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被程咬金嚷嚷的有些汗顏,尷尬一笑,心中頗為納悶:真實歷史上,程咬金這個大潑皮不是在李密領導瓦崗寨後,才帶人投奔的嗎?
現在才大業九年,李密跟著楊玄感正在洛陽一帶轟轟烈烈搞造反呢?
他怎麼就先跑來了?
楚歌不知道的事,大業九年初,楊玄感起兵造反,可在八月的時候,楊玄感就兵敗玩完了,如今已是十月,楊玄感早就投胎轉世去了,而李密,此時,正在東躲西藏,過著老鼠般的日子。
雖然楚歌對程咬金的出現詫異,但也僅僅是詫異了一下而已。
正史上,程咬金是在李密執掌瓦崗寨後才投奔,可在野史里,後世的評書中,程咬金早在李密前,就加入了瓦崗寨,非但如此,更誇張的是,程咬金還被擁戴當了所謂的大德天子,因為厭煩當皇帝瑣事繁多,後來,便將大位讓給了李密,自己繼續去當『混世魔王』逍遙度日。
無論正史,還是野史,全都是史官記載,後人轉述罷了。
歷史並不一定是所謂的真相。
對程咬金的出現,楚歌隨即表現了淡定。
「喂,說你呢,小子,傻愣個什麼勁啊,唉,我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怎麼就帶了你們這群慫瓜,你看看,哭鼻子的、不頂用的,現在又多了個呆子······」
程咬金罵罵咧咧了幾句,見楚歌愣在原地出神,氣的指著一旁的徐虎,再次大罵起來。
徐虎一臉委屈的低著頭,和早先那名被罵的斥候一起,在地上開始找縫鑽。
其實,程咬金責罵這些斥候,一半是性情使然,還有一半是憋屈,想找個發泄的,排解一下胸中的鬱悶之情。
大業六年的時候,盜賊蜂起,他在老家濟州東阿,聚集了數百鄉民,護衛鄉里,因為作戰兇猛,附近的盜賊都不敢輕易侵犯,加上他為人向來豪爽,大大咧咧,時間一久,還得了個『混世魔王』的稱號。
可帶著鄉民護衛鄉里,長久下去,也不是辦法。
最重要的是,不符合程咬金灑脫的性格。
正巧,聽聞瓦崗寨的翟公翟讓,乃是當世一等一的英雄豪傑,向天下各地發布檄書,號召天下群雄來投,共商反隋大業。
他便帶著手底下這些人馬,星夜兼程的趕到瓦崗寨,投奔了翟讓。
此時,翟讓的瓦崗寨已經聚集了數千人馬,程咬金帶著的這點人,翟讓是不在意的,但又不好不表示,便任命他擔任前哨營的指揮使。
但這與程咬金心中的理想相差甚遠。
瓦崗寨中的重要會議,他是無權裁斷的,即使到場,也就是個打醬油的角色,故而,心中苦悶,只好找下屬的不快了。
楚歌的尷尬一笑,正好落在程咬金的眼裡,更加深了他對楚歌『呆子』的看法。
不禁有些索然無味,於是,『大發慈悲』,揮了揮蒲扇般的大手,示意楚歌走到斥候們中去。
楚歌長出了一口氣,趕緊走到徐虎的身邊,盤腿坐下。
斥候們紛紛露出詫異的神情,程將軍居然沒有繼續為難這個新來的小子!
看來,裝傻充愣也是對付程將軍的法寶之一。
章濤更是暗中朝楚歌數了數大拇指,擠了擠眼。
「接下來,就讓我給你們好好上一課,關於如何做好一個奸細,嗯,是斥候,斥候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及時、準確的刺探到敵方的重要情報,並且傳遞迴來,將會改變戰爭的形勢,減少己方的傷亡······」
程咬金大大咧咧的找了個台階,橫躺在上面,開始滔滔不絕的說了起來。
下方,一群斥候,聽的津津有味,深以為然。
楚歌卻差點笑出聲來,讓一個擅長戰前對壘,廝殺拼狠的猛將大老粗,來教一群斥候如何當好一個斥候,這可真是搞笑,程咬金誇誇其談,雖然大致上說的沒什麼錯,可翻來覆去,也就那麼幾句,一定要及時,一定要準確,傻子也知道這兩點很重要啊。
可關鍵是,如何做到?
這一點,程咬金並沒有詳細的說明。
想來,他也並不清楚。
因為,隨後,他便將重點轉移到了遭遇敵方斥候,如何廝殺脫身上面。
說著,說著,程咬金心血來潮,當即翻身躍起,抄起一旁的兩柄大斧【真實歷史上,程咬金使用的兵器是槊】,虎虎生風的耍了起來,看的一眾斥候拍手交好。
「遭遇敵方斥候,一定要冷靜,如果能夠逃走,就逃,實在逃不走,大家也不要怕,反正都是一顆腦袋一條命,誰怕誰!」
「因此,這學武鍛煉,就是至關重要的,只有你變得足夠強,足夠狠,才能戰勝敵方的斥候!」
「下面,上來幾個,跟我練練,讓我教教你們,什麼叫武藝!什麼叫萬人敵!」
程咬金一邊耍著大斧,一邊沖斥候們嚷道。
只是,程咬金的話一說出後,下方的『觀眾們』全都閉嘴了,一個個低著頭,悶不做聲,不敢朝他看。
只有楚歌有些不明白狀況,正四處觀望,想看看有誰敢上去挑戰程咬金。
徐虎低著頭,看到楚歌『傻乎乎』的觀望,連忙拉了拉他的衣角。
可這已經來不及了。
「很好,新來的,倒是我老程小看你了,這些慫瓜沒一個敢上來與我比試,只有你,膽氣可嘉,上來吧。」
程咬金一喜,急忙向楚歌喊道。
「啊?」
楚歌這才醒悟過來,無奈之下,雙腿顫抖的站了起來。
職場法則,新來的,總是挨同事和上司的欺負。
「不錯,有些膽氣,報上名來吧。」
「哦,我叫楚歌。」
能被隋末唐初歷史上的『大人物』親自詢問姓名,楚歌還是稍感榮幸的。
可接下來,楚歌就高興不起來了。
因為,程咬金渾身殺氣,高舉兩板斧的樣子,實在可怕。
「給他一柄趁手的兵器,那系在腰間的破刀算什麼兵器?」
程咬金命令一旁的兵士遞上製作精良的長槍、利劍等兵器,供楚歌選擇。
盤坐在地的斥候們,有些幸災樂禍,有些擔心不已。
徐虎更是暗暗替楚歌捏了把冷汗,好幾次,他都想站出來,替楚歌對決程咬金,可惜,他始終沒有足夠的勇氣。
楚歌頭皮發麻,程咬金的勇猛,決不是後人胡吹亂造的,憑他的身手,對付一兩個普通人,倒還綽綽有餘,可對付程咬金,絕無勝算。
從方才斥候們的神情動作來看,程咬金平常和他們比試,一定出手非常狠啊!
故而嚇得他們無一人敢應戰。
站在兵士們遞上來的兵器面前,楚歌看了一圈,也沒想好如何應對。
程咬金有些不耐煩了,催促道:「選好了沒,快點,我的手已經癢了。」
「快好了。」
楚歌急忙安撫道,眼下,能拖就拖,決不能和混世魔王比試武藝!
而且,多踹口氣,也是好的。
片刻後。
「唉,那個誰誰,選好了沒,我等的快冒煙了。」
「馬上就好,我已經看中了兩件兵器,正在琢磨用哪一件比較順手。」
數息後。
「你是叫楚歌是吧,選一件兵器有這麼難嗎,老子等的不耐煩了,快點呀!」
「真的,立刻就好!」
瞬間。
「好了,你不必選了,咱倆赤手空拳單練吧!」
「······」
說著,程咬金丟掉手中的雙板斧,便朝楚歌急速撲來。
嚇得楚歌趕緊閃躲。
徐虎急忙站起來說道:「將軍,楚歌他剛醒過來,身體還很虛弱,實在不適宜和您比試啊!」
現在才站出來替我說話,真是······
楚歌擦了一把冷汗,心想程咬金這下總該停止比試了吧。
殘酷的現實是,程咬金聽就跟沒聽到似的,依然一個勁的朝楚歌撲,兩人你追我躲,繞著半個院子,跑了大半天。
「小子,好身手啊,我老程愣是沒追上你。」
程咬金累的氣喘吁吁,扶著一根柱子,指著楚歌說道。
「程將軍啊,我真的剛醒過來,身體還很虛呢,不適宜和您交手啊。」
楚歌幾乎累癱,臉色通紅,有氣無力的回應道。
「放屁,能把我老程跑到這個程度,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身體虛,鬼才相信呢!」
程咬金立即反駁道。
楚歌聳聳肩,眼珠子一轉,道:「程將軍,其實,武鬥是很沒意思的,不如咱倆換個比試法,如何?」
「換個比試法?有些意思,說說看,你想怎麼和我比試?若是不能打動我,我非攆到你將你揍扁不可!」
程咬金說道。
「都說酒品即人品,凡是英雄豪傑,沒有一個不喝酒的,想必程將軍的酒量也一定不淺,不如,咱倆比酒如何?」
楚歌笑道。
「你,和我,拼酒?」
程咬金眼睛瞪圓,不可思議的看向楚歌。
「哈哈······」
斥候們發出轟然大笑。
「怎麼,你不敢?」
楚歌激將道。
古時的酒,度數非常的低,而楚歌在後世中,也是夜貓子類型的,最喜歡和狐朋狗友們在一起拼酒,而且是度數極高的白酒!
並且,他的酒量不低。
因此,楚歌很有信心,拼酒放倒程咬金!
這一提議,差點沒讓程咬金笑開花。
要知道,他也是愛酒好酒之人,正常情況下,喝個兩大壇是沒問題的!
「比就比,我倒要看看,你小子的肚皮能裝多少的量,若是沒有一壇,看我怎麼趴了你的皮。」
程咬金出言威脅。
「沒問題,但這比試,總要有個彩頭才有趣,你說說看,輸的人要給贏的人賠點什麼東西才好呢?」
楚歌開始設套,讓自以為勝券在握的程咬金主動往裡面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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