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炮灰,要逆襲麼 53.世界三 豪門假子

    這是和抓文機器作戰的防盜章, 跳定的妹子別急稍後就可見正文了!  林諾又爬了兩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動, 身上的水漬凝成的薄冰便發出碎玉般的輕響, 簌簌的往下落, 他也懶得再費靈力捏什麼避水訣, 就隨它去了。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 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 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霉催的系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 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發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 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系統纏上,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 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 卻沒想到這破系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相比起來, 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 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 遇上什麼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諾生性倔強,不僅不曾妥協,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麼多任務什麼獎勵都沒要過,只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只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系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發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系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麼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麼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裡卻嘆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麼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繫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麼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裡,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發,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僱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麼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麼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餵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麼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歷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里,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裡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痒痒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里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里,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噁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慾薰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麼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面的次數也不超過十次,每次說話不超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可是他分明連這是什麼體裁的詩歌都不知道,更不明白,秦漢的「漢」字,到底指的是什麼。

    他這是被什麼孤魂野鬼上身了嗎?想起那日不知何處涌動的熟悉力量,比起被孤魂野鬼上身,他寧願相信,他自己才是那個孤魂野鬼。

    可是,從小到大的記憶和情感,偏偏又是如此清晰深刻。

    ……

    韓朴收拾停當出來的時候,琴歌已不在房中,韓朴對這質子府熟悉的很,很快就在園子裡找到了他。

    琴歌正在舞劍。

    琴歌劍舞,琴歌擅琴、擅歌、擅舞,卻並不擅劍,劍在他手中,不過是一件起舞的道具罷了。

    琴歌舞劍,雖華而不實,但卻好看到了極致。

    皎白的月光下,一身白衣的少年仿佛全身都在發光。翻飛如雲的廣袖,柔韌旋折的腰身,飛揚輕舞的青絲,寒光四溢的長劍……韓朴形容不出,卻只覺得少年的每一個動作,都散發著致命的吸引力,勾著他的眼睛去看,勾著他的心狂跳,害的他不敢說話,不敢呼吸……

    少年的動作原是舒緩輕盈的,到了後面卻漸漸激烈了起來,人在地上騰挪翻轉,劍在空中飛舞劈刺,一劍快過一劍,一劍重似一劍……韓朴耳中仿佛聽到戰鼓驚天,眼前仿佛看見雷霆怒降,只覺得心驚肉跳,久久不能回神。

    終於,雷收鼓歇,風平浪靜。

    琴歌收劍入鞘,看見的便是韓朴瞪著眼、張大嘴的蠢樣子,皺眉道:「怎麼?」

    不過他這樣子,蠢歸蠢,並不惹人討厭就是,雙目清亮有神,只見驚嘆,不見其餘。

    韓朴吞了口水:「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秦鉞對你那麼……」

    琴歌打斷道:「秦鉞沒見過我舞劍。」

    「啊?」不太可能吧?

    琴歌淡淡道:「琴歌劍舞就算是消遣之物,也是供我琴歌自己消遣時日、自娛自樂所用,不是為了取悅旁人。」

    「哦……」韓朴不知該如何接話,想了想,道:「不如,我教你劍法吧!」

    琴歌詫異的看了他一眼,搖頭道:「不必。」這時代,藝不可輕授,何況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武功絕技?何況他並不覺得自己需要這種東西。

    韓朴勸道:「你那劍舞,好看是好看,可劍是殺人的,光好看有什麼用?」

    琴歌道:「我能編出這世上最好看的劍舞,自然也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

    韓朴道:「好看和殺人,這是兩碼事好吧?要按你的說法,那些跳舞的小嬌娘豈不是個個都是高手?」

    「他們不行,我可以。」琴歌頓了頓,肯定道:「我當然可以。」

    韓朴對琴歌莫名其妙的自信很是無語,道:「你就算要自創劍法,也要先熟識……」


    韓朴話說到一半便說不下去了,因為他發現琴歌不再舞劍,改為一遍遍練習單一的直刺動作,他閉上眼睛,似在簡單枯燥的重複同一個動作,但精通劍法的韓朴卻看得心驚肉跳:琴歌的每一次動作都不完全相同,他似乎在不斷做著細微的調整,讓這一擊更快、更准、更狠、更無懈可擊!這一切仿佛出自本能。

    他忽然有些信了琴歌的話,他也許真的能創出這世上最厲害的劍法——原來這世上,真的有天生就會用劍的天才?

    琴歌一面閉著眼睛比劃,一面道:「你若閒著沒事兒,就去幫我找一柄劍來。」

    韓朴這會兒哪裡捨得走,悻悻然道:「你手裡拿的不是劍嗎?」

    琴歌道:「太輕。」

    跳舞的劍,和殺人的劍,終究是不同的。

    「哦。」

    琴歌道:「你知道錢匣子在哪兒,自己去拿。」

    韓朴怏怏應了一聲,剛走了兩步,忽覺不對,一回頭便見琴歌忽然彎腰吐了一口鮮血出來,臉色蒼白,身形也有些不穩。

    韓朴神色大變,兩步跨到琴歌身邊,將他扶到一旁石凳上坐下,扣住他的碗脈。

    琴歌對吐血這回事兒早已習以為常,用茶水漱了口,訝然道:「你還會醫術?」

    韓朴沒好氣道:「閉嘴,別說話!」

    許久之後,神色凝重的鬆手道:「你怎麼會受了這麼重的內傷?明明上次還好好……」

    忽然臉色劇變,怒道:「秦鉞到底對你做了什麼?」

    琴歌難免又想起那些噁心的玩意兒,臉色有些難看,口中道:「一點小傷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小傷?」韓朴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麼情形?你現在就像被摔的滿身都是裂痕但還沒完全碎掉的花瓶,一陣風吹來,或者咳嗽一聲,都有可能就那麼散了!」

    彎腰蹲在琴歌身前,沉聲道:「上來!」

    「做什麼?」

    韓朴沉著臉道:「我先送你回房,然後去請大夫。」

    琴歌很難解釋他現在身體的狀況,也懶得解釋,道:「我房中匣子裡有個綠色的瓷瓶,裡面是秦逸配的藥,你跑的快,幫……」

    話還未說完,韓朴便跑的沒了影子。

    琴歌閉上眼,回憶剛才練劍的感覺——總還是差了些什麼,仿佛本來握在手心裡的東西,如今卻隔了薄薄的一層屏障,無論如何都觸摸不到。

    那種感覺要怎麼才能……總不能再找個人來氣自己一回吧?

    正皺眉琢磨,忽然手腕被人捉住,琴歌一睜開眼睛,便看見韓朴正怒氣沖沖的看著他,怒道:「你不想活了?」

    琴歌看著被韓朴抓住的右手,默默將不知何時並成劍的手指放鬆,推開他的手,給自己倒了杯水。

    韓朴臉色很難看,道:「你還沒放棄?」不然怎麼會這個時候還在想著劍訣?

    琴歌皺眉,他不願騙韓朴,也解釋不了自己如今的狀況——他身上的傷看著雖重,實則並不致命,那股力量雖然將他身體給崩壞了,但同時又它牢牢粘合了起來,且在不斷改善著他的體質。可以說,他現在的狀況,除了時不時吐那麼一小口血,疼那麼一陣子以外,實則比任何時候、任何人都要好。

    口中道:「韓朴,我讓你跟著我,不代表你可以隨意干涉我的事。」他倒是想說自己沒事兒,可也得有人信啊!

    韓朴怒道:「為了一個秦鉞,值得你這麼拼命嗎?」

    琴歌不吭氣,端著杯子慢慢啜飲。

    韓朴見他全然未將自己的話放在眼裡,怒道:「好,若不是因為我,你也不會傷成這樣,既然你這麼放不下,我去替你殺了他!」

    轉身便走。

    琴歌喝道:「韓朴!」

    秦鉞重傷初愈,正是戒備最嚴的時候,這時候去刺殺和找死有什麼區別?

    韓朴停下腳步,卻不回頭,冷冷道:「你讓我別管你的事,那麼我的事,你也別管!」

    「我也懶得管你的事,但有幾句話要和你說清楚。」琴歌語氣平靜:「第一,我的傷,和秦鉞沒有直接關係,和你更不相干,不要什麼都攬在你自己身上。第二,我沒有拼命,便是拼命,也絕不會是為了秦鉞,只可能是為了我自己。第三,我的傷,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麼回事,它不會因為細心調養而有半分好轉,也不會因為我練武而有半分惡化。」

    琴歌頓了頓,繼續道:「這些話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隨你,你要去殺秦鉞也隨便,只是和我半點關係也沒有,你要去送死也別打著我的名義去。」

    韓朴半天沒動彈,琴歌正惱怒他的執拗,卻見韓朴忽然轉身,一溜煙回到琴歌身邊坐下,將藥瓶放在石桌上,殷勤的替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笑嘻嘻道:「吃藥,吃藥!」

    琴歌瞪著他——這人的臉怎麼能變得這麼快?

    韓朴嘻嘻笑道:「你的話我當然信了。不過難得你這麼關心我,一口氣說這麼大一段話,我還想再多聽兩句呢,誰想等了半天你都不吭氣。」

    琴歌頓時無語,默默將藥吃了。

    雖秦逸的藥對他的傷沒什麼用,但止疼效果卻極好——每次發病時,那種整個人如同四分五裂似得疼痛,讓不怎麼怕疼的琴歌都覺得有些難以承受。

    琴歌坐了一陣,緩過勁來,正準備將韓朴攆走好繼續練劍,忽然聽到有人聲,轉頭看去,只見樹林那邊幾個燈籠晃動著,似是一路朝他的小院去了。

    韓朴道:「應該是傻大個兒回來了,還帶了人呢。」

    ……

    餘生帶了四個人走,卻帶了四十個人回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成幾排,等著琴歌來挑,管事兒的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陪著不是,說自己考慮不周云云。

    質子府的人手原就該由大秦配備,是以琴歌並不推辭,挑了四個三四十歲、看著乾淨利落的婦人,讓管事的將其他人帶回去。那管事的又極力建議他多留了一個廚娘、一個針線嬤嬤和兩個車夫、長隨。

    餘生帶人去安置,韓朴在一旁唉聲嘆氣,抱怨道:「人家挑人,都撿年輕漂亮的,你倒好……好歹留一個給你我養養眼也行啊!」

    琴歌在南楚的時候,身邊也愛用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如今卻不知怎的變了想法。女孩子若生的漂亮,即便是賣了身的下人,也難免多了幾分驕矜,他以前是樂得哄著她們的,便是丫頭們對他使性子發脾氣,也覺得是別有情趣……如今卻沒了這種心思。

    皺眉道:「你不覺得他殷勤的過分了嗎?我總覺得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麼。」

    韓朴道:「怎麼會?秦鉞迷你迷成那樣,他不殷勤才奇怪吧?」

    「贏……」琴歌忽然醒悟,他果然是糊塗了!

    當初刺殺秦鉞失手被擒,他自覺必死,為保易安,他告訴秦鉞,只有做出迷戀易安之態,大事化小,才能迷惑齊人——可是秦鉞便是再迷戀易安,也不會因此放過直接下手的刺客。

    如今他活生生的在這裡,顯然是他自個兒取代了易安「被迷戀」的位置……

    琴歌扶額:「明天你拿著我的信物去南安茶樓去一趟,告訴他們過兩日我要去喝茶,讓他們留一間靠窗向南的房間。」

    韓朴眨眨眼:「額?」

    喝個茶而已,要這麼麻煩?

    琴歌淡淡道:「留在這裡,就是被捆了翅膀的麻雀兒,便是將武功練得再高有什麼用?總要先離了大秦再說。」

    韓朴道:「離開大秦啊?這還不容易?這我本行……」

    忽然想起論起逃脫的本事,這少年只怕不在自己之下,恍然道:「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走啊?我看你就別妄想了,秦鉞怎麼可能放過你?」

    琴歌道:「沒試過的事,就不要說不可能。」

    起身回房。

    如果不算被鎖在床頭的手腕的話,這待遇還算不錯。

    「公子,您醒了?」圓臉大眼,身材嬌小的少女端著藥碗進門,笑道:「大夫也說差不多這個時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藥來。對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藥碗,將琴歌的頭墊高了些,道:「公子昨兒夜裡發了熱,這是大夫開的藥。來,奴婢餵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時候,琴歌穿著一身單衣被折騰這麼久,還潑了幾身水,不病才怪,皺眉問道:「這是什麼地方?」

    小桃詫異道:「這是宮裡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兒公子病著,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兒可是大王親自安置的公子您,還請神醫務必治好您的傷……奴婢在這裡三四年了,從未見過大王對誰這麼細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著小桃的手喝了兩口,皺眉:丁點兒大的勺子,餵兩口還要擦拭下嘴角,這是要餵到什麼時候去——這種喝藥法,他寧願被人捏著脖子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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