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嬌嬌今晚不想回家,她去了中海市最高檔的會所。
她叫了酒,想好好的一醉方休,而她一身的高檔名牌,也讓經理十分的熱情上心,尤其看出她心情不好。這樣的事很常見,很多富婆物質優渥,但精神空虛,就會來這種地方尋找慰藉。
經理叫了幾個男模過來。
他們環肥燕瘦,各款各式的都有。許嬌嬌冷笑一聲,沒想到她有這樣的一天。她指了其中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長得有七分像沐承洲。
五官輪廓深刻,高大挺拔,腿長肩寬,外形條件很是出眾。
不過氣質上,不太相同,這種地方的人再怎麼裝純,眼神里都有幾分諂媚感。但她現在就需要的這個。
「我叫葉楓,今年二十,看小姐你似乎比我還小,叫你一聲妹妹如何?我看你似乎心情不太好,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葉楓關上門,見她坐在沙發上,在昏暗的燈光下臉色陰鬱不定,他拿著酒過來給她倒上。
他才剛說完。
許嬌嬌就冷冷的說,「跪下!」
葉楓怔了下。
許嬌嬌見他不動,怒道,「怎麼,是嫌錢不夠?」
她從包里拿出一疊現金,砸到了他的臉上,「本小姐有的是錢,現在夠了麼?我要你跪下,像狗一樣!」
葉楓笑了一下。
他跪了下去,抬起頭剛要說話。許嬌嬌就一巴掌抽到他臉上,葉楓默默的承受著,做他們這行的什麼客人都見怪不怪。
只要有錢,受點羞辱算什麼。
「說!」許嬌嬌看著這張幾分神似沐承洲的臉,又抽了一巴掌到他俊臉上,心裡一陣的痛快,又逼著他,「說你愛我,說你對不起我!」
葉楓被打了幾耳光,腦瓜子嗡嗡的。
但也默默忍著。
也明白了,這個女人來買醉的原因了,嗯,一個女人有錢卻不高興,除了感情的事,還能有什麼原因?
「我愛你,對不起,我錯了。」葉楓不知道誰讓她傷心了,但還是乖乖的配合著,眼裡帶了幾分討好的道,「你要是還生氣,就再多打我幾巴掌好了。」
許嬌嬌心裡爽快了。
但是看見年輕男孩眼裡的討好感,又出離的憤怒了。
她一把揪住葉楓,「沐承洲不會這樣討好諂媚的眼神看我!他為人冷淡!而且很高傲,你演得不像,再演好一點……」
葉楓被罵得嚇一跳。
不過很快又反應過來,他們這行的,遇到的怪客人多的是,有些客人就喜歡跟他們玩角色扮演。
葉楓立刻收斂了情緒,臉色變得冰冷。
他坐直了身,冷冷看著許嬌嬌,「小姐,這樣夠味了麼?」
許嬌嬌心想,果然做少爺的個個都是演技高手。她眼睛一下紅了,手撫上葉楓的臉,流著淚的說,「那你說愛我,叫我嬌嬌……」
「嬌嬌,我愛你。」葉楓冰冷的語氣,但眼裡卻有幾分柔情,「嬌嬌,都是我的錯,別生氣了,好麼。」
許嬌嬌聽著男孩的安慰。
她心裡的委屈鋪天蓋地的湧來,抱住葉楓大聲嚎哭了起來。葉楓安慰著她,許嬌嬌漸漸的止了哭,她看著葉楓說,「你演得很好,可惜,你長得還是不夠像他。」
葉楓笑了笑。
又輕輕說,「小姐要是需要,我可以變得更像他。」
他的話,讓許嬌嬌滿意了。
果然這高檔會所的少爺服務意識一流,隨時根據客人的需求調整自己。她是不是也該學學他,沐承洲,會不會因此就多看她一眼?
許嬌嬌走的時候,留下了她的電話,給了他一百萬的轉賬,對他說,「你去整個容,整得越像他,我會越高興。」
葉楓送著她離開。
總覺得這女孩有些可憐,有錢但不快樂。
但他又覺得,自己有什麼資格可憐別人。他一個大學生都淪落到這兼職來做少爺了,他還是先同情下自己吧。
從這之後,許嬌嬌時不時就來這會所消費。
沐承洲對此一無所知。
不過他也根本不在乎。
這麼久的時間過去,他始終找不到鄭春天的下落,像是有個無形的手在阻擋著他,這令他倍感沮喪,心裡的後悔也越來越多。
沐承洲開始買醉。
沐承洲連著幾晚,呆在酒吧喝酒。
這一晚,沐承洲又在一個酒吧里喝醉了。他出眾的外形,身上頹廢的氣質,很吸引一些異性,湊了過來想要搭訕。
「滾!」一個衣著性感的美女剛靠近說了句話,沐承洲就失去耐心的吼了句,成功的把想來安慰的美女嚇跑。
他趴在吧檯,給自己叫了一杯又一杯的酒。
他想把自己喝得爛醉。
這樣就不會總是想起鄭春天,一邊恨她不辭而別,一邊自責自己傷了她的心。
而另一邊,於萍在綠山莊園。
她剛接了一個電話,得知了沐承洲今晚又不回家,而是去了夜店,生氣的道,「承洲又去酒吧買醉了!簡直不像樣!」
本來想叫人直接把少爺帶回來。
後來還是沒這麼做,沐承洲這些天魂不守舍的,聽沐南城說在公司里脾氣越來越差,搞得員工都怕見到他。
她自然是知道原由的。
她倒是沒想到,鄭春天對他的影響這麼大。於萍在客廳煩躁的踱步著。不能讓兒子這樣下去,再這麼下去,人都要廢了。
想了想,打電話給了另一個人。
沐承洲已醉醺醺的,又給自己叫了一杯酒。
剛想要喝下時,一隻白嫩漂亮的手伸了過來,沐承洲以為又是來搭訕的女人,心情惡劣的他正想要罵人。但來人輕柔的說了句,「承洲哥,別喝了……」
沐承洲抬頭看來。竟是池喬兒,她穿著一身白裙子,在這群魔亂舞的酒吧里,顯得像精靈落入凡間一樣。
沐承洲皺眉說,「喬兒,你怎麼來了?」
他說著,煩躁的拿起酒又想喝。
他現在只能借酒精,來壓下心中這揮之不去的煩躁。
「是於萍阿姨讓我來找你的,我們都很擔心你……」池喬兒搶走他手裡的酒,又嫌這酒吧里的聲音太吵了,扣著他的手,強行的把人帶了出去。
喜歡四十歲,嫁給了閨蜜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