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娛樂圈的騙子 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萬到手

    整個談判,雙方一直都通過翻譯交流,在場的每個人都沒想過,麥小余會日語,純熟的日語。

    中村有種被人扒光的感覺,很難堪。

    饒是他一把年紀,磨練出堅韌臉皮,此刻也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會日語幹嘛不早說?

    裝什麼純情?

    狡詐的華夏人!

    對手的難堪,從來都是麥小余快樂的源泉。

    隱藏自己會日語,那是騙子專業素養的體現。

    經歷那場怪夢後,他突然精通多種語言。

    日語、韓語、英語、法語,德語和義大利語也能整兩句,都跟他夢中的身份有關。

    國際著名文化批評家,如果只會漢語,你還指望你的批評文章刊登在具有影響力的國際影評雜誌上?各大重量級電影節,你用漢語發表評論?跟國外明星粉絲對罵,只會漢語會被罵到失聲的!

    一直隱忍不發,最後關頭一擊即中,談判……老底都被麥小余聽去了,還有談下去的必要嗎?

    希爾頓酒店,333房間。

    日本人開的房間,從門牌號數字很容易看出,3是日本人眼中最吉利的數字。

    談判結束,下面就要對冗長的合同進行討論磋商。

    合同範本是日文,沒關係,麥小余精通日文。不過,涉及到的法律條文,他是外行。

    揚林非好心提出,自己可以找來飛揚出版社法務部門經理,幫忙審核合同條款,麥小余婉言拒絕。

    「老伍,有認識的律師沒?」

    「出版合同方面。」

    「涉外。」

    「日本。」

    一個電話,半小時後,伍國棟帶著陸睿恆趕到希爾頓酒店。

    陸睿恆年近三十,白白淨淨文質彬彬,身著正裝,金絲眼鏡後面是精明世故的眼神,其中還夾雜著幾分尚未褪淨的書卷氣息。

    見面後沒廢話,合同通過伍國棟之手,交到陸睿恆手上,逐條審閱。

    陸睿恆法律專業出身,大學畢業後留學日本攻讀法學研究生,畢業後回國當律師,主要代理華夏企業與日本企業貿易合同方面的法律工作。

    在麥小余看來差不多的合同條款,陸睿恆摳出了諸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引經據典,華夏、日本兩國法律張嘴就來,駁的中村啞口無言,不得不聯繫國內求援。

    合同這東西,從沒完全公平一說。龐然大物對個人,霸王條款更是司空見慣。店大壓客,客大壓店,古今如此。

    如果按照陸睿恆的要求,集英會社得專門從日本派公司法務飛來,沒個三五天別想敲定。

    麥小余的時間多寶貴啊,有那時間可以再做個局了!

    於是,他和陸睿恆溝通後,確定合同整體沒有隱藏陷阱,細節方面求助揚林非。都是出版社老鳥,合同里的道道是相通的。

    果然,陸睿恆認為有問題的條款細節,揚林非聽起來再正常不過,飛揚出版社的合同里,相關條款也是如此。除了一條——《火影忍者》連載期間,作者麥子不得公開身份。

    這怎麼行,我還想憑藉麥子的華夏人身份,宣傳《花樣男子》呢!

    對此揚林非極力反對,但是麥小余欣然同意。

    他是騙子,專業的騙子,主張低調吃肉。

    該他賺的錢一分少不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不僅如此,考慮到換取錄音的150萬不能走公賬,麥小余提出用美元結算,25萬美元,現金交換。

    於是,集英會社終於感受到麥小余的「善解人意」,合同順利簽訂!

    稿費每頁稅後一萬五千日元,麥小余每月交稿一卷,將來如果發行單行本,版稅再作討論。合作期間,如果產生分歧,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訂後不到二十分鐘,又來了兩個日本人,什麼也不說,直接將隨身攜帶的手提箱交給中村。

    箱子裡是二十五萬美元。

    伍國棟帶著蒙圈的陸睿恆,和兩個日本人去銀行,錢入賬後返回酒店。

    麥小餘一個眼神,伍國棟點頭,麥小余從手機里取出sd卡交給中村,中村去衛生間驗貨……

    整個過程神神秘秘,搞得跟那種交易似的,看得陸睿恆暗暗咋舌。

    離開酒店,他忍不住問道:「伍哥,他們搞什麼呢,你也不問問?」

    「幹嘛要問?」

    「看著不像正經路數……別是出賣國家機密吧。」

    「這個玩笑不好笑。」

    「我認真的。伍哥,你認識他多久,了解他嗎?」

    「我還是提督的時候,就認識他了。」這句話勾起伍國棟的思緒,語氣傷感。

    陸睿恆心中好奇:「他也是當年九門的人?誰啊?」

    「麥子。」

    「麥子?沒聽過。」

    「他老子你肯定聽過,在你們律師界很出名。」

    「誰啊?」

    「麥英雄。」

    「麥英雄?麥大律!」陸睿恆眼睛直了,「沒聽說麥大律有兒子啊。」

    「所以,今兒的事兒你不要亂說,更不要跟人說你見過麥子,尤其是麥大律。」

    ……

    此時,麥小余和揚林非已經重新回到音樂茶座,各自點了一杯咖啡。

    《花樣男子》的合同還沒談呢。

    揚林非有些張不開口,別說一萬五每頁的稿費,就是六千每頁,他也承擔不起。

    華漫起步晚,市場不成熟,受日漫衝擊太大,作者稿費普遍偏低。加上經濟、物價方面因素,國內最頂尖的漫畫大神,也不過四、五百稿費,還不如日本漫畫新人。

    「合同呢?」麥小余放下咖啡,問道。

    揚林非尷尬笑笑:「那個,稿費方面……」

    「五百有問題嗎?」

    「沒,沒問題!」狂喜過後,揚林非冷靜下來,「會不會有點低?」

    剛才在房間,中村還問及《花樣男子》,表示願意簽下這本少女向漫畫,稿費一萬一,折合華夏幣1375元。

    「你幫了我的忙,而且你有個好女兒。」

    《火影忍者》合同簽訂,用了一兩個小時;而《花樣男子》僅用了十幾分鐘。

    合同簽訂,拿著麥小余的身份證複印件,揚林非還覺得不可思議。

    這就簽了?

    也太……兒戲了吧。

    為什麼呢?

    只因為冪冪喜歡他的漫畫?

    他不會打冪冪的注意吧?

    不會,冪冪今年才十五,他……我的天啊!

    麥小余的真實身份證上,出生一欄赫然印著:1979年。

    差七歲……是事兒嗎?



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萬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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