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縣位於延安府的西北角上,境內河流眾多、密如蛛網,土地肥沃、日照充足,是一塊宜耕宜牧的寶地!
民間常說:山保安、米糧川,牛滿圈、羊滿山保安縣的富庶程度可見一斑!
當然了,富的是高門大戶,至於普通百姓們,還是過著窮苦日子!
崇禎七年—七月二十五,晴。
中午時分,秦鋒率領著兩千多人馬,來到了保安縣城附近,本著不要隨意擾民的原則,人馬沒有進城,而是在城外一片荒地中駐紮。
安營紮寨之後,秦鋒沒有休息,而是簡單的易了一下容,換了一身普通百姓的服飾,而後帶著同樣裝束的李岩、熊大、熊二和十幾名親兵離開了營地,前往保安城,想要看看城內的民生情況如何,重點是鹽價!
因為鹽荒爆發之後,薛家聯合綏德城的一眾商人們,全力向延安府境內的三州、十六縣運送食鹽、救濟百姓。
結果是,其中三州、十五縣的鹽價都控制住了,唯獨保安縣的鹽價還在不斷上漲,其中必有古怪,需要調查清楚。
很快的,秦鋒一行人來到了保安城的南門,結果這裡聚集著很多百姓,正指指點點的議論著什麼,隱約還有:真是可憐、太冤枉了沒有辦法、惹不起高家四虎之類的話語傳出。
仔細觀看,原來城門旁邊立著一具囚籠,裡面關押著一名披枷帶鎖的犯人,周圍還有四名皂衣衙役持棍看守。
後面的城牆上,則貼著一張大字告示,其中大意是:犯人名叫王梁,因為犯了誣告罪,被罰戴枷示眾一個月!
按理來說,一個戴枷示眾的犯人而已,沒什麼好看的。
秦鋒卻站立不動,目不轉睛的緊盯著,一向波瀾不驚的臉上,更是罕見的露出了驚訝之色!
驚訝什麼呢?
原來戴枷示眾的是一名青年男子,而青年人的身形相貌,竟然和秦鋒有七八分相似,這一點,李岩、熊大、熊二等人也注意到了,同樣十分驚訝。
熊大更是湊過來,低聲說道:「將軍大人,這個叫王梁的犯人和您長的太像了,會不會是您失散多年的親兄弟啊?」
「這個嘛,容我想一想!」
秦鋒仔細回想了一下,便宜爹娘除了自己,並沒有生育過別的子女。
而且秦家數代單傳,別說是親兄弟了,就連未出五服的堂兄弟都沒有一個。
沒有血緣關係,相貌又極為相像,這是純屬巧合,還是另有隱情呢比如說,便宜老爹活著的時候,沾花惹草過,還留下了種子太狗血了。
秦鋒決定弄個明白,否則晚上會睡不著覺的。
「熊大,帶上幾個人詳細打探一下,這個王梁的家庭情況如何,因為什麼事被戴枷示眾的,圍觀的百姓們又為何說他冤枉!」
「卑職遵命!」
熊大帶上幾名親兵,鑽進人群中打探消息去了。
秦鋒則帶著其餘的人進城調查鹽價,結果大吃一驚,保安城的鹽價竟然高達六兩銀子一升,是別的州、縣的好幾倍,而且還在繼續上漲!
因為鹽價太高了,普通百姓們根本買不起,只能吃淡食。
可是天天吃淡食,身上沒有力氣,就沒法幹活養家了,無奈之下,百姓們只能把老房子的牆根土挖出來熬硝鹽吃。
硝鹽有毒,長期食用的話,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痛等病症,嚴重時甚至會置人死地。
而最近一段時間,僅在保安城城內,就有上百名窮苦百姓因為吃硝鹽中毒身亡,其狀極慘!
秦鋒等人還了解到,保安縣境內的食鹽生意,全被本地第一富戶—高家壟斷著。
而保安城—高家是花馬池—高家的一個分支,前者在後者強力支持下,才壟斷了本地的食鹽生意,並且趁著鬧鹽災之際,囤積居奇、哄抬鹽價,大吸百姓們的血汗錢,而本地官府畏懼高家的勢力,並不敢出手干預!
另外嗎,保安城—高家的家主叫高兆康,是個為富不仁的傢伙,平日裡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在本地的口碑極差。
下面有三個兒子:高易龍、高易虎、高易豹,都和其父是一類貨色,而且口碑更差,保安城的百姓們深受父子四人之害,稱他們為高家四虎!
調查完情況之後,秦鋒一行人回到了營地中。
緊接著,熊大帶著幾名親兵回來了,並調查清楚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犯人—王梁及其祖上幾輩,都是土生土長的保安縣人,和秦鋒家族一點關係都沒有,二人的相貌相似,純屬巧合。
這不奇怪,天下人多了,而且都是兩隻耳朵、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吧,難免有相貌高度相似者。
比如歷史上的劉邦和其部下紀信的相貌就高度相似,遠望如同一人。
滎陽之戰,漢軍被圍,內無糧草、外無救兵,眼看就要徹底完蛋了。
關鍵時刻,紀信自高奮勇,穿上漢王服飾到楚營中詐降,吸引項羽和一眾楚將們的注意力,後被識破、活活燒死!
劉邦則利用這個機會,帶領人馬突圍而出,而後積聚力量、捲土重來,最終打敗項羽,創立了大漢帝國!
這件事情,被稱為滎陽誤楚、身殉漢皇,後來還被改編成各種戲曲,傳唱千年,經久不衰!
第二件事:犯人—王梁的確是冤枉的,和竇娥一樣冤!
王梁出身寒門,其父早喪,是由寡母辛苦拉扯長大的,家***有兄弟姐妹五人,王梁排行第二,下面有一弟兩妹,上面有一個姐姐,叫王菱兒,生的頗有幾分姿色,是頗有名氣的小美人。
三年之前,受天災人禍的影響,王家的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連口米糠都吃不上,為了讓家人們活命,王菱兒以十五兩銀子的價格簽了一份賣身契,到本地第一富戶—高家的大院中做了侍女。
不想半個月前,王菱兒突然在高家大院的一間柴房中上吊自殺了。
高家人給出的說法是:王菱兒手腳不乾淨,私下偷盜府中財物,被人當場抓獲之後,羞愧難當,於是上吊自殺了。
可從高家下人們口中流出的小道消息是:高易龍、高易虎、高易豹三兄弟,酒後無德、色心大起,輪流糟蹋了王菱兒,後者羞憤難當,於是上吊自殺了。
事情發生之後,高家人為了遮掩真像,謊稱其是偷盜被抓之後羞愧自殺的,並在大院內下了封口令,不准下人們說出去,否則打死勿論!
可是紙里包不住火,事情真像還是傳出去了。
王梁得知真像之後,自然要為姐姐報仇了,於是到到本地縣衙狀告了高家三兄弟。
可到了開堂審案的時候,王梁手中並無真憑實據,高家兄弟這邊卻是人證、物證俱全,結果自然是高家兄弟勝訴了。
《大明律》規定:凌辱婦女者,絞刑誣告他人者,同罪!
高家兄弟勝訴之後,立刻反告王梁誣告好人,想要將其置於死地!
好在本地縣令還算有點良心,百般周旋之下,以年少無知為由,免了王梁的死罪,改為仗責五十、戴枷示眾一個月,於是就有了城門口的那一幕!
另外嗎,熊大幾人還打探到,高家父子四人皆是殘暴之徒,經常打罵、虐待家中的僕人和侍女。
僅最近三年時間,高家就有十幾個僕人、侍女死
於非命,死者家屬中告狀者,無一勝訴!
聽完熊大幾人的講述,秦鋒臉上不見任何喜怒之色,心中卻是頗為感慨!
從理論上說,早在秦朝時期奴隸制度就消亡了,之後實行的是封建制度,人權有了一定的保障。
事實上,秦、漢、三國、兩晉直到現在的大明朝,奴隸制度始終存在著,只不過稍微改換了一下頭面而已。
歷朝歷代,都有大量的窮苦百姓迫於生計,不得不賣身到達官顯貴、地主富商的家中做僕人、做侍女!
這些僕人、侍女雖無奴隸之名,卻有奴隸之實,經常受到主家的打罵和虐待,至死者不計其數,而且死了也是白死。
因為黑心的主家會往被打死的僕人、侍女身上栽贓罪名:意圖非禮主母、意圖偷竊財物、意圖放火焚屋這樣就不用付任何責任了。
就算死者的親屬們不服氣,到衙門中敲鼓告狀,也是很難告贏的,就算僥倖告贏了,亦是無甚大用,因為律法是不會嚴懲主家的。
比如《大明律》中就明文規定:若是僕人殺死主人,當判凌遲處死。
若主人殺死僕人,只需坐一年牢,再賠付一些喪葬銀子既可,而且那一年牢房可以交銀替代!
不公嗎、黑暗嗎、沒有天理嗎?
的確!
可事實就是如此,幾千年來從未改變!
…
情況已經弄清楚了,接下來要如何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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