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經歷
方從哲,字汝愚,號中涵,出生於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是浙江德清縣人,但在戶籍上屬於直隸順天府錦衣衛軍籍。他自幼勤奮好學,專注於《詩經》的研究,才華橫溢,以順天府學增廣生的身份,在萬曆十年(1582年)的順天鄉試中脫穎而出,名列第81。緊接著,方從哲在萬曆十一年(1583年)的會試中,取得了第300名的成績,隨後在殿試中榮獲二甲第30名,從而被授予翰林院編修的職位。
方從哲的文采斐然,他的文章深受首輔王錫爵賞識,甚至被收錄入文選,成為學子們的楷模。在東宮講學期間,方從哲多次上書神宗,堅決維護太子(未來的明光宗)的地位,展現了他的忠誠與遠見。[3]他的政績與學識得到了認可,被擢升為從四品朝列大夫,擔任過國子監司業、祭酒等職,期間他還上書請求停止開礦收稅,這一主張與東林黨和浙黨相契合,體現了他關注民生的一面。
然而,方從哲的正直性格也給他帶來了麻煩。當司禮監秉筆太監田義試圖讓自己的侄子不經正當程序獲得官職時,方從哲堅決拒絕了這一要求,這引發了田義的不滿,後者威脅要整治方從哲。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方從哲選擇了辭職歸隱,開始了長達十多年的閒居生活。
在家閒居期間,方從哲並未與世隔絕,反而擴大了自己的社交圈子,聲望日益提升。東林黨領袖葉向高非常賞識方從哲,多次舉薦他續修玉牒、出任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但方從哲並未立刻接受這些職務。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朝廷面臨嚴重的官員短缺問題,尤其是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來主持會試。在這一關鍵時刻,葉向高再次舉薦方從哲,希望他能出任禮部右侍郎,協助主持會試。經過葉向高的多次上書,明神宗最終決定委任方從哲為吏部左侍郎,與葉向高一同主持會試。
然而,神宗的這一中旨任命引起了言官的反對,因為這與吏部的推薦名單不符。面對壓力,方從哲提出辭呈,但神宗堅持己見,執意任命他。方從哲此次復出,不僅預示著他將面臨的複雜政局,也為他日後成為內閣首輔的道路埋下了伏筆,昭示了他未來職業生涯的坎坷與挑戰。
二、成為獨相
方從哲的復出並非偶然,而是基於當時內閣的特殊需求。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葉向高作為內閣中唯一的閣臣,曾多次上書請求增補閣員,卻始終未能得到神宗的回應。[1]這一局面使得內閣的運作陷入困境,決策效率大大降低。然而,當方從哲重新踏入政壇,明神宗似乎看到了解決內閣人員短缺問題的契機,迅速下令增補閣臣。
同年九月,方從哲與前禮部左侍郎吳道南一同被任命為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加入內閣,共同輔政。但吳道南尚未及時抵達京城,實際上,方從哲與葉向高二人承擔起了內閣的主要職責。
起初,葉向高作為首輔,掌握著內閣的決策大權。然而,當他離開京都時,方從哲便不得不獨自面對政務的重擔。他曾試圖召回舊輔臣沈鯉以加強內閣力量,但這一提議遭到皇帝的否決。面對御史錢春對他逢迎皇上的指責,方從哲主動請辭,顯示出他面對批評時的謹慎態度。神宗的安撫與挽留,則表明了皇帝對方從哲的信任與倚重。
隨著吳道南的到來,內閣看似回歸常態,但不久之後,吳道南因輿論壓力和個人原因,多次請求離職,並最終因母喪而離京返鄉。方從哲再次面臨著獨自輔政的局面。他深知內閣力量薄弱的危害,立即上奏請求推舉並補充閣臣,以增強內閣的決策能力。
然而,神宗似乎對方從哲的能力充滿信心,認為一人足可勝任,始終未有增補閣臣之舉。[9]面對這樣的狀況,方從哲並未放棄努力,而是堅持每月上奏,力圖改變現狀。儘管如此,神宗的態度未曾改變,內閣始終維持著方從哲一人輔政的局面,直至萬曆帝駕崩,泰昌帝即位,方從哲才得以卸下獨相的重任。
三、入閣期間
方從哲入閣輔政之際,明朝正面臨一系列內憂外患。從東宮講讀的中斷,到皇家婚事的延誤,乃至地方賦稅、災變頻發,方從哲均屢次上奏,力圖勸諫皇帝,但大多數情況下,他的建議並未得到積極回應。儘管方從哲在朝中不乏支持者,但他的勸諫往往流於表面,實質上並未對皇權形成有效制約,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國家的諸多問題。
在方從哲輔政時期,朝廷的黨爭氛圍有所緩和,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言官中已缺乏真正敢於直言的清流派。然而,這種平靜背後,是齊楚浙三黨的崛起,特別是方從哲的門生亓詩教,作為齊黨成員,其影響力日益顯著,加劇了朝廷內部的派系鬥爭。
方從哲執政期間,皇帝的怠政傾向愈發明顯,國家機器運轉不暢,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大量空缺,國家政務陷入癱瘓狀態。[6]與此同時,邊疆危機不斷升級,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大清軍隊攻占撫順,朝野震驚,但皇帝的應變措施遲緩無力。[7]方從哲之子方世鴻的殺人案更是讓其陷入輿論漩渦,儘管方從哲請辭,但皇帝並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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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國家的重重危機,方從哲的應對顯得乏力且被動,他雖多次請求罷免,但皇帝的挽留讓他難以抽身。在遼東戰場,明朝軍隊連連失利,方從哲雖上奏請求對策,但皇帝的冷漠回應使局勢進一步惡化。遼陽的失陷,被視為明朝滅亡的前兆,而方從哲作為輔政首輔,難辭其咎。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當皇帝病重之時,方從哲與九卿台諫共同詢問皇帝病情,直至皇帝駕崩,方從哲參與了接受遺命的重要過程。然而,方從哲在位期間的作為,被後世評論家視為明朝衰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紅丸大案
鄭貴妃,出於對福王往事的擔憂,試圖通過贈送珠寶與侍姬來討好新帝,其中李氏尤其得寵。鄭貴妃進而請求冊封李氏為皇后,李氏亦為鄭貴妃求封太后,這一系列舉動在宮廷內外引發軒然大波。光宗皇帝於九月初六日已感不適,至八日病情加重,此時方從哲被皇帝命令冊封鄭貴妃為皇太后。然而,侍郎孫如游的激烈反對最終阻止了這一封號的實現。
隨著光宗病情的惡化,關於宦官崔文升進獻瀉藥導致皇帝健康急劇下降的傳言在京城中流傳開來。給 事 中楊漣率先彈劾崔文升,並將矛頭指向方從哲,暗示其在事件中負有責任。在眾臣的壓力下,方從哲不得不採取行動,他向光宗進言慎用藥石,但皇帝的病情並未因此好轉。
九月十九日,新任內閣大臣劉一燝與韓爌上任,此時光宗的病情已十分危急。兩天後,光宗召見方從哲、劉一燝、韓爌及其他重要官員,皇帝已無法正常進食,但仍堅持下旨冊封李選侍為皇貴妃。在九月二十五日的再次召見中,光宗表達了對皇長子的期望,希望諸臣輔佐其成為明君,並提及了自己的身後事。
就在這一天,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擁有仙丹,向光宗進獻了所謂的「紅丸」。皇帝服用後,一度稱讚李可灼為「忠臣」。然而,紅丸並未挽救光宗的生命,九月二十六日,光宗駕崩,留下了宮廷內外一片混亂。
方從哲在光宗逝世後草擬的遺詔中,竟對李可灼給予獎賞,此舉引發了朝野的極大憤慨。在李選侍占據乾清宮的緊張局勢下,方從哲並未採取果斷措施,而是選擇妥協,這進一步削弱了他在朝臣中的威信。
五、移宮大案
光宗朱常洛登基後,原本 侍 候 神宗病體的鄭貴妃並未 即 時 遷居,這引起了朝臣的不滿。尚書周嘉謨責備了鄭貴妃的從子鄭養性,最終迫使鄭貴妃從乾清宮遷出,移居至慈寧宮。慈寧宮作為皇貴妃的住所,雖非皇太后專屬,但此舉已表明鄭貴妃地位的微妙變化。
然而,光宗逝世後,李選侍卻占據了乾清宮,這引起了更大的爭議。李選侍曾試圖獲得皇后之位,其野心昭然若揭。給事中楊漣和御史左光斗等正直派官吏認為,李選侍不應繼續居住於乾清宮,以免干涉新皇朝政。他們堅決要求李選侍遷居,但此事爭辯數日未能決斷。方從哲等大臣起初試圖緩和處理,但在新皇帝登基前夕,劉一燝、韓爌等重臣聯合奏請,最終迫使李選侍移出乾清宮,改居噦鸞宮。
六、遭人彈劾
方從哲在明光宗逝世後,因紅丸案中的行為遭到了朝中眾多官員的嚴厲指責。御史王安舜首先發難,彈劾方從哲輕率推薦精神異常的醫生,並在事後給予獎賞,意圖掩蓋自己的責任。方從哲在回應中草擬太子的指令,僅處罰李可灼一年俸祿,這一處理方式並未滿足朝中對李可灼的懲罰預期。
御史鄭宗周隨後跟進,要求將崔文升交予司法部門處理,而方從哲則擬令由司禮監進行調查,這一舉措同樣未能平息朝中對崔文升的憤怒。隨著御史郭如楚、馮三元、焦源溥,給事中魏應嘉,太常卿曹王光,光祿少卿高攀龍,主事呂維祺等官員相繼上奏,指責李可灼的罪行應當嚴懲,而方從哲卻予以庇護,嚴重違背了國家法律。
給事 中惠世揚更是直接列舉了方從哲的十條罪狀和三條可殺的理由,指控方從哲獨攬大權七年,阻礙賢才,危害國家;在光宗去世時處理事務不當;在梃擊案中包庇奸黨;任意破壞詔書;縱容兒子犯罪;壓制言官;縱容 撫 臣失職;指揮軍隊作戰失利;欺騙皇帝,使輔臣蒙羞;以及代征專賣稅,侵害國家和百姓利益。此外,惠世揚還指出方從哲在處理鄭貴妃請求封后一事上態度模糊;在李選侍凌辱聖母,導致聖母飲恨而死的問題上,方從哲收受賄賂,想封李選侍為貴妃;以及在崔文升用泄藥傷害先帝和李可灼進獻毒藥後,方從哲不僅未加懲罰,反而擬作賞賜。
這些彈劾奏疏上達 天 聽 ,皇帝雖然責備惠世揚的言辭過於激烈,但面對方從哲的多次請辭,始終採取了安撫和挽留的態度。即便在張潑、袁化中、王允成等人繼續彈劾方從哲的情況下,皇帝仍舊置若罔聞。直到當年冬天,給事中程注再度彈劾方從哲,方從哲感到形勢不容樂觀,遂極力請求離職,連續六次上奏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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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皇帝任命方從哲為中極殿大學士,賞賜銀幣和蟒衣,並派遣行人護送他返回故鄉,以此結束了方從哲在朝中長達數年的輔政生涯。
七、晚年
方從哲的晚年並不平靜,尤其是在天啟二年(1622年),禮部尚書孫慎行對紅丸案的重新審視,將他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孫慎行嚴厲指責方從哲在紅丸案中扮演的角色,認為他是謀害君王的逆賊,要求朝廷徹查此事。這一指控引發了朝野的廣泛關注,皇帝詔令朝廷大臣進行審議,而都御史鄒元標則公開表示支持孫慎行的觀點。
面對嚴峻的指責,方從哲上奏辯解,甚至主動請求削奪官階,發配邊疆,顯示出他願意承擔後果的決心。[3]然而,皇帝的安撫之詞並未能平息朝中的爭論。給事中魏大中催促九卿儘快做出決議,而多數朝廷大臣傾向於認同孫慎行對方從哲的定罪,僅有少數官員如黃克纘、王志道、徐景濂以及汪慶為方從哲辯護,詹事公鼐則保持中立。
大學士韓爌在此關鍵時刻,向朝廷陳明了紅丸案的前後經過,試圖為方從哲解脫。吏部尚書張問達與戶部尚書汪應蛟隨後聯合上奏,認為在緊急情況下,輔臣們探視病重的皇帝,實難有心懷弒逆之念,但同時也承認李可灼非醫官,用藥嘗試導致先帝駕崩,方從哲等人未能制止,確有失職之責。
最終,李可灼被遣往邊疆戍邊,崔文升則被貶至南京,而方從哲本人未受到法律制裁。不久後,孫慎行因病離職,紅丸案的後續影響似乎得以平息。然而,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利用《三朝要典》打擊異己,不僅撤銷了對李可灼的處罰,還重新啟用崔文升,這導致了一批要求嚴懲方從哲的人士遭到貶謫或殺害。
方從哲在這一系列事件中,始終保持低調,即使魏忠賢黨羽徐大化請求啟用他,他也堅決不出仕。[8]直到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方從哲逝世,享年六十六歲。[9]死後,他被追贈為太傅,諡號「文端」,這一榮譽性的稱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官方對方從哲學問與品行的認可,儘管他在生前因紅丸案等事件飽受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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