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被米拉波帶著去看了他所謂的非常好的醫生。
說實話,安寧對這個時代的醫生是有一些恐懼心理的,畢竟這個時候巴斯德還沒有出生,人類還沒有微生物學,所以醫學是一門純粹的經驗醫學。
這個時候的西醫簡直就是反智的代名詞,遇事不決先放血,你放血的時候傷口感染了,導致放血的口子化膿,你發燒,醫生還會告訴你這說明放血有效了。
是的,這個時代的醫生就是這麼的「訓練有素」。
所以這個年代生病之後能不能好全看命夠不夠硬,這樣一想這個年代能長命百歲的人還挺牛逼的。
不過米拉波推薦的這個醫生還挺厲害的,他居然用酒給安寧洗了傷口,安寧忍不住問他為什麼這麼做,結果醫生回答:「我也不知道,我小時候家裡就會用酒洗傷口,我的老師說這樣做傷口不化膿了,是錯誤的,他說化膿才代表身體正在向好的方向變化,但我總覺得不對。我不喜歡傷口化膿。」
安寧:「你是對的,你絕對是我見過的最棒的醫生。」
——好傢夥,什麼叫化膿才代表身體向著好方向變化,以後受傷還是自己處理算了。
醫生又說:「不過,您這個傷口其實不處理也沒什麼,很淺,只是破了點皮,我甚至不知道您怎麼流的這麼多血。」
也難怪醫生會奇怪,安寧畢竟是會「呼吸回血」的天選之人,來到診所的時候傷口已經癒合了不少。
安寧:「可能這不是我的血,剛剛決鬥的時候我刺中了對手的心窩,他噴了不少血。」
其實雷吉諾德並沒有噴血這麼誇張,但這時候安寧只能這麼解釋自己身上那一大片血跡。
米拉波:「既然已經包紮完了,我們回羅亞爾宮吧,消息肯定已經傳遍了羅亞爾宮的每個酒館,估計不少人在等著你凱旋呢。」
安寧點點頭:「我也想儘快回家換掉這個沾血的上衣了。」
於是安寧向醫生告別,然後搭乘米拉波的馬車穿過巴黎返回羅亞爾宮。
剛到羅亞爾宮的公共廣場,安寧就聽見車窗外有報童在喊:「號外號外!公爵大人的恩人其實是隱世貴族的子嗣,用家傳劍法擊敗了巴黎的決鬥王者!」
安寧皺眉,心想巴黎決鬥王大概指的就是贏了三次決鬥、在巴黎社交圈頗有名氣的雷吉諾德了。
就是這個「決鬥王」的名頭,聽著像是個會召喚青眼白龍的牌佬。
米拉波拉開車窗,遞出去一個蘇的銅幣:「來,給我一份號外。」
「您拿好!」報童立刻塞了一份報紙到米拉波手中。
米拉波一邊翻看報紙,一邊嘟囔道:「該死,一看是瓦羅爾那傢伙的手筆,你贏了貴族,結果這傢伙把你塑造成了隱世貴族,這幫死硬分子就是不承認平民能贏貴族!」
安寧:「如果您來寫會怎麼說?」
「我?我不寫這些,除非你是個女人。」米拉波頓了頓,補充了一句,「或者你的對手是個女人。」
安寧啞然失笑,他真沒想到後來一度進入法蘭西先賢祠的傢伙,居然是個酗酒玩女人的黃文寫手。
這時候馬車停下,車夫敲了敲車廂的前窗:「我們到了,先生們。」
米拉波向車夫付錢的當兒,安寧直接開門下車。
開門的時候他就看到不遠處馬布利在演說:「先生們,就在今天,一個皮匠的兒子,在決鬥中擊敗了號稱精通劍術的侯爵的兒子,這說明什麼,說明平民一點不比貴族差!
「而且我作為決鬥的見證者,親眼看到了惱羞成怒的貴族同夥想槍殺一個皮匠的兒子,結果他出醜了,子彈從槍管里滑出來了!
「這說明一件事,廢物不會因為是貴族,就不是廢物了!
「貴族能做到的事情,平民一樣能做到!貴族能連贏三場決鬥,平民也行!」
安寧本來聽得正開心,一聽這話就不淡定了,尼瑪的,這次老子差點就被一劍封喉了,老子才不想當什麼巴黎決鬥王。
米拉波這時候也下車了,他拍了拍安寧的肩膀:「馬布利繼續宣揚下去,全城的貴族傻兒子都會跑來找你決鬥了。」
這時候馬布利看到了安寧,立刻抬手指著安寧的方向:「各位,快看,擊碎貴族驕傲的人來了!歡呼吧!為我們平民的英雄歡呼吧!他反擊的不光是對他的鄙視,還有貴族對平民的傲慢!」
眾人一齊轉向安寧,幾個一身酒氣的長褲佬衝上來,把安寧抬起來,高高的扔上天空,一邊扔一邊喊:「平民英雄萬歲!」
安寧被扔在空中,心想自己幸虧中午吃的麵包比較干,這要是有稀的東西非吐出來不可。
廣場上的平民都圍過來了,有人大聲問被扔上天的安寧:「你該不會真的是什麼貴族吧?」
安寧:「不,我是個皮匠的……我草別扔我了!我是皮匠的兒子!」
「那你哪裡學的劍呢?」
「我不會劍術!就瞎打的!」安寧如實回答。
結果因為他在天上,話說得含混不清,大家都沒聽清,有些人就不樂意了:「別扔他了,讓他說話!」
扔安寧的幾個長褲佬估計沒少喝,就是不樂意,繼續一次次把「平民的英雄」扔上天空。
後來醉鬼們失手,把安寧摔到了地上,他這才雙腳著地了。
安寧揉著屁股站起來,對圍觀的人說:「我不會劍術,那號外上說的是假話!我祖上八代都是穿長褲的平民!」
話音落下,周圍的人就歡呼起來:「平民萬歲!」
看來今天註定是聚集在羅亞爾宮的平民揚眉吐氣的一天。
沒人知道,再過九年他們還會大大的揚眉吐氣一番。
安寧這樣強調自己的平民身份,主要是不想在距離大革命還有九年的時候被人當成貴族。
大革命來了之後,大貴族尚且可以靠著騎牆當自由派貴族保命,小貴族可是妥妥的路燈掛件。
不過,這號外已經印出去了,該不會在大革命時代給自己帶來麻煩吧?
未來不會有人拿著這個號外,指著我的臉說我是貴族吧?
安寧微微有些不安,但這時候周圍的人開始起鬨,要他講講怎麼贏的決鬥。
眾人強行把安寧推上了路邊的花壇,讓他給大家講一講。
安寧兩手一攤:「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怎麼贏的,他們之前侮辱我的時候說我能打敗強盜救了公爵家的小姐,是因為強盜自己滑倒了,脖子撞上了我的刀。
「我猜我能贏決鬥,也是那位雷吉諾德伯爵閣下自己滑倒了,心臟撞到了我的劍尖!」
眾人哄堂大笑。
安寧繼續:「我贏了之後,伯爵大人的狗腿子居然掏出槍來要打我,結果剛舉槍,子彈就從槍口滑出來,滾到了我腳邊!
「就是這樣!我只是運氣好,不然的話一個皮匠的兒子,斷不可能打贏一個伯爵!」
圍觀群眾齊聲起鬨。
這時候有人大喊:「他們說槍械和弓弩一樣,是平民的武器!一定是因為這樣,你才贏了!」
「對,一定是這樣!槍械萬歲!」
安寧跟著大家一起高呼萬歲。
說不定真是這樣,槍械抹平了貴族和平民最後的硬性差距,槍械擊碎了甲冑,取代了刀劍,從此以後習武的軍事貴族再也不可能在平民中開無雙了。
眾人又鬧了一會兒,這才漸漸散去。
然後安寧發現梵妮和公爵的管家正站在自己身後不遠處。
管家:「弗羅斯特先生,公爵閣下請您一起共進晚餐。」
這個時候,安寧的視野里忽然跳出一行提示。
【托勒斯泰爾公爵似乎更加欣賞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