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稱雄 第二章 盜匪

    怎麼可能不抵抗,可是這些盜匪人數雖然不多,但是卻個個都心狠手辣,根本就不是普通百姓能對付的了得。

    再加上他們每次又都是在晚上出來劫掠,可是到了晚上劫匪能看得見路,可是大部分農戶們卻看不見路啊,以至於次次都讓這些人逃掉。

    而且這些人劫掠時只是圖財少有害命,且流竄在汝寧路和歸德府之間,以至於縣裡對這些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他們不搞出大亂子就懶得理會這些劫匪,可是這樣卻把我們這邊各個鎮子給害苦了。

    聽完李重三的話,張世華心裡對這些劫匪也差不多有了一個大致的概念,這些劫匪很不簡單張世華心裡想到。

    每次都在晚上劫掠且次次都能逃掉,就已經足以證明這些劫匪很難對付,要知道這時候普通百姓普遍營養不良,一到晚上便不能視物,別說普通百姓了,在現在就是正規軍也有很多晚上不能視物的。

    且這些劫匪很聰明,他們很懂得如何生存,流竄在汝寧路和歸德府之間,也會增加官府剿匪的難度。這些人劫掠時只是圖財少有害命,也會讓官府減小對他們的仇視。

    於是就造成了現在這樣,官府對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這些劫匪越是狡猾自己就越要剿滅他們,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快速的在縣樹立起威望,要知道再過不到一年就會爆發元末農民大起義了,留給自己的時間實在是不多了,張世華心裡想到。

    於是張世華對李重三說道:我張世華之所以擔任此地的巡檢就是為了保境安民,我向兩位保證定會剿滅這股匪徒還本鎮百姓一個太平。

    李、周兩人聽到張世華這番話,皆是一臉感動的向張世華叩拜道:我等先在此寫過大人了。

    兩位快請起,這本就是本官應該做的,兩位又何須如此。

    對了兩位想必也都認識本鎮的里正,剿匪之事還需里正的協助,到時兩位還要可幫本官引薦一下。

    兩人自是點頭應是。

    其實這件事也怪張世華自己,本來張世華這個巡檢上任,當地的里正肯定是要迎接的,可是張世華上任前根本就沒有提前給出通知,也就是說陽水鎮只知道上面排下來了一個新巡檢,卻不知道這個巡檢什麼時候來。

    其實張世華這樣做也是為了打當地一個措手不及,讓自己這個巡檢能了解到這個巡檢司的真實情況。

    不過這件事張世華肯定是不會說的,而李、周兩人也不敢提起這件事,於是三人就集體的把這件事遺忘了。

    之後張世華打了一個哈欠李、周二人見此就知趣的告退了。

    等兩人離開,張世華便帶著驢哥四人,進了這巡檢司的後院,這巡檢司不大就兩進院子。

    前邊的院子是用來日常辦公的,後面的這個小院子,則是用來居住休息的。巡檢畢竟只是一個從九品的小官,所以著巡檢司的後院並不大,只有四間房一間主屋一間廚房和兩間偏房。

    張世華自然是一個人住進了主屋,而驢哥他們四人則是兩人一間偏房,雖說這是主屋但是也並不是很大,但是床鋪被褥什麼的卻是一應俱全。

    張世華沒有讓幾個大男人給自己收拾房間的習慣,進了後院,張世華就讓驢哥他們四人各自回房間了。


    等到一行人收拾好房間,差不多也快天黑了,雖說巡檢司的弓手並不是兵,只是鎮中服役的百姓,也沒有軍餉拿但是飯還是會管的,等到前面的弓手們開飯的時候,一個老伙夫和一個弓手也將張世華他們的飯菜送了進來。

    張世華是巡檢飯菜肯定是這裡最好的了,可是張世華的飯菜也不過只是一大碗米飯,兩盤子青菜罷了,雖然菜中還有幾塊肥肉,可是對張世華來說還不如沒有呢。

    不過看到那個弓手不時咽口水的動作,張世華也知道不能要求太高,這個世道能吃飽就不錯了,向張世華這樣有菜有肉的一頓飯在現在已經是很好的啦。

    不過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張世華只是嘗了幾口菜,就將這兩盤子菜讓驢哥他們四人端走了。

    看到驢哥他們一個個吃的十分香甜,張世華不禁想到自己才過了這幾年就墮落了,就小資了、這可不行自己一定要發揚艱苦樸素的革命精神。

    然後張世華快速的吃完了拿一大碗米飯,心裡卻又想到或許真該請個廚子了。

    吃完了飯天也黑了,在這個年代有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張世華在自己小院裡散了一會步就回房間了。

    仔細想來,自己穿越到現在這個時代差不多也有五年了吧,誰能想到這個怎麼看都是地地道道的元朝人,身體裡會有一個來自於六百多年後的靈魂。。

    老天爺也是,叫自家穿越過來也不讓自己準備準備,張世華以前雖然也是個大學生可卻是一個文科生,什麼玻璃呀、肥皂呀、張世華是一竅不通。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玻璃是從沙子裡燒出來的,肥皂是用油脂做的,至於怎麼做的,他怎麼知道。

    至於抄幾首後世的詩,裝一個才子,這可是元朝!馬致遠、關漢卿有才吧,還不是去寫元雜劇去了,在這個時代,一個漢人想憑藉自己的才華出頭,那概率估計和後世彩票中頭獎差不多。

    不過老天爺還算沒把路全給張世華封死,至少讓他投了一個好胎,縣張家在南宋時就是當地的大土豪,到了他便宜老爹這一輩,縣張家更是成為了縣城最大的豪強,他爹雖然只是一個典吏,論官職他比他爹還高,可是你架不住人家元朝政策好。

    在元朝縣中不但有一名縣尹,還有一名監縣也就是達魯花赤,且監縣的品級還要高於縣尹,監縣大部分都是蒙古人擔任,但是也有一小部分色目人擔任。

    且在元朝知縣辟官、涖政、理財、治軍四權不專,上面還有一個監縣,可以說元朝的縣尹就是一受氣包,出了錯罪名都是縣尹的,有了功大頭還是監縣的。

    在這樣兩元制的制度下,縣中的大權可以說全部落到了下面的吏員手中,而典吏就是縣中諸吏之首,是諸吏六曹的首領官,權勢之大可見一斑。

    其實像巡檢這樣的官員,是不准許本縣人在本縣擔任的,可是在做這個世道所謂的刑法對權勢者來說,完全就是一紙空文,張家在縣紮根了一百多年,不但他爹在縣中擔任典吏,他的二叔也在縣中擔任著戶房主事。

    而且縣城的三班衙役,和賭坊妓院都和他們家有很深的關係,毫不客氣的說,在縣城他們張家就是實際上的縣尹。

    而張世華又是他爹唯一的一個兒子,這兩年在縣過得自然是無比的滋潤。

    可張世華還有些自知之明,他現在的一切都是因為張家,要是沒有張家他什麼都不是,所以自從張世華知道自己在那個時代時,就開始培育自己的勢力,並且勸說他的便宜老爹在暗中建立一種只屬於他們張家的武裝。

    張世華帶來的驢哥、鹿哥四人就是張世華自己培育的力量,他們並不是聽命於張世華的便宜老爹,而是完全服從張世華的命令。

    而且張世華這兩年也在縣暗中培育的一隻人馬,不過這些人畢竟上不了台面,於是張世華又以鍛煉自己為藉口,讓他老爹發動關係,是他成為了這陽水鎮的巡檢。

    而這也成為了他向家中展現自己的一個平台,畢竟要是繼續在縣城待下去,在他的便宜老爹和家族的庇護下,他是不可能樹立起自己的威望的。



第二章 盜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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