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你要娶她,除非我死了!
「只是什麼?」
藍月輕輕皺著眉,一臉可惜道:「只是這南城,畢竟比不上北京。應琛的能力那麼強,繼續留在南城就可惜了,前途也限制了。而且晴晴吃了那麼多苦,才做上翻譯官,若是來到南城,就什麼都要放棄了。」
江琪催著簡應琛結婚,就是希望他能儘快回北京去,「親家母」三個字脫口而出,其實這個時候,都已經在談婚論嫁了,這麼稱呼,更顯親切一些,她頓片刻,一笑過後,說道:「親家母,應琛在南城,只是歷練。上頭是要把他調回去的,是吧,兒子?」
說著,她轉頭,對簡應琛使了個眼色。
簡應琛一直沉默著,不只是沉默,應該說,他一直不在狀況內,好像一個局外人一樣。白天在商場碰到孟清歌的那一幕,已經填滿了他的腦海。
她已經決定把他忘記,而他,坐在這裡,跟另一個女人談論著他們的婚事。
兩個人就要這樣漸行漸遠?
簡應琛垂著的眼眸慌亂的晃動著,放在膝蓋上的手握成了拳頭,不可能!
江琪見簡應琛出神,輕輕撞了他一下:「應琛,你說是不是?」
簡應琛抬頭,眼神堅定的看向藍月:「伯母,我想,我跟陶晴的婚事,先放一放,我還不想那麼早結婚。」
如一顆炸彈投下,將和樂的氣氛炸得蕩然無存。所有人的臉色都變了,江琪瞪著他:「應琛,你胡說什麼呢!」
陶晴臉色一陣白一陣紅,滿臉羞憤,她怎麼也沒想到,到了這個份兒上,他竟然說要退婚。
嘴唇微微抖動著,她眼眶裡一下蓄滿了淚水。她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瞪著他:「簡應琛……你是不是從來沒有想過,要跟我結婚?」
簡應琛只是神情凝重的看著桌上,膝蓋上的拳頭卻是越握越緊,拇指緊緊的掐著食指的關節。
滿室的沉寂。
過了一會兒,還是沒有任何響動,氣氛就如一根快要崩斷的弦。江琪急了,推了坐如松的簡應琛一把:「快跟晴晴道歉!」
簡應琛的睫毛微微動了一下,他站了起來,面對著陶晴,一雙漆黑的眼睛平靜如水,沒有任何的波動:「對不起,我不能跟你結婚。陶晴,如果你遇到了更好的,我願意祝福你。」
「啪」一聲脆響,陶晴第一次揮掌,打的卻是這個她愛入骨髓的男人。眼眶的眼淚終於承受不住重量,滑落下來。
「簡應琛,你混蛋!」陶晴提著裙子,哭著跑了出去。
藍月冷眼看著這家人,畫著精緻的妝容的臉鐵青,她調頭看向江琪:「簡太太,我想我們是做不成親家了,我就先走了。」
門打開,又是一聲「砰」的巨響,一股冷風灌入,將本是暖融融的包廂吹得一室冰涼。
江琪氣得一巴掌打了過去:「簡應琛,你是不是還對那個女人念念不忘!」她指著門外,氣急敗壞,梳理的一絲不苟的髮髻鬆散了開來,「我告訴你,就算你找到了那個小賤人,我也不會讓她進門的。你要娶她,除非我死了!」
簡應琛的兩邊臉頰都是火辣辣的,但他不後悔,更像是解開了枷鎖,整個人都輕鬆了。他眼神堅定的看著江琪:「媽,我不想欺騙陶晴。就算結婚,我們兩個也不會幸福的。既然如此,何必耽誤她。」
「你!」江琪怒不可遏,氣他的執迷不悟,舉起手就要打醒這個兒子。
「夠了!」簡盛光坐在主位上,從頭到尾都沒出聲過,此時,他「砰」的一下拍在桌上,桌面上的杯碟都彈了起來。一雙利眼在那兩人身上來回看了兩遍,臉頰的肌肉微微顫抖著。最後,他對著簡應琛道:「你先回去。」
簡應琛回頭,看了他一眼,眼睛裡閃過厭惡,然後頭也不回的走了。
江琪憋著一肚子的怒氣無處可發,轉身對著簡盛光,直指著他:「你的兒子,隨你的種,跟你一樣!到死都要想著那個賤人!」
「住口!」簡盛光三兩步走到她面前,銀色的髮絲在燈光下微微抖動,他眯了眯眼睛,裡面全是對她的痛恨,「你沒資格提她們。你不是整天把修養掛在嘴上嗎?那就讓你的嘴放乾淨點,別髒了你的嘴。」
「這輩子,我已經被你綁了一生,難道你還要他跟我一樣,這輩子都過得不開心?」
說完,他再也不肯看她一眼,徑直走了出去。
整個包廂,頃刻間只剩下江琪一個人,她崩潰的跌倒在地上,嗚嗚哭泣了起來。
孟清歌前腳到家,後腳霍晉霆就到了。此時,她根本不知道,剛剛她呆過的飯店一場風暴已經釀起。
孟清歌脫下大衣,轉身就撞上了霍晉霆堅實的胸膛。來者不善,她警覺的往後退了兩步道:「你怎麼回來了?」按照孟芷苒的性格,她應該沒那麼輕易放人的。
霍晉霆危險的眯了眯眼睛,肚子裡本就窩著火,她那輕飄飄的一句,徹底把火藥點燃了。「我回來,不是要聽你的解釋嗎?」他冷笑了下,面色陰沉的走到一邊的沙發上坐下,一條腿擱到另一條腿的膝蓋上,手指輕輕的在扶手上彈動。看來閒適的動作,卻給人滿是風雨欲來的緊張感。
孟清歌杵在那裡咬著嘴唇,心知大魔王又要發脾氣了。
「過來!」帶著壓勢的兩個字,驚得孟清歌心頭一跳,乖乖的挪了兩步到他面前。
她捏了捏手指頭,手心已經漸漸出了汗水。
「孟清歌,你不是口才很好嗎?你能在別的男人面前,把錢說出個大道理來,為什麼這會兒不說話了?」霍晉霆一字不漏的,把她之前在餐廳說過的話說了一遍。
孟清歌猛地抬頭,他怎麼知道,她曾經對高志偉說過的話?
「呵,別那樣看著我,我只是湊巧,撞見過一次你的『相親』而已。」一而再,這也挑戰了霍晉霆的底線。
他的女人,三番五次替別的女人去相親,跟別的男人吃飯見面,簡直天大的笑話!
孟清歌從沒想過,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湊巧的事情。她的老公,見過她跟別的男人相親,而今晚,還親自相了一回。
可她,是以「孟芷苒」的身份去的。
孟清歌平靜的站著,眼睛輕輕的眨了下。
替孟芷苒去相親,其實,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往難聽了說,拍老闆馬屁,做到這個份上,沒有尊嚴。
如果對霍晉霆說出實情,為了那點薪水,為了那兩個月的年終獎,她去做那種事,是不是印證了她死愛錢的性子?
她咬了咬下唇,開口道:「霍晉霆,我知道,我代替孟芷苒相親,是我的不對。可她是我的上司,是我們老闆的女兒,碰巧,我也姓孟。處在我這個位置,我只能答應。她不是一個好老闆,但她能保住我的飯碗。妮妮生病的那段日子,我必須保證,我不能斷糧,我有錢給她治病。」
這就是理由,不光彩,沒骨氣,但她選擇坦白。
霍晉霆盯著她,不發一言,過了會兒,他道:「那麼現在呢?以凝已經做過手術,她現在身體健康,而你在我這裡,吃穿不愁,你沒那麼需要錢。」
孟清歌垂下了眼眸,看著他錚亮的皮鞋腳尖,輕輕的點了下頭,平靜的說:「是,眼下吃穿不愁……」
「眼下」兩個字,讓霍晉霆的眉頭微微皺了下,他等著她把話說完。
「霍晉霆,其實你也在瞞著我不是嗎?」孟清歌緩緩的抬起眼,看向他,「早上老鍾來的時候,給你的那個信封,是關於今晚相親的吧。我們都很清楚,我們結婚的原因是什麼。為了妮妮,這個理由很強大,強大到我們組成了三口之家。但我們的家,也很脆弱。」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因為沒有感情,而最後走向分崩離析的家庭。而我跟你,連最基本的喜歡都沒有。」
「霍晉霆,如果你足夠尊重我,又怎麼會接受你母親的安排,去參加那個相親呢?」
霍晉霆看著她,此時,墨黑的眼珠微微動了下,削薄的嘴唇抿了起來,放在扶手上的手一下抓緊了,扶手上的皮質皺了起來。
只聽孟清歌繼續說道:「我信任你,相信未來我的生活是衣食無憂的,可那個未來,期限是多久?我不得不思考這樣的問題。其實我跟高志偉說的話並沒有錯,有錢,可以讓我有安全感。而我並不是很聰明,也沒有別的能力,只有保住一份穩當的工作。」
霍晉霆不會明白她心裡的恐懼。她太害怕不能掌握自己命運的無力感了。當年與簡應琛愛得死去活來,結果把自己弄得遍體鱗傷,每天都像活在地獄裡。男人的承諾,飄散在空氣里,連個章印都沒法蓋。一張結婚證明又能說明什麼,兩手一撕,就是一張廢紙。
所以,她必須工作,存錢。不只是為了實現女人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如果哪一天,霍晉霆不再需要她們了,那以後,她也不至於過得太狼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