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公寓之愛子心切 自相殘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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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加上冷風一直不斷的吹著,小笛子三人,都受到了嚴重的風寒,俗話說也就是感冒,三人十天來,除了強迫自己吃點樹皮外,他們都沒有正常吃過什麼東西,現在身體虛弱不說,還感冒了,難受的程度可想而知。同時,大雨過後,地面潮濕,人如果長時間呆在潮濕的地方,會怎麼樣,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糟糕的境況,還沒有完,這個山區又出現了詭異地現象,大大小小的土坑裡囤積的雨水,在大雨過後,迅速收入土裡,滴水不見了。

    方則看到這詭異地現象,連忙脫下外衣,擰下僅有的少量雨水,喝到了嘴裡。邵若靈和小笛子,也如法炮製,喝下了僅有的水。

    雨已經停了,可是這風還是一個勁,呼呼的刮著,沒有半點想要停下來的意思,天依舊陰沉沉地,半點陽光都看不見。小笛子這時,感覺到無比的寒冷,身上還穿著濕濕的衣服,臉上像熟透的蘋果般,通紅無比。邵若靈看到,伸出手放在他的額頭上:「樓長,你在發燒呀!這可怎麼辦?」方則說道:「不行,我們得快些找些樹枝,升起熊熊烈火,不然,我們非凍死不可。」兩人拾了不少樹枝,堆在一起,邵若靈問道:「這濕的柴火,能點著嗎?」方則拿出打火機:「試試吧!希望可以。」他對著那堆柴火,不斷按動打火機,然而,濕的柴火又怎麼能夠,點起熊熊大火呢?連一點火星都看不見。況且,經過夜晚那一場瓢潑大雨,住戶全身都濕透了,打火機當然也打不著啊!

    小笛子背靠著一棵衰敗的大樹,悠悠想起,還在農村老家,盼望兒子大學畢業,學成歸來的父母親人。那時,小笛子剛剛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全家人高興地不得了,媽媽還殺了一頭豬,為兒子慶祝。那天,爸爸和爺爺喝了不少酒,雖然有些醉,但是爸爸和爺爺,心裡像明鏡似的,不斷說著囑咐他的話。媽媽也是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自己的兒子,考上了這麼好的大學,以後出人頭地不說,還光宗耀祖,成了整個村里第一個大學生。難過的是兒子念大學,要遠離家鄉,不能時時刻刻呆在自己的身邊。來到大學之後,家裡也是經常打電話來,問問學習狀況,問問他吃的飽穿的暖嗎?進入公寓之後,小笛子依舊沒有放棄自己的學業,他在不必執行血字的時候,按時去學校上課,沒有落下任何一門功課。當然,他也是人,也有私心,用公寓變出來的錢,偷偷給自己,給家裡人買了保險,還撒謊說,在K市就讀期間,被一家大型公司老總看上,半工半讀,給家裡寄了不少錢。家裡人也是信以為真,時常在村里,驕傲地提起自己的孩子,說他出息了。

    三人抱在一起,互相取暖,在這裡,沒有什麼男女授授不親,沒有什麼害羞、無恥、慚愧、非禮、邪念……他們不分男女,皆互相擁抱著,為了取暖、為了生存、為了自保……如果人多一點的話,如果有別的選擇,如果他們現在還顧忌什麼,道德、羞恥之類的詞語,那他們才是真正的找死,真正的傻瓜,不管是誰,哪怕是千金小姐、達官貴人、明星大腕……到了這種地步,都會這麼做的。

    又是一天過去了,住戶三人,又冷又餓,還發著高燒,最嚴重的是小笛子,他已經高燒到昏迷不醒,滿嘴說糊話的地步。邵若靈捂著耳朵,眼裡止不住的掉著眼淚,她用沙啞的聲音說道:「不要,我不要死在這裡,我不能,我不要,我要吃東西,我要吃……」突然,她雙眼盯著躺在地上的小笛子,突然,她的手中多出了一把匕首,瘋了似的捅向小笛子。

    方則此時想要阻止已經來不及了,或者說,他也不想阻止。這裡,除了樹皮和人,沒有再能另住戶生存下去的東西。邵若靈趴在小笛子身上,大口吞咽著他的鮮血,喝夠了,又用匕首,將小笛子身上的肉,割下來吃。方則,為了生存,也加入到邵若靈的隊伍,吞噬著同類的屍體。


    三天,他們僅僅用了三天的時間,將小笛子吃的是一乾二淨,當然,除了他的骨頭,骨頭太硬,咬不動。接著,他們四目相對,注視著對方,彼此心裡都明白,要想在剩下的五天裡,存活下去,只能再殺一個人,這個人不是自己就是對方。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他們相互拿出了匕首,滾在了一起……

    2012年12月12日上午8點至12月22日上午8點,「紅娘」相親酒樓,在那裡呆十天。此次血字沒有拼圖。執行住戶:凌風、沈靜、盧超、金英、石磊、孔蒙。

    不可思議的,邵若靈勝利了,當然,她也受了不少傷。從方則身上爬起來之後,邵若靈滿意的擦了擦滿是鮮血的嘴唇,突然,在方則屍體的衣服內,一個三角形拼圖,出現在她的視線中。邵若靈展開拼圖,上面畫著一隻人手,一隻女人的手,背景依舊是一片漆黑。

    住戶六人,在十二號上午七點五十五分,來到「紅娘」相親酒樓,大家看到,酒樓內外,鋪滿了紅色地毯,到處張貼著別人的婚紗照。酒樓一共六層,一樓是大廳,接待來這裡相親的客人;二樓是相親場所,它的隔壁還有小橋假山,提供相親會上,彼此情投意合、一見鍾情的情侶,在此談情說愛;三樓是餐廳;四樓到六樓是住宿的地方。

    六人來到大廳,接待員熱情的接待了他們,接待員為凌風做登記的時候,出了一點點人為的小插曲。接待員問他:「你好先生,請問你在什麼地方上班?月收入多少?」凌風說道:「我嗎?沒工作也沒收入。」接待員笑笑說:「先生這是在跟我開玩笑吧!」凌風說道:「誰跟你開玩笑!我這人什麼也不會,什麼也沒有,要是真有女人看上我了,就做好養我一輩子的打算。」盧超拉拉凌風:「好了,別搞怪了,我跟她說。」凌風扭頭坐一邊去了,如果可以選擇,他打死也不會來這個相親酒樓。他永遠不會忘記,年少輕狂的他和林曉曉,也就是現在的菲菲,在集訓地發下的誓言。雖然,林曉曉失蹤多年,凌風對她的心一直都不曾改變,即使,來到中國,進入到這座公寓,見到多年不見的愛人,失去了所有記憶,變成了如今的董菲菲,那份愛,一直都沒變,一直都在那兒。

    有這麼一首詞,一直被世人爭相傳誦,詞是由蘇軾寫的,名字叫《江城子》,具體內容是: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寫到這裡,不禁想說,我還是比較承認,「時間可以沖談一切」這句話。曾經也有一份,自認為海枯石爛、天荒地老的愛情出現在我的面前,然而,那個人不懂得珍惜,離開了我,而我,當時以為自己再也不會愛上別的男人。經過長達一年的時間,當我再次見到,那個令我心碎、令我魂牽夢縈的男人時,突然發現,那個人好陌生,之後,一切變得美好燦爛起來,幾年後,跟我現在的老公結了婚,有了一個可愛活潑地兒子。這才發現,一切美好,一切的完美,都只是自己臆想出來的,當眼睛真實的看到之後,才知道,愛情這個詞,只能在年輕的時候,在談戀愛那會兒,拿出來談談。過日子,還是得選擇一個靠譜的人。風花雪月、多情浪漫、天荒地老、海枯石爛……那是吃不飽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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