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投稿的故事,李唐詩覺得不能太過平淡,更不能無實。
所以,想來想去,李唐詩決定把前世聽到過一件真實事件,改篇成短篇的小故事。
故事名為《一諾千金》
主要內容是一個女孩,在父親犧牲後,媽媽無法承受丈夫的去世,而喝農藥殉情追隨而去,扔下才八歲的女兒,獨自活在世上。
開始,親戚朋友會看在父親是軍人,並有撫血金的前提下,照顧一下,時間一長,女孩便成了人嫌狗嫌大家都踢來踢去,不願意收養的孩子。
還是後來與父親一起出任務的戰友李明,在治好腿傷並得知消息後,把女孩接回了家;女孩的到來引起了李明與夫妻的爭吵。
李明因出任務傷了腿,腿治了三個月雖說好了,依舊成了瘸子,無法像正常人一樣方便找工作,照顧家人。
而且李明的妻子肚子裡龍鳳胎,且又即將生產,沒房子存款又少還要養雙方老人,壓力特別大。
李明最後還是說服妻子,畢竟女孩的父親是為了救李明而犧牲的,他答應了對方,照顧好他的妻女,妻子已經自殺,女兒,李明說什麼也要照顧好。
借用了一些關係,終於把女孩寫進了戶口本內。
為了能讓女孩活得更開心些,李明帶著懷了龍鳳胎的妻子以及女孩,遠離女孩的故鄉,回到李明的老家,在鄉下以種田為生。
李明說到做到,只要自家孩子有,女孩都有一份,甚至女孩有的比後面生的弟弟妹妹更好,女孩到李明家的八年,得到的確實和親生爸媽一樣多的關愛。
然而好景不長,在女孩十六歲那年,養父母意外去世,臨終前交待女孩好好照顧弟妹。
兩個弟弟妹妹還小,而女孩也正好初中畢業,她果斷放棄了已經考上的縣高中,獨立一人承擔撫養兩個弟弟妹妹的重任。
為了能賺錢養活弟弟妹妹,並不讓他們輟學,女孩起早貪黑幫人看牛養豬、割稻穀、洗衣服,做飯、照顧老人,一切能賺錢又不用離開兩個弟妹的前提下,任何髒活累活,她都願意做。
慢慢的兩個弟妹也漸漸長大,開始懂得美醜,也學會了與人攀比,變得越來越好面子。也就越來越嫌棄女孩,覺得她沒有本事,穿的衣服太過時太舊太破,做的飯菜也少油少鹽;同學們都嘲笑他們有個窮得和乞丐差不多的姐姐。
為了不讓同學們嘲笑自己,他們選擇了住校,儘量的不回家,卻又理所當然的從女孩這裡拿錢,他們認定了女孩是家裡的老大,養他們是應該的。
多少次女孩生病都捨不得去買藥治病,就想省點藥錢;弟弟妹妹們不回來,女孩開始會擔心,時不時的走路提些吃的送過去,就是想多省下公交車的路費。
後來聽到有弟妹的同學取笑她,女孩怕丟了他們的面子,便再也不去了。
都是找同村的人順便帶去。
就這樣,女孩以一己之力把兩個才八歲的孩子,帶到十八歲,並送他們考入大學,而當時女孩也不過才二十八,卻已經像三四十歲的老婦人,彎腰駝背大病小病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