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墨香書院
墨香書院在風風雨雨中已過了八十年,從最初的小學堂擴建至今,已經有七百多間房屋,除了課室、藏書閣、膳食堂等,還有提供給各地先生、下人、離家較遠的學生住的居所。
這裡墨香滿飄,曾出了不少大官,幾乎明州所有的人家都願意讓孩子來這念書。
很久沒背著小書包去學校的沈來寶早上往肩頭斜跨上那裝書的小布包,鏡子裡的自己簡直嫩得出水。
除了這個年齡該有的短手短腳而覺得不方便,他對沈來寶的樣貌還是挺滿意的。
沈來寶長得很像沈老爹,只是沈老爹好好一個英俊男子,硬生生將自己吃成了個胖子,把俊朗的五官都給吃成一體化了。沈老太太說他像沈老爹時,他還覺得她是愛之深。
如今仔細一想,的確是像。
重來一世,顏值沒有打折,沈來寶頗感欣慰。
以後真要接手經商,那吃吃喝喝肯定少不了,所以要更有規劃的鍛煉。
沈家的馬車已經等在了門口,大清早就熱熱鬧鬧的,隔壁花家也聽見了動靜。正吃著飯的花鈴因馬長鳴一聲而抬頭,她喜歡馬,也想騎馬,更想擁有一頭自己的小馬駒,所以對馬總多了幾分敏感。這會聽見馬叫,她的心又癢了起來。
也不知道上回來寶哥哥許諾給她留一匹馬駒的事他還記不記得……
廖氏見隔壁熱鬧,打發下人去看看是怎麼一回事。下人去了一會就回來說道,「聽說是沈家少爺要去書院念書,沈老太太一大早領著大夥燒香拜佛。」
「只是去念個書,至於麼……」廖氏搖搖頭,又喚女兒快吃飯。她倒是想起自己的兩個兒子了,嘆道,「你爹也是狠心,看看隔壁家的,就在當地念書,你爹非要把你兩個哥哥送到外地書院去,那兒的花兒比這香不成。」
花鈴也想念兄長了,「爹爹不是說了,認識我們的人太多,書院裡的先生也處處照顧哥哥們,怕哥哥們變得懶惰,所以才送去沒人認得的地方。」
「那也是狠心,逢年過節才能回一次家,誒,現在離端午還有多久,我記得書院是放假的。」
「娘,還有兩個月。」
兩個月,六十天,廖氏心裡不由再次埋怨丈夫。她摸摸幼女的頭,等七月下旬,女兒也該去書院了,指不定那冤家要送女兒去外地,這樣她哪裡捨得。她暗暗下了決定,要把女兒留在當地,決不能讓她一個人去外頭,他捨得,她這當娘的可捨不得。
沈來寶被沈老太太拉著手到老祖宗那拜了三拜,上香磕頭,折騰了大半天,才送他上馬車,千叮萬囑道,「你要好好念書,尊重師長,別跟同窗鬧彆扭,要是受了什麼委屈,就回來跟祖母說!」
沈老爺說道,「娘,跟您說了又能怎麼樣,來寶,回來跟爹說。」
沈老太太瞪眼,「跟我說了我削了那龜孫!」
沈來寶被嗆得咳嗽兩聲,老太太真是威武霸氣,只是……他這是去上學,不是去做流氓啊。
他好不容易上了車,沈夫人又拉著他的手滿眼擔憂,又要哭了般。沈來寶心軟了,「我不會惹事的,好好聽課,認真念書,您回去吧……娘。」
從來都是為兒子操心,從未得過半句安撫的沈夫人眼神一震,鼻子已算,她緩緩鬆手,「嗯。」
沈來寶輕輕鬆了一口氣,收身坐在車廂里,這沈家,還是有「病」的,他得想想怎麼做個好大夫。
車窗簾子隨風而動,揚起半截。花家門匾映入眼底,目光由上往下,就看見正探頭往外看的花鈴。
小姑娘站在高約一丈的大門前,頂著兩個俏皮的丸子頭,一身碎花裙擺,看著更似明媚春日的小花。他探身往對面車窗趴去,沖她擺擺手。
花鈴立刻展顏,也沖他擺擺手。
馬車不快,只是花家大門也不過一丈寬,轉眼就過去了。沈來寶坐回位置上,懷裡還抱著個水壺。旁邊陸續有馬車過去,馬蹄聲咯噔咯噔敲打在地上。他抬眼看去,有幾輛馬車他認得,可不就是巷子裡那幾家熊孩子的。
離書院大門還有百丈遠,就已經進入了書院範圍內。鳳凰非梧桐不棲,書院為求吉祥寓意,大多會栽種梧桐,墨香書院也不能免俗。在通往大門的兩邊大道便栽種著整齊沖天的梧桐樹,進了書院,就是滿眼滿眼的竹子,各種品種,五花八門,都如參天大樹那樣茂盛高大。竹子身軀都已是墨綠色,百年陸續交替,老竹已死,幼筍再成竹,生生不息。
沈家的馬車在進入大門後就被人攔下了,免得驚擾了學生。沈來寶從車上下來,就有個先生模樣的人上前說道,「在下姓方,是書院先生,這位就是沈家少爺了吧?」
陪同的管家說道,「對,是我們家少爺。」
「那就將他交給我吧,今日起由我帶他。」
「勞煩方先生了。」
方先生輕輕點頭,示意沈來寶跟上。這沈家少爺來之前他就「久仰」過他的大名了,本以為模樣傻氣,但如今看來,五官俊秀,兩眼明亮有神,似胸有韜略之人,一點也不像個傻子。他邊走邊問道,「在家讀過什麼書?」
只學過一二三的沈來寶如實答道,「還沒念過一本。」
「哦……那會寫什麼字?」
只寫過一二三的沈來寶再次老實答道,「一二三。」
意料之中,卻還是讓方先生頭疼,「那你今後努力念書寫字吧。」
沈來寶今年十歲,而稚童一般六歲念書,家裡富裕些的,三四歲就請了先生到家中授課,所以別說簡單的字,就算是寫兩句不太工整的詩句對子,也是大有人在。
方先生所教的學生已滿員,沈來寶個頭又不矮,便將他安排在最後一位。
上午學了珠算和國學,沈來寶聽倒是能聽懂,但就是不會寫字。所幸這時沒有黑板,先生只是嘴上說重點,讓他們自己記,自己圈畫,而不寫。
沈來寶只能拼記憶了,當務之急果然是認字。
午時用飯,他隨同旁人一起到了膳食堂用飯。進去時瞧見門外枇杷樹下栓了條狗,便想起自己要養狗的事。見無人投喂,就將骨頭留下,出去時將骨頭餵了狗。
用過飯,他回到課堂上,還沒走到自己桌前,就看見放置在桌面上的水壺被打翻了,裡面的茶水灑滿桌子,連書都被打濕。
那水壺雖是竹筒所制,但封口嚴實,他拔掉塞子還得費一番力氣。
書院午飯同享,但茶水自帶,沈夫人就給他準備了這個。沒想到這會竟然被打翻桌上,水還嗒嗒嗒地順著桌面往下淌落。
他看了一眼四周,視線剛剛掃過,就有幾人沖他輕蔑笑著,一臉挑釁。
他沉下氣來,先救書要緊,而且現在沒有證據,無故詢問,對方反而會誣陷自己。
誰讓他長久以來的形象就是傻子呢,只怕都會覺得是他沒事找事吧。
也是奇怪,傻子又不是瘋子,可這兩者好像被定義成一個詞了。
沈來寶上前把水泊中的書抱走,徑直往外面走去,路過那幾人面前時,微微頓步。因那幾人是坐著,他眼瞼低垂,就將幾人收入眼底。
一人見他如此,笑得更歡,以為他要鬧事。誰想不過輕瞥一眼,他就走了。等他回想方才的眼神,總覺得受到了侮辱,臉頓時一沉,「那個傻子剛才是什麼意思?」
旁人說道,「嚇傻了吧。」
那人想了想,好像不對,可總不能是在瞪自己。但那傻子不敢惹怒自己,倒是真的。他往門口瞧了一眼,「方先生也傻了吧,竟然收這種人來,也不怕教不好,辱沒了他的名聲。」
沈來寶沒有聽見這些話,也不想聽。午後可以歇半個時辰,現在還有一半時間。他抱著書走到日照明媚的地方,將書放到園中長凳上晾曬。
書為紙質,被水洗禮一番,裡頭都沾在了一起,輕輕一撥都有被撕裂的危險。他皺眉鬆手,等著它曬乾一些,再分頁吧,不過到時候整本書肯定也是皺巴巴的了。
「淋濕你書的人叫柴啟,我看見了。」
朗朗女聲傳來,沈來寶偏頭看去,只見是個十一二歲的姑娘。她模樣清秀,目光有堅定傲氣。不等他問,她就走到他前頭,說道,「我坐在你前面,吃完午飯柴啟他們就回來了,親眼看見他們將你的書淋濕。」
人生處處有正義啊。沈來寶暗暗感慨一句,「謝謝。」
她點點頭,末了又道,「我叫秦琴。」
沈來寶又道了一聲謝,想想剛才他回來不少同窗都在那,可事發後,眾人眼光畏畏縮縮,好像都很懼怕那叫柴啟的少年。這會見秦琴竟然跑來告訴自己,心有詫異,問道,「你為什麼要告訴我?」
秦琴負手看他,字字答道,「因為,你以前,救過我。」
從來都是被沈來寶坑的他一愣,這傻小子竟然還有英雄救美的時候,難得!
「什麼時候,我……忘了。」
「一年前。」秦琴說道,「那時候我娘生病,我幫著賣燒餅,你路過那,將我的燒餅全都買走了,我才有錢請大夫救我娘。」
沈來寶:「……」
他就知道不該對那傻小子有盼想!
那燒餅八成是他自己想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