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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先不討論林姐姐到底動沒動心,不管動心與否,都不能跟孟琰汐以外的男人抱著啃啊。
這個是常識啊好不好,
林歡是徹底傻眼了,本來略顯蒼白的嘴唇,也被樂逸吻得紅紅潤潤的。
樂逸牽起林歡的手,望著手腕上被手銬磨破的地方,雖然不是很嚴重,但還是懊惱得想死。
「歡子,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樂逸虔誠地吻著林歡的手腕,每吻一下,就說一句對不起。
這麼一個絕美的男子,為了你可以不顧一切,可以捨棄所有,可以心痛欲絕。
說沒動心?哼,上墳燒報紙,騙鬼吶吧?誰特麼信啊?
林歡屏住了呼吸,怔怔望著樂逸,看他發紅的眼角,漸漸變得濕潤,心頭也隨之一顫。
「他居然敢那麼對你?我真恨不得殺了他!歡子,我喜歡你,我真的喜歡你,你給我個對你好的機會,行嗎?」
面對如此真摯熱切的告白,林歡懵了,可是她只懵了一會兒,就醍醐灌頂般的清醒了。
不行,絕對不能這麼下去了,必須快刀斬亂麻,讓樂逸死心。
馮炎說過,他最愛乾淨,沒法忍受一切骯髒的事兒,看來要拒絕他,只能這樣做了。
林歡不喜歡拖泥帶水,她怎麼想的,就怎麼做了。她不想再跟他們這些個八旗子弟有任何牽連,她只想要她的小汐。
「樂逸,我相信你喜歡我,可是有件事我得對你坦白。我不是處-女,我沒你想像中那麼乾淨,我的第一次給了小汐。後來我和小汐上過很多次床,他走了之後,我還被江潮強.暴過,他現在住院就是被我打的。對了,還有這次,馮炎除了把他那根東西插-進來,別的那些也都干全套了。我很髒,我身上不乾淨了,這樣的我,配不上你的喜歡。」
樂逸驀然動容,林歡的話,像一把把小刀子,一下接一下地剜他的心。
江潮?江潮強-暴了歡子?艹他媽的,他……
樂逸僵住了,他回想起北京飯店的那天,他們三個一起灌林歡,還不是想趁機辦了她嗎?
這麼想來,事情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不恰恰是他的報應嗎?
天道循環,報應不爽,他把林歡害成這樣還不夠嗎?他跟江潮那個強-奸犯,又有什麼區別?
樂逸閉上眼,仰起頭,似乎承受不住這種強大的痛楚,整個人開始顫慄起來。
等他再睜開眼時,林歡已經走到了門口,他剛才急著回來,大門居然沒關。
樂逸望著林歡的背影,伸出手去,視線一片朦朧,他想要挽留她,可是,終究沒有說出一個字來。
林歡背對著樂逸,淡淡道,「樂逸,別再來找我。」
林歡走了,樂逸喉嚨梗塞,緩緩跪倒在地,眼睛裡的淚水,像流不完似的,不斷地湧出。
「樂逸,你特麼就是個王八蛋!狗娘養的!雜種!臭傻逼!」
樂仲軒走進來的時候,見到的就是這樣一副畫面,樂逸把自己的臉都扇紅了,還在不停地罵著。
「樂逸!你這是幹什麼!」
樂仲軒衝過去,拽住樂逸的手,急得大吼,「你又犯的什麼瘋?你走,跟我去醫院,給馮老爺子認錯去兒。你的手槍呢?趕緊給我!你為了個女人,什麼都不要了嗎?」
樂逸斜眼看向樂仲軒,血紅的眸子裡滿滿的全是戾氣,「你放心吧大伯,歡子她根本就不稀罕我,你以為她跟別的女人一樣市儈嗎?好啊,到了醫院,我再給那孫子補幾槍。」
樂仲軒愣了幾秒,一個巴掌抽了過去,樂逸躲都沒躲,就這一下,嘴裡就見血了。
樂仲軒氣得渾身哆嗦,「你,你為了個女人,值得嗎你?」
樂逸梗著脖子,眼睛裡的淚乾了,取而代之的,是墮入深淵般的冷漠和絕望。
「值不值得我自己個兒知道,大伯你就別管我了,我們的事兒,你也管不了。」
「你!」
樂仲軒頭暈目眩,差點被直接氣死過去,他一直都對這個侄子寄予厚望,想著再過幾年,就把他從文工團調出來。
樂仲軒沒有孩子,樂逸就跟他親兒子一樣,現在這孩子卻為了一個平民女孩,險些成了殺人犯。
樂仲軒真的快氣瘋了,他還打算下個月就讓吳師長的獨生女兒,跟樂逸見個面吶。現在看來,也沒那個必要了。
樂仲軒站起身,整了整軍裝,沉聲道,「樂逸,做任何事之前,都要記住你是樂家的人,等伯父下位,樂家就得靠你了。」
這話已經說得相當柔和了,分明是在著力安撫拉攏樂逸,可是對於現在的他來說,能聽進去就怪了。
他滿腦子都是江潮強~暴林歡時的情景,還有馮炎趴在她身上,握著他的那根髒東西,正要往裡面捅的齷齪樣子。
歡子,如果我離開你,能讓你過得舒服開心,那我,一定做到。
好吧,樂逸這邊就先說到這,如果大家覺得已經夠虐了,那你們就錯了。
如果大家覺得以後就沒肉肉了,那你們也錯了,因為我們還有最壞最渣最極品的一位男主沒有隆重登場吶。
他是誰呢?暫時保密,大家往後面看就對了。
林歡回家以後什麼都沒對別人說,該幹嘛幹嘛,她媽媽忙著操持過年的東西,也沒太注意她,倒也相安無事的過了幾天。
結果有天晚上就出事兒了,其實還不是林歡出事兒,是她的好朋友張黎出事兒了。
張黎最近談了個對象,據說是個長相斯文的公務員,有房有車條件很不錯。
林歡還為此挪揄過張黎,讓她哪天是騾子是馬的,拉出來溜溜。
誰承想,還沒溜達吶,丫就玩起了大劈腿,把張黎給甩了,敢情人家就是拿她耍著玩的。
張黎氣不過,去找那「小三兒」理論,讓人家劈頭蓋臉地罵回來了。
張黎那就是個慫貨,跟林姐姐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選手,這不連叫上劉燕,一起奔酒吧買醉去兒了嘛。
林歡到的晚,她不喜歡酒吧那種地方,跟那裡的環境有些格格不入似的。
進大門的時候,就跟一個穿黑色高領毛衣的男人撞了一下,林歡沒認出來他是誰,揮了揮手表示抱歉就進去了。
男人個子挺高,可是皮膚很白,長得也正太,此人平生最大的愛好就是玩。
玩蟲兒,玩鳥兒,玩票兒,玩古董,當然,還特麼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