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匪想尋找的、既然是一個特定的目標,那麼順線往下捋,就是此前的二十五位婦人,都沒有達到他理想中的標準,直到最後一位婦人被綁,才徹底讓他停止了繼續的犯罪行為。」
狄映說到這兒停了下來,看著侍衛們依舊滿臉的疑惑之色、看著司興義在往後退的腳步,看到司興義由攻擊態勢、改為了防禦之姿後。
狄映才微微嘆了口氣,再道:「在路過某個村子的外面時,本官看到了一頭母羊。當時那頭母羊剛剛產仔不久,羊主人還在精心地照顧著它們母子倆。
就有一個鄰居抱著只小羊羔找來了。
跟羊主人商量:能不能讓他家的母羊、幫忙餵養一下自己家的這隻小羊羔。
羊主人就答應了。
而本官想的卻是:如果羊主人沒有答應,看著那人手裡已經有點兒奄奄一息的小羊羔子,我就有理由懷疑,那人絕對會趁著羊主人不注意、偷偷地讓母羊餵養自家的小羊娃子的。
由此,本官也就推想到:綁匪的目的。
可本官也有想到:那失蹤的二十六位婦人、沒有一位是處在哺乳期之內的。
顯然,綁匪並不是想給自己家的娃、綁一位奶嬤嬤回去。
但是,想找一個母親的念頭、閃過了本官的腦海。
這世上的惡人、總有著各種各樣作惡的理由。
一個漢子、自己帶著一個年幼的娃,想為娃找一個母親,這是一般正常男子都會去做的事情。
可如果這個漢子、並不想再娶親、又沒錢請人照顧自己的孩子,那要怎麼辦呢?
總不能就由自己照顧了吧?那生活要怎麼辦?日子還要不要過下去?
而且他本身也有生理需要,總不能花錢請了人、再把人給禍禍了吧?那誰干啊?
由此:本官就能推斷得出、綁匪是一個單身、且帶著年幼孩子的男子。
再順著這條線索推斷下去,就很容易了。」
是很容易了,都不用他們家的大人再繼續說下去。
謝淨就接口道:「這個漢子對前妻用情至深,不想辜負自己的妻子、不想再對別的女子用情,又想讓孩子有人被照顧、又不用想辦法為此去掙銀錢,那就只有綁一個婦人回來了。
這樣一來、就既不用花錢,孩子也有了母親。
只是這個被綁的人得跟自己的前妻相貌、身形、性格相仿。這樣才能讓自己和孩子都會有認同感。
只是找了又找、綁了一個又一個,聽說的始終沒有相處中得到的感覺那麼真實。
然後發現全都不像、也太不聽話。於是殺了,再綁下一個。」
謝淨說著就看向了自家的大人,小聲問道:「我說得沒錯吧?」
及至見到大人沖自己豎起了大拇指,謝淨才笑出了一口、閃爍著白玉色澤的整齊牙齒。
可聽得司興義的面色徹底灰敗了下來,只是,依舊是頑抗到底的態度。
謝淨都覺得這傢伙太能扛了。
手中的摺扇搖快了一些,就想上前點了丫什麼穴道,好讓其飽受一些痛楚。
像這樣的人,謝淨是半點兒也不願意對其施捨自己的同情心的。
不過被大人給阻止了
狄映對謝淨道:「你把司欣的穴位解開。既然司興義什麼都不肯招認,那麼,我們就來問問他的這位寶貝女兒吧。」
謝淨的摺扇就輕敲了一下自己的手心。
著啊!司興義為司欣不惜綁人、殺人,可不就是寶貝司欣得要命嗎?那就從司欣處下手好了。
這麼想著,謝淨就給司欣解了穴。
卻差點兒被司欣給啐了一臉。
司欣一能活動自如,立時一大口口水就吐向了謝淨。
謝淨剛想用摺扇擋,念頭一閃,擔心自己的摺扇、會將那些給反彈回去噴上小姑娘自己,便索性整個人都閃開了。
但也因為這念頭而耽誤了那麼一下下,讓謝淨白淨的玉袍袍擺上、沾染上了小姑娘的唾沫。
「嘖」,謝淨扁了扁嘴。
狄映則掃了一眼謝淨的袍擺,再看向了此時如同一頭狼仔一般的司欣,眼睛微微眯了眯。
直覺這個小姑娘、絕對不簡單。
果然,就聽司欣連珠箭般地出聲「射」了過來。
「你們憑什麼這麼看待我的父親?是,我的母親是有被綁過,不過你們也看到了,她就是個瘋子、是個腦子有病的人。
不拴著她怎麼辦?由著她亂跑嗎?跑丟了是不是你們負責幫忙找?出事了怎麼辦?是不是也由著你們賠我一個母親?
你們什麼也不了解,就在瞎編排什麼?
我父親瞎了一隻眼睛、整日裡還要出門做苦活累活,我就自己在家,我母親發起瘋來我能控制得住嗎?
你們居然就能說出那麼一大堆的廢話來、想要強行加給我們那麼大的罪名,你們憑什麼?證據呢?」
說完,司欣還惡狠狠地瞪了周圍人一眼。
不過,雖然司欣的態度極是囂張和兇狠,狄映心裡卻還是覺得:這個姑娘很聰明。
是的,一句其母親有病、還是必須要拴著或者關著的病,就能將這一切都推脫得乾乾淨淨。
不管是靜大嬸身上的捆縛痕、還是地窖里關過人的各種痕跡,都能用這個理由給推搪過去。
狄映微微笑了笑。
正想說什麼,戶籍檔記卷宗被找來了。正是關於司興義一家人的。
狄映看著司欣,看著她的小臉上終於有些繃不住了,就再沖對方笑了笑,笑得很悲憫。
這是一個在茫然無知中、被其父給生生帶跑偏了的孩子啊。
心中微嘆一聲,狄映接過卷宗,看完後豎去了司興義的臉前。
再道:「司興義,這上面記載的很清楚,你睜大眼睛好好看一看。十三年前,你的妻子叫:於啟顏。
她是於家村的人。
這兒還有份檔記,記錄著於啟顏因病而死。
之後,再也沒有你的婚姻記錄了。
於啟顏有為你生一女兒,十三年前,當時是兩歲,現在正好十五歲,仍待字閨中。
你還別說,這份卷宗真的記錄得挺詳實的,連你女兒司欣因為是嫡出、有上族譜的事情都寫得清楚明白。
於啟顏的父母、至今仍然健在。
而關於你所說的妻子小靜、你女兒所說的母親,就是那位靜大嬸,你能不能告訴本官:她是從哪兒來的?
提醒你一下:未有合法夫妻關係者、皆屬私通,論罪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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