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從來沒有把瓜爾特人放在眼裡,一群失敗的人種,還被帝國打散平均分部在整個帝國。任何一個城市都難以湊出五千名瓜爾特人,面對這樣的一個群體,莫里斯根本不需要考慮的太多。所以他明知道杜林所說的那個方法,就是將胡恩抓回來的方法的確是合適的解決方法,他也沒有考慮過去採用。
等三天時間一到,他就帶人去收回農場,然後轉手賣掉。到那時,他最起碼能落下一百五十塊的好處,這才是他最關心的事情。
自己的錢包。
作為一個有良心的幫派成員,莫里斯每天的生活還是非常有規律的。
每天早上九點鐘左右他就會準時的出門,算起來他應該在八點半之前就起床了,三天裡沒有出現過提前出門,或是延後出門的情況。出門時他都會穿著一套運動衫,慢跑到離他居住的公寓大概兩公里之外的第七號大街。進了那家熟食鋪之後他會換上各種引人注意的華麗衣服,把自己打扮的油頭粉面,然後帶著幾個手下開始在城裡各個地方催賬逼債。
中午飯一般都是在那些可憐的欠債者家裡吃,下午四點左右他們會回到熟食店,在熟食店解決掉飯碗等天徹底黑了,就回去「熱帶叢林」玩到十二點以後。
熱帶叢林是一家人氣很火爆的地下舞廳,之所以說它是地下舞廳是因為這裡從來都不限制人數,任何時間都可以直接進去,無論你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正規的酒吧、舞廳等娛樂場所會有嚴格的安全和防火要求,比如說最多容納多少人之類的,所以很多酒吧、舞廳門外經常會出現一條長隊。
但是熱帶叢林沒有這些東西,熱帶叢林在十一號大街跨河大橋下的防空洞內,最初的舉辦者是一群奇裝異服,在臉上鑲嵌一些鐵釘,脫離了主流審美古怪的一群年輕人搞起來的。他們會放著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噪音,但是節奏感很強的音樂,在防空洞內載歌載舞。
逐漸的,這種叫做「朋克」的文化漸漸被年輕人們所崇拜,不斷有人加入他們,直至防空洞成為了一處年輕人們的聖地。在這裡不需要繳納昂貴的門票,也不需要耐著性子排隊等候,只需要帶上一打果酒,或是一些飲料、香菸,加上一些健談,很容易就能夠融入到這個特殊的群體中。
無論是哪個世界,總有些讓人相顧無言的東西,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融入熱帶叢林,把這裡當做是午夜的聖地時,反而那些曾經被他們所崇拜的朋克文化被排擠了出去。這就像一滴墨水在一個小碗裡確實能夠改變清水的顏色,可是將這個小碗換成了一個魚缸,換成了一個湖泊,一滴墨水根本改變不了什麼,反而會被同化。
大量的主流文化湧入這片池塘,原本朋克文化的聖地再次變成了主流文化的聖地。
莫里斯每天都會在這裡玩到很晚,如果他遇到了合適的姑娘,也會提前退場。不過他的口味很特殊,他喜歡那些年輕的學生,學歷越高他越有興趣。
天色逐漸的變黑,莫里斯再次帶著一個手下驅車來到了十一號大街的跨河大橋邊上。他鎖好了車門之後輕車熟路的順著大橋維護通道的旋轉樓梯來到了河邊上,順著河邊走了不到一百米,耳邊就能夠隱隱約約的聽見勁爆的音樂。莫里斯臉上浮現出一抹賤賤的笑容,他一邊走,一邊扭動著身體,仿佛置身於舞池之中。
再往前走了大約十多米左右的距離,有一扇鏽跡斑斑的鐵門,推開鐵門的瞬間,已經逐漸清晰的音樂聲驟然間放大,一股濃重的酒臭味從黑暗的走到中撲面而來。這酒臭味中還夾雜著一些汗臭味和一些莫名的味道,對此莫里斯早已習以為常。走過大約有二十米左右漆黑向下的通道,就來到了一個巨大的空曠的空間裡。
這裡是特耐爾城眾多防空設施中的一個,曾經一度是人們生命安全的保證,但此時,它似乎和曾經最輝煌的時候沒什麼區別,一樣擠滿了人。
年輕的人們自發的將一些石頭、箱子從外面帶進來,以及以前就有的台階和一些設施,就像是一個小型的角斗場。昏暗的燈光下,在勁爆的音樂中,數不清的年輕身體在在最中間的空地上瘋狂的舞動著身體,發泄著情緒。即使面對面都很難看清對方面孔的「舞池」中,一個個男女卸掉了白天的偽裝,盡情的放縱著自己的青春和即將逝去的青春。
一些女孩甚至早已赤果著上身,尖叫著,甩動著腦袋,眯著眼睛,就像是置身於雲端之中。男人們或許會伸手在女孩們的身上揩油,不過誰在乎呢?天亮之後誰也不認識誰,這恰恰是熱帶叢林真正的精髓所在。
發泄、放縱,所有一切負面的情緒進入這裡之後立刻就被蒸發。
莫里斯大笑著也擠入了舞池中,盡情的和這些年輕的男男女女們擠在一起,盡情的宣洩。
遠處黑洞洞的一個個通道中,不時傳來令人面赤耳紅的聲音被巨大的音樂所驅散,這裡對於這些人們來說,就是天堂!
在舞池中晃蕩了好一會的莫里斯一直沒有找到下手的目標,那些太奔放的他不喜歡,或許這與他沒有文化,同時對文化和上流社會的敬畏有關係。他非常喜歡那些有文化的人,以及將有文化的人騎在身下的那一刻,在那一刻他感覺自己似乎變得無所不能。他會用自己的技術狠狠的撕碎那些女孩的學歷、文化、社會地位,就像他能夠征服整個世界一樣。
突然間無意的一瞥,他看見了在舞池的邊緣有一個女孩靜靜的坐著,帶著一副眼鏡,有一個長馬尾,非常的知性。莫里斯並不知道什麼叫做知性,他只知道,這個女孩吸引了自己。
「一個人?」,他擠了過去,直接坐在了女孩的身邊。女孩望了他一眼,向一邊挪了挪,與他保持著距離。
女孩拒絕的非常果斷,指了指看不清誰是誰的舞池,「不,還有我的朋友。」
莫里斯也挪了過去,再一次和女孩貼在一起坐著,「那麼我呢?我有幸能夠成為你的朋友嗎?女士?」
不得不說莫里斯的確有一些資本,還算不錯的行頭加上他有些張揚的表情,的確能夠讓一些追求刺激的女孩產生一些興趣,特別是那些乖乖女。平日裡那些女孩被壓抑的越狠,在這裡也就放縱越狠。
女孩再一次向一邊挪了挪,「我不喜歡和陌生人交朋友。」
女孩越是躲避,莫里斯越是覺得有趣,心裡也就越痒痒。要不說人骨子裡都有賤人因子,舞池裡那些送上門的莫里斯一個都看不上眼,反倒是這樣不願意和他深入交流的,他反而越是希望能夠得手,這不是賤是什麼?當然啦,如果說好聽一點,那就是屬於男人的征服欲,男人們對於不具有難度的東西不感興趣,只有難以逾越的東西,征服起來才有快感。
「我叫莫里斯,人們都認識我!」,莫里斯再次挪了過去,「瞧,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那麼我們現在就是朋友了!」
女孩冷笑了一聲,「我可不認識你,還有,麻煩你離我遠一些,我不喜歡你這樣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同一個女孩冷言冷語的拒絕,就算是莫里斯都有些掛不住臉。他臉皮厚沒錯,可這種態度太傷人了!就在他考慮要不要使用其他手段的時候,女孩的朋友們可能是跳累了,回來了。
一共三個人,兩個女孩,一個男孩。三個人都滿身的汗,其中一個女孩還穿著緊身的衣服,胸口兩個激凸隨著搖晃讓人有些眼暈。莫里斯看了一眼,舔了舔嘴角,把目光挪到了三人的臉上。
都是很年輕的年輕人,一臉沒有走進社會的書卷氣,天主最美好的青春都畫在了他們的臉上,讓莫里斯心裡泛起了嫉妒的情緒。
他也年輕過,但現在已經不年輕了。
男孩有些訝異的看了一眼莫里斯,對女孩問道:「你朋友嗎?」
不等女孩回答,莫里斯就站了起來,還伸出了手,「對,我們是朋友,很高興見到你們。」
男孩楞了一下,似乎還不太熟悉這樣成年人之間的禮節,稍顯遲鈍的伸出手和莫里斯握了握。可能是突然間使用成年人的禮節給他一種自己長大了的錯覺,他很友好的坐在了莫里斯的身邊。
「我從來沒有聽納莎說過她有一個你這樣的朋友,你叫什麼?」,男孩毫無心機的樣子讓莫里斯感覺到很有趣,這就是有學歷有文化的人!
莫里斯對著身後勾了勾手指,回頭吩咐了一句,才說道:「我叫莫里斯,在特耐爾還有一點臉面,如果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可以隨時來找我。」,說話間莫里斯的跟班送來了一瓶酒,男孩和女孩們看見那瓶酒的時候,眼睛都亮了起來。
他就像是炫耀一般把就捧在了手中,有些得意炫耀的說道:「金典,有些地方賣到十八一瓶!」,十八塊錢在特耐爾城已經足夠達到中產階級的最低收入水準,換句話來說,這瓶酒等於一個中產階級,兩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薪水!他流利的打開蓋子,笑著問道:「要來一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