三顆星。

    左臂有臂章,上面寫著京師警政四字,左胸有一塊小長方形白底硬布條,繡著兩人的名字。

    「他們穿的是新式警服,刑部王尚書看著新式軍裝眼熱,就叫人設計了這麼一套,用在他改制的警政部門裡。

    不過現在還只是京畿、直隸附近的警政部門有穿。

    看到沒,他們肩章上叫警銜,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再上面是准將、少將和中將,聽起來跟軍階很像。

    據說警政部門最高警銜就是中將。」

    「這些警銜也是王尚書改的?」

    「是的,不過聽說是王尚書先搞了一套,太複雜了,皇上知道了把他叫到西苑,兩人商量了一下就改成這樣。

    你看到沒,最外面那位肩章是一槓三顆星,是上尉,京師警政廳直屬分局刑偵大隊隊正粱四平。

    坐在他裡面那位,肩章兩槓三顆星,是上校,京師警政廳專管偵緝破案的副都事,嚴維安。案子名義上是他們偵辦的,按理要跟著一起來,隨時備詢。

    對了師弟,還記得不,這位嚴都事曾經去崇義公學上過課,做過我們教官。」

    鄧記者眼睛一亮,「師哥,你這麼一說,我記起來了。嚴教官,當時我們都叫他閻羅王。」

    「嘿嘿,記得就好。有機會叫他一聲教官,拉拉關係。我們做記者的,筆桿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就是消息靈通。

    京師地面上,消息最靈通的就是警政廳這幫人了。你把嚴都事的線拉上了,受益無窮!」

    鄧記者激動了,今天這審案來對了。

    「謝謝師哥,等審完案子,學弟請你下館子。」

    「哈哈,好說,好說。我給你繼續介紹。」

    「謝謝師哥。」

    「右邊是列席位,來的都是各衙門的人。

    那兩位穿鬥牛服的,是錦衣衛的人。不要聽外面瞎比比,師哥告訴你真相,這案子全程就是錦衣衛辦下來的,京師警政廳的人,就是跑跑腿。」

    「原來如此,所以他們也來列席。」

    「沒錯。

    旁邊那兩位穿鷺鷥補子青袍的官員,是都察院中央監察廳的司直主事,一個姓聞,一個好像姓吳。

    再旁邊兩位穿鸂鶒補子青袍的,是大理寺的司理推官,好像一個姓王,另一個我不大熟。大理寺管的都是通天的案子,我們接觸的少。

    還有那兩位,一位穿白鷳補子青袍的,是刑部辦公廳的郎中,好像姓張。另一位穿黃鸝綠袍的應該是他下屬。張郎中應該是奉刑部王尚書之命,來列席旁觀。」????兩人正說著話,袁咸安看著眾人都坐好了,一拍驚堂木,大聲道:「帶被告人犯!」

    前廊嘩的一聲響,有人緊張地站了起來。

    過了幾分鐘,十二名警員兩人押一個,押著六位穿著號衣囚服的人犯走了進來,依次跪在堂前。


    轟的一聲,前廊和前院都爆出整齊又響亮的驚嘆聲。

    前廊又站起了不少人,前院的人看不清楚,不由地往前擠,擠到人,踩到腳,很快就響起叫罵喧鬧聲。

    袁咸安一拍驚堂木,「把喧鬧之人給本官叉出去!」

    維持秩序的警員馬上衝進前院人群里,把吵得最凶的四人架了出去。

    袁咸安再一次高聲嚴申道:「再有喧譁擾亂公堂者,就不是趕出去,當場杖十下!」

    等公堂安靜,袁咸安說道:「林有才被毒殺一案,現在開審。書記官,開始點名人犯。」

    「是!」

    前面的一位穿綠袍的書記官站起來,拿著簿子開始點名。

    「賈友山!」

    跪在堂前一位人犯垂頭喪氣地答道:「在!」

    「賈友山,直隸河間府南皮縣人士,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原弘文館編撰.」書記官把賈友山的相貌大致說了一下,最後說道:「開審前本庭核對過賈友山左右拇指指紋,與卷宗中被緝捕時錄入指紋相同無誤。」

    書記官把六位人犯全部如這樣流程點名一遍。

    這六人有弘文館編撰,有詹事府右贊善、右中允,有翰林院侍讀和編撰,有通政司右參議。

    其中翰林院侍讀黃懷璧就是林有才的表姐夫,此案的主凶。

    書記官把六名人犯點完名後,袁咸安說道:「檢法官,請提請公訴文書。」

    張玉誠站了起來,大聲念起公訴書。

    「萬曆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原戶部稽核司正八品經歷林有才,因玩忽職守、懈怠誤政,經戶部銓政局合議,報戶部右侍郎批覆,將其給予免職處分」

    萬記者和鄧記者支著耳朵傾聽公訴書里講述的案情。

    其實案情並不複雜,要不然錦衣衛鎮撫司也不會這麼快就破了案。

    無非是黃懷璧聽到林有才因為頂撞張居正被免職,馬上帶著幾位好友跑到林家,名為安慰,實際上是勸林有才去告御狀,給張居正一個難看。

    林有才又不是大傻子。

    自己本來就理屈,確實是拖延政務,又頂撞上官,怎麼申訴都要吃處分。

    再去告御狀,簡直就是尋死。

    黃懷璧等人輪流上陣,鼓動三寸不爛之舌,慫恿林有才,還滿口許下各種承諾。

    什麼保你無事,下詔獄也能把你撈出來,完事後在張居正伸不到手的南京,再給你尋個肥差.

    林有才多猾的人,他會信?

    信你個鬼!

    他先是假裝答應,收下表姐夫等人湊的「壯行安家費」,二百圓銀圓,然後裝模作樣的不收拾行李,退掉定好的船票,出去街上逛了一圈,又回來了。

    等著林有才告御狀被嚴懲,好趁機一涌而上的黃懷璧等人,傻眼了,你這不是在欺騙善良誠樸的我們嗎?

    感覺受到傷害的黃懷璧等人一合計,無毒不丈夫,死了的林有才比活著的林有才更有用處,於是就置辦一桌送行酒送到林家,酒水有毒。

    林有才喝完酒後很快就中毒身亡。

    黃懷璧等人裝作聞訊趕來的樣子,慫恿家屬鬧事。

    可林家家人也不傻,這事一看就有蹊蹺,先報官再說。

    黃懷璧等人沒有辦法,就雇了十幾個潑皮無賴,搶了林有才的棺槨,抬著準備去戶部鬧事,還沒出坊就被警政廳的人攔住,然後錦衣衛鎮撫司接手

    關鍵是查到讓人信服的證據。

    張玉誠在公訴書里提到了某藥店掌柜,指證買藥的主犯,黃懷璧的好友之一賈友山,是他打著毒老鼠的旗號,買了三兩砒霜。

    砒霜是劇毒物,一般藥店沒有賣,有賣的都會做好記錄,免得牽連自己吃官司。

    藥店賬簿上有那位賈友山的親筆簽字,當然了,用的假名,但筆跡認得出來。

    公訴書還有林有才妻妾和家僕證詞,證明了黃懷璧等人與林有才互相忽悠的過程,以及證實是黃懷璧家僕送來酒菜。

    警政廳在封存的林家酒罈殘餘物里檢出砒霜毒物.

    然後是賈友山等四位人犯的供詞

    黃懷璧死不招認,但是沒關係,有足夠的人證物證,證實他是主犯。

    張玉誠邊念公訴書,邊叫助手把證詞、物證展示給眾人看。

    後面又讓警政廳刑偵大隊隊正粱四平講述偵辦此案過程。

    眾人聽得入神,林家家眷不由大哭,邊哭邊罵黃懷璧等人。

    前廊和前院的人忍不住議論起來,這些讀書人,真是心黑又膽小,只知道叫人去送死,自己卻不敢上前。

    慫恿不成,居然敢殺人,這時膽子卻有了。

    鄧記者向師哥萬記者說出了自己疑惑:「師哥,這幾人好歹也是進士翰林,讀過書的人,怎麼做起事來沒頭沒腦,最後還殺起人來。」

    「學弟,你要是聽老前輩說起以前辦案的事,就不會怎麼想了。

    以前辦案,多半是和稀泥,那有這麼容易破案?沒聽說嗎?以前破案,全靠兇犯自首或親人檢舉。

    再加上這些翰林以前都有面子,五城兵馬司的御史多是他們的同科同門,打聲招呼,這案子就稀里糊塗地過去。

    按照服毒自殺辦,再鬧一鬧,給內閣一個難看,他們出口惡氣。

    黃懷璧他們蠢就蠢在還用以前的老黃曆算今天的凶吉,那算得准個屁啊。

    新政新氣象,這些還在坐井觀天的人,根本沒適應過來。」

    等張玉誠念完公訴書,展示完證詞和物證,還傳喚了四位證人,當堂作證。

    一個小時後,袁咸安問六位人犯有什麼要申訴的?

    四人當場認罪,請求輕罰。

    黃懷璧和那位關參議,死活不認罪,嘴裡念念有詞。

    「清者自清!」

    「天日昭昭!」

    天日你個錘子!

    袁咸安一拍驚堂木,滿堂鴉雀無聲。

    「現在本官宣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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