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我會給你一個公道
到了車旁,顧厲臣把她放到了副駕駛座位上,並且幫她系好了安全帶,這才回到了駕駛座上,發動著車子。
車子朝著凌依然的出租房那邊開去,在路上,顧厲臣還特意去買了退淤紅的藥膏。
「其實不擦什麼藥膏也沒事兒,只是被抓了兩下,過兩天也就消退了,小事而已。」凌依然道。
「對我來說,你的事情,沒有什麼是小事。」他道,似乎為了怕她不擦藥膏,他乾脆把車子停在了路邊,然後執起了她被抓傷的那隻胳膊,要幫她塗藥膏。
「我……我自己來吧!」她趕緊從他的手中拿過了藥膏,然後打開蓋子,手指沾了點藥膏,然後塗抹在了有些淤紅的地方。
清涼的藥膏,順著皮膚,慢慢滲入。
淤紅的地方其實挺少,凌依然一會兒就塗抹完畢,正當她合上藥膏的蓋子時,耳邊響起了顧厲臣的聲音,「如果要害你的人是麗芳的話,那麼我也會為你討一個公道的。」
凌依然詫異地看著顧厲臣,「你——」
顧厲臣道,「麗芳是我小時候的救命恩人,對我來說,她的確是很重要,我也希望這件事和她無關。但是這並不代表我是非不分,況且,你是我最想要珍惜的人,我無論如何,都不想你受委屈。」
凌依然的鼻子驀地有些發酸,他的聲音,平平淡淡,甚至語調都沒有什麼起伏,可是卻讓她覺得有著一種力量,就好像聽到他說這話,會有些安心和暖心。
當車子再度發動地時候,凌依然看著手中的藥膏,不覺出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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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麗芳膽戰心驚著,趙大柱被送去了醫院那邊治療,而顧厲臣則是陪著凌依然去了警局那邊做筆錄。
比起自己以前那些不堪的照片被人瞧見的難堪,她更害怕她設計陷害凌依然的事情,被人發現。
應該不會有事的!
趙大柱被下藥,應該查不到她頭上的,而且當時是買通了一個清潔工幫忙鎖上休息室的門和悄悄打開鎖,只要那個清潔工不說,這件事,就落不到她的頭上。
再說,在這個事件中,她的照片都被大家看到了,說起來,她也是受害者呢!
不過饒是如此,華麗芳晚上還是來到了顧厲臣的住所等著,直到顧厲臣回來,走到了客廳,她當即站了起來,露出了關心的神色道,「厲臣,依然怎麼樣,要不要緊」
顧厲臣視線淡淡地落在了華麗芳的身上,直接開門見山地問道,「今天這件事,和你有關嗎」
華麗芳身子一僵,只覺得在那雙鳳眸下,她的心思,全都無所遁形一般。
「我……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該讓依然去休息室那邊等我,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趙大柱會那個樣子!」華麗芳做出了一副傷心自責的模樣。
「今天……大柱說要來找我,有東西要給我,我就讓他去休息室等我了,後來依然又來找我,我讓依然也去休息室等我,我本想著反正他們也認識,在一個休息室里,見著也不會太尷尬,但是……」
華麗芳說著,還抽了抽鼻子,「趙大柱是不是真的被人下藥了是不是有人想要陷害我,如果……如果今天不是依然來找我的話,那麼本來該是我進休息室的,那麼就可能是我會出危險了,依然……是代替了我才遇到這種事情,好在她沒有被趙大柱……那個,不然那我真的會後悔死的!」
華麗芳說著自己早已想好的說辭,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受害者。
只要她是受害者的身份,那麼凌依然的事兒,就算不到她的頭上,一切都是凌依然自己倒霉而已。
「你現在對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心話」顧厲臣盯著眼前的人道。
「當然了。」華麗芳趕緊道,「我有什麼理由在你面前說假話呢,厲臣,你知道嗎我後來越想越怕,如果當時是我進休息室,我又沒依然那麼機靈,那麼我現在肯定……會成為全深城的醜聞,被大家看笑話吧!」
她說著,就想要順勢撲進他的懷中,尋求安慰。
可是顧厲臣卻是直接把華麗芳從他的懷中推開,「麗芳,我說過了,我只是把你當成兒時的救命恩人,所以有些不合時宜的舉動,就不要再做了,有些不適合的話,也不要再說,免得誤導了別人。」
華麗芳聞言,頓時臉色變了變,牙齒死死的咬著下唇。
「還有,我希望你今天說的話,全都是真話,警方那邊已經開始調查了,要不了多久,應該就會有一個結果了吧。」顧厲臣道。
華麗芳勉強一笑,「是啊,我也希望……能趕緊有個結果,這樣我就知道,到底是誰要害我了!」
只是她的心臟,卻不可控的狂跳著,幾乎像是要躍出嗓子眼似的,而她的心底,湧出了一種懼意。
如果……真的被查出了,那該怎麼辦
一想到萬一真的到了那一刻,華麗芳的身子,就止不住微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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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時候,秦漣漪特別約了凌依然散心。
秦漣漪開著車,載著凌依然來到深城有名的一家寺廟。
「怎麼來這裡」凌依然倒是有些好奇了,畢竟,漣漪並不是喜歡求神拜佛的那種人。
「聽說這裡的佛挺靈的,就帶你來這裡去去晦氣,順便你有什麼心愿啊,也可以對著這裡的佛祖許幾個,興許能心想事成呢!」秦漣漪道。
凌依然不覺失笑,「你今天陪著我來這裡,不用陪白廷信嗎」
「他回白家那邊處理點事情!最近不在深城。」秦漣漪道,然後臉突然紅了一下,似有些欲言又止。
「怎麼了」凌依然問道。
「那個……依然,如果我說,三個月後,我會和白廷信結婚,想請你當我的伴娘,你……那個願意嗎」秦漣漪說這話的時候,其實也挺矛盾的。
畢竟,三個月後,是她一輩子的大事兒,她希望好友可以當她的伴娘,這也是她們學生時代的約定,誰先結婚,另一個就當伴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