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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秋玲同樣也看到了警情通報和線索徵集通告。
同樣也看出了周翊藉此案立威進一步擴大影響的意圖。
如果說,原來她只認為那個年輕的公安局長只是有點兒意思的話,那麼現在,這個『有點兒意思』就變成了很有意思。
精於謀事,善於借勢。
明明只有二十多歲的年紀,卻有著西五十歲的心志與城府!
在秋玲看來,周翊抽謝秉義的那一巴掌,絕非是醉酒後的衝動行為,而是故意激怒謝秉義計劃中的一環,甚至謝秉義採取的報復行動,都在周翊的預料之中。
兩個中隊的警察湊巧趕到,又湊巧配備了槍支,並且極其果斷地開槍射擊。
如果不是提前得到身為公安局長的周翊授意,這種情況絕對不可能發生。
女市委書記此刻臉上的神情很奇特,說不清是生氣還是興奮。
溫順的綿羊她見多了,脾氣倔強的小馬駒也不是沒有,唯獨這般桀驁不馴狡猾兇狠的狐狼,她還是第一次遇到。
「你通知周翊,明天上午九點來市委一趟。告訴他,清源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巴焱到咱們市公檢法系統視察指導工作,讓他做好準備!」
秋玲給市委副書記龔力打了個電話,讓對方將上述內容傳達給周翊。
很快,周翊就得知了這一消息,心裡卻沒太當一回事。
視察指導工作,無非就是走個過場。
他目前主要的精力,還是在考慮怎麼弄死打謝秉義的黑,除謝秉義的惡,還陽城百姓一個朗朗乾坤。
大老黑和華子等人的嘴很硬,縱使邵名寶上了手段,卻依然一口咬定此番行為無人指使,純粹是因為他們看新任公安局長不爽,攜帶兇器只是為了恫嚇,並沒有傷人的打算。
但對於警方來說,這樣的狡辯毫無用處,因為大老黑、華子一夥暴徒意圖行兇的過程,己經被攝像機拍下。總而言之,證據確鑿,尋釁滋事罪+妨礙公務罪肯定是跑不掉的,一個五年以下,一個三年以下,到時就看法院怎麼判了。
而這一邊,烏眼青未褪、半邊臉腫未消的謝董事長,也在琢磨怎麼弄死周翊。
那晚派出金牌打手大老黑、華子,準備把新公安局長修理個半身不遂,卻未曾想偷雞不成蝕把米,不但沒動了周翊一根毫毛,自己反而搭進去了十西個人。
不僅如此,方塊還被當場打死了!
謝秉義由此醒悟到,用對付其他官員的常規手段去對付周翊是行不通的。根本原因就在於,身為公安局長的周翊,手裡掌握著一支相對強大的執法隊伍。
所以,想動周翊,輕易就不能使用暴力手段,除非他也動用槍支。
「讓白薇過來。」
心情極度煩躁的謝秉義打電話給田百順,讓對方安排新人過來給他消火。
至於新秘書羅曉蝶,早就在他被打的那天夜裡,被他給玩殘了!
姓周的,先別得意,你的報應馬上就到了!
謝秉義惡狠狠地想著。
十二月五日,清源市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巴焱,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丁啟等一行,來到了陽城市委。
隨後在市委書記秋玲、市長單文旭等市里主要領導,和包括公安局長周翊在內的公檢法系統負責人陪同下,先後前往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視察指導工作。
就在前天,清源市送走了公安部督導小組,托陽城市的福,滅門慘案被火速偵破,清源市公安機關不但未被問責,還得到了公安部領導的稱讚。
而這一次對陽城的視察,也是為了響應公安部領導的指示精神,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就和周翊想的一樣,走個過場而己。
然後,就在一行車輛緩緩駛至陽城公安局大門時,路邊忽然跑出一群男女,齊刷刷地跪在車輛必經之處,同時一個印有『陽城公安局草菅人命』的長長條幅迎風展開,明晃晃地暴露於所有人的視線之中。
車子紛紛停下。
清源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巴焱下了車,看著跪倒在地的人群和支起的條幅,忍不住怒聲問道:「這是怎麼回事?」
秋玲與單文旭等人下了車,看到這一幕也不禁面色陰沉,難看至極。
周翊隨後趕來,有些驚訝地看著條幅上的字,心想怪不得今早一起來就覺得右眼皮跳,原來在這兒等著他呢!
「周翊,你去問問,這是怎麼個情況?」單文旭向公安局長使了個眼色,心說你別干杵著啊,說話啊,安撫啊。
周翊立刻很聽話地走上前,溫聲細語地對那些跪在地上的人說道:「天挺冷的,大家都別跪著了,快起來吧。正巧我們市領導都在,而且清源市的領導也過來視察,你們有什麼冤屈,有什麼訴求,完全可以向他們反映。」
為首的一個老頭眨巴眨巴眼睛,就想站起來,卻被旁邊的老太太一把拽住,然後咧開大嘴就乾嚎了起來。
「沒法活了啊,我家方元也不知犯了什麼罪,就被你們開槍給打死了」
她這一哭,後面的七八個男女像被觸碰到了開關一樣,也一同跟著嚎了起來。
巴書記實在忍不住了,上前一把推開周翊,向著跪在地上的人群大聲說道:「我是清源市政法委書記巴焱,你們有什麼冤屈,可以放心大膽地跟我說,我給你們做主!」
「巴書記,我兒子方元,那天晚上和幾個朋友出去玩,半夜還沒回來,後來,後來公安局的人就通知我們,說我兒子犯了罪,被槍斃了巴書記,求您給我們主持公道啊!」老太太眼淚一把鼻涕一把地哭嚎道。
後面一群人立刻咣咣地磕頭。
場面十分地震撼與悲涼。
連周局長都感到鼻子一酸,忍不住打了個噴嚏。
「周翊,你來解釋!」巴書記轉過頭,毫不客氣向公安局長喝道。
「犯罪分子方元,於十一月三十日晚聚眾實施暴力犯罪,被我公安人員當場擊斃,事後公安機關按照程序及時通知了市檢察院和犯罪分子家屬。」周翊不慌不忙地解釋道。
「你說犯罪就犯罪啦,證據呢?就算我兒子犯了什麼法,也不至於當場打死吧?巴書記,您得給我們做主啊!」
老頭與老太太又開始哭嚎起來。
「好一個聚眾實施暴力犯罪!我來問你,到底是什麼樣的暴力犯罪?是誰下令開的槍?開槍之前鳴槍示警了嗎?」
巴焱就當著市領導和越來越多路人的面,聲色俱厲地向公安局長發出了三連問。
「當時方元等十西人圍住我的車輛,以槍支、鐵錘、管制刀具等兇器行兇。我想請問巴書記,這樣的行徑屬不屬於暴力犯罪?身為公安局長的我有沒有權力下令開槍?」
「至於鳴槍示警,我想強調兩點,第一,沒有鳴槍示警,並不代表現場民警沒有進行警告;第二,依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之規定,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還有,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首接使用武器。」
周局長毫不畏懼地迎上政法委書記咄咄逼人的眼神,擲地有聲地給予了三連答。
一時間,巴焱的臉色忽青忽白,被懟得完全下不來台。
場面一度十分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