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目標範圍
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被所有的案發現場不斷驗證,從未有逃脫過定律的犯罪現場出現。
這起縱火案就是很好的例證。
兇手殺人後在現場放了一把大火,毀掉了自己在室內的所有痕跡。
但是室外的痕跡,卻最終還是有一些殘留。
半枚腳印,也許就是鎖定嫌疑人的關鍵證據。
返回支隊,陸川直接進了現勘實驗室。
首先是對車輛輪胎痕跡進行鑑定。
從現場初步分析來看,室外發現的輪胎痕跡和室內發現的輪胎痕跡印花相同,磨損程度相同,但是接地面積有所區別。
這就說明,電動車在室外留下的痕跡,是有載重的。
陸川現在要做的就是,根據輪胎接地面積的差別計算出電動車的載重。
這是很不容易的。
因為影響輪胎接近面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輪胎的老化程度,氣壓的多少或者地面的軟硬程度,都有影響。
好在,陸川發現的輪胎痕跡都是在堅硬的地面上,兩者相差不大。
另一方面,如果電動車的輪胎是完好的,那麼在室內和室外輪胎內部氣壓變化也不會特別大。
這樣的話,陸川就能相對準確的計算出電動車的載重。
而這個載重,應該就是兇手的體重。
此外,還有輪胎痕跡旁邊發現的半枚腳印。
根據輪廓分析,陸川有把握補全整個腳印的長度,這樣的話,就能計算出腳印所有者的身高範圍。
說起來容易,但是真正操作起來,問題還是有很多。
陸川的輪胎痕跡鑑定分析和足跡鑑定分析技能都是初級水準,掌握的方法還是有限。
忙了三個多小時,晚上七點多的時候,陸川的工作才初步完成。
撥通劉國棟電話,陸川大概匯報了一下。
「好,直接把報告拿過來,我在秦隊辦公室,你直接給秦隊匯報。」
十分鐘後。
「根據現場的輪胎痕跡對比,基本可以圈定嫌疑人的體重,大概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身高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間。」
這一次,陸川對身高的判定誤差範圍要大一些,畢竟只有半枚腳印。
秦勇拿著陸川出具的報告,心情大好!
「一百五十公斤?」
「加上一米八不到的身高,這算是一個比較明顯的一個特徵了。」
陸川也比較欣喜,嫌疑人的體貌特徵比較有特點。
一百公斤,應該是個胖子。
這一項測量數據也更加堅定了,室外留下半張腳印的人就是嫌疑人的推斷。
因為室內的死者兩名死者,雖然屍體已經部分碳化,但是體型能看出來都是偏瘦的。
兩人即便都坐在電動車上,也不可能有一百五十公斤的重量。
當然,如果兩人又裝載了什麼東西,那就要另說了。
所以,陸川匯報的也只是有很大可能。
然而對於秦勇來說,這個很大可能就是破案中最大的利器。
「老劉,把陸川的報告發給任強和孫軍,他們正在排查受害人的關係網,看看有沒有類似體型特徵的人。」
「是!」
人啊,長的就不能太有特點。
胖的、瘦的,一般體型就可以,但是太胖或者太瘦的話,給人留下的印象就會相對比較深刻。
這種印象深刻也不是說就不好,可是如果一旦這種人去犯罪的話,那被認出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
劉國棟把陸川做的報告發到群里,還不到10分鐘就有了信息反饋。
是張猛,他負責給兩位死者父母做筆錄。
鄭彩霞的父母,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彩霞和趙明還沒結婚的時候,相過幾次親,有個叫張建中的,當年和彩霞差點結婚,那個人我見過,就挺胖的。」
張建中!
「張建中在什麼地方?」
「我們的人已經在調查,很快……」
任強在秦勇辦公室還沒匯報完,電話就響了。
「強哥,人找到了!」
出乎所有人預料,張建中本人就在上河街這片自建房居住。
張猛等人上午的時候,甚至還到他家走訪調查過。
「這傢伙就住在距離死者兩個巷口裡邊,今天上午我們安排民警走訪調查的時候,對方還說參與過救火。」
一棟民房前,十幾個警察準備就緒。
現在是晚上八點二十。
任強眺望了下裡邊的燈光:「確定人在裡面嗎?」
「在裡邊,這個張建中在附近的食品廠上班,每天六點下班,鄰居有看到的,看著他進院子裡。」
任強點點頭:「做好安全防護,抓人!」
命令下達,十幾個人撞開大門,直接沖了進去。
「張建中是不是?」
任強進院子的時候,張建中已經被五個人壓在地上,帶上了手銬。
這傢伙確實很胖,而且力量也出奇的大。。
張猛五個壯漢都壓制著,這傢伙還能掙扎的動一動。
「知不知道為什麼抓你?」
「嘿嘿,你們……你們怎麼找上我的?」
半個小時後。
刑偵支隊審訊室。
張建中沒有被安置在審訊椅上,這人兩百多斤,太胖了,審訊椅坐不下他。
張猛他們弄來一張普通的不鏽鋼椅子,把手銬和腳鐐上上,算是有了束縛。
「張建中,說說吧,為什麼要殺了趙明和鄭彩霞?」
「嘿嘿,殺他們肯定是有原因的,不過你們怎麼知道是我殺了他?」
「我放了那麼大的一把火,什麼指紋啊腳印啊,應該早就燒沒了。」
「燒沒了?」
張建中被抓進來後,陸川直接不用採集腳印,直接看了一眼就知道,現場的半枚腳印,就是他的。
有了這個證據,張建中就是什麼都不說,也能零口供定罪。
「你殺了人,還把人家電動車騎走,貪不貪心啊。」
張猛和張輝兩人負責審訊。
「那電動車本來就是我買的,我當然要騎走。」
「你的電動車?」
張輝有些驚訝:「趙明和鄭彩霞兩口子的電動車,跟你有什麼關係,你們認識?」
「怎麼沒關係,他倆沒結婚的時候,我就跟鄭彩霞認識,她前年答應過我,要嫁給我的,我才給她買的電動車。」
「我還借給過她五萬塊錢,但是當時因為沒有打欠條,兩年了,她跟別人結婚了都不還我錢。」
「你們說,這樣的女人該不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