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飛之所以不想罷休,是因為不管怎麼說,任泉是在馬自營案發後才退的錢,而不是當時就退的,他還是違紀違規甚至違法。
聽完鄭世東的情況通報,安哲看著大家:「關於任泉的情況,大家談談各自的看法。」
大家都看著鄭世東,這是他辦的案子,應該他先談。
看大家都看自己,鄭世東道:「關於任泉這個案子,是上面轉過來的,安書.記又做了專門批示,因為證據確鑿,加上任泉的態度也很配合,積極主動交代了全部問題,包括提交了自己退贓的錄音,還有,他涉及的金額只有20萬,數目不是很大,所以我建議,此案無須提交司法機關,可以按違紀違規來處理」
鄭世東這話說的合情合理,此案的焦點是,任泉是在馬自營案發後才退錢的,如果是案發前退回去,那就一點事情都沒有了。
等鄭世東說完,陳子玉隨即附和:「我贊成世東同志的意見,此案沒有提交司法機關的必要。」
鄭世東和陳子玉一個管紀律檢查,一個管政法,既然他們如此說,其他人自然不好再發表相反的看法,於是都點頭贊同。
駱飛和楚恆雖然心裡不情願,也無奈,只能同意。
安哲道:「既然世東同志認為可以按違紀來處理,那應該如何處理?世東同志,你說說。」
鄭世東道:「按此案的性質和程度,按照相關紀律規定,我建議給予任泉嚴重警告,同時免去職務調離陽山,另行任命其他職務」
顯然,鄭世東這處分建議是從輕的,他之所以如此建議,是考慮到任泉是安哲親自任命的,而且在陽山一直乾的不錯,處理太嚴重的話,有些於心不忍,也讓安哲臉上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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