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看著嵐那雙笑意盈盈的眼,他最後還是將她帶走了,自己不是以前就告訴自己他要保護她嗎?他怎麼能夠將她一個人給扔在這裡了?
後來帶著她在經歷了差點被拐賣之後,他當時差點嚇傻,若嵐真的是被人拐走了,他肯定會忍不住殺了自己的,不是做好要保護她的準備了嗎?
當時他意識到自己的能力太過弱小,在這個城市中肯定生存不下來,於是帶著她輾轉來到鄉下。
好的是遇到了一對好心的夫婦收養了他們,可是即便如此,他知道他也應該努力,然後早日讓嵐過上好日子。
在十四歲的時候他終於通過自己的努力掙了一部分的錢,於是帶著嵐去租了一個房子,接著便開始供她讀書!
他認識的字也不過是孤兒院的時候那些阿姨教的,後來離開孤兒院他再也沒有去上學,都是將這些機會全部的給了這個女孩。
之前因為有那對夫婦幫忙所以他並沒有多大的壓力,可是搬出來之後他的壓力才算是真正的大了,但是他卻很開心,因為他可以有能力照顧她了!
十四歲的他愛上了十歲的她,或許更早,但是在那時候他卻在心中明白的知道了原來一直想要照顧她,是因為他喜歡她!
這種喜歡變得越來越濃,最後變成一種深愛。
每天他最開心的事情就是早上一早起來幫她做好早餐,吃完之後送她去學校,然後在辛苦工作完一天之後下午去學校接她放學,那時候她很愛吃糖,所以他總會買一個棒棒糖在她出校門的時候遞給她,接著伸手拿過她的書包,和她一起慢慢的回家。
那個時候他喜歡聽她嘰嘰喳喳的在他耳邊講著學校里發生的一切趣事,不是事情吸引著他,而是她眉飛色舞,生動活潑的表情吸引著他。
雖然他不識字,但是在吃完晚飯之後,他還是會陪著她一起學習,將作業做完,她很聰明,所以對於老師布置的作業她都是很神速的就解決了。
這樣的美好日子在他十八歲的那一年開始全部的打碎了。
那是她十四歲的生日,他給她買了一條裙子,當時她開心的笑容讓他覺得不管以後他再辛苦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都想好了以後他要更努力,給這個女孩更好的生活。
可這一切終究止步於這一天!
突如其來的一群人之間的槍戰讓他差點死去,也真的是死去了,因為他失去了她。
再次醒過來,陌生的環境並未讓他感到恐懼,而身旁沒有她才最是讓他覺得害怕的!
整整十四年的時間,他保護了十四年的一個女孩這一天消失在了他的生命中,唯留下他一個人。
後來他開始藉助這個救了他性命的這個人的勢力一點點的變強大,然後這付出的代價是他最不想要的付出的,那個人告訴他,他可以幫助他,只要他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做韋廷家族的當家主子,那時候他才知道原來救他的人是這麼有背景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