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三章懷璧其罪!
齊白的一哥辦公室內,充滿肅殺之氣。
唐歡一番斬釘截鐵的話語,也是將張書記推向了萬劫不復之地。
他多年久居省城。跟白城土皇帝童書記會沒點淵源交際嗎?
甚至可以說,童書記的那本日記,對很多人而言,都如一顆*,隨時都有可能將人炸得粉身碎骨。
張書記同樣無比忌憚這本日記的存在。
如今,唐歡竟當面告訴他。這本日記就在他的手中——
這對張書記而言,是何等的衝擊?
何等的——不可置信?
仿佛一瞬間,唐歡就摧毀了張書記精心設計的所有安排。
又仿佛被按在地上,動彈不得。
是的。
和報仇雪恨相比,張書記更在意自己的前程。苦熬多年的仕途。
仇,可以不報。
但他打拼多年的事業,卻絕對不能受到任何威脅。
辦公室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唐歡目光冷冽,直勾勾地凝視張書記。
而反觀張書記,卻微微垂下眼帘。似乎陷入了沉思。
啪嗒。
張書記點上一支香菸,沉默地抽著。
他三口並做兩口,快速抽完了香菸。隨即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然後抬眸望向唐歡:「你知道童書記的這本日記,對你而言意味著什麼嗎?」
「保命符。」唐歡很樂觀地說道。「就比如現在,張書記為了自己的前程著想,一定不敢輕舉妄動。是不是?」
「你說的沒錯,我的確不敢輕舉妄動。」張書記意味深長道。「但絕非為了我的前程。」
「哦?不是為你的前程。難道是為了我的前程?」唐歡揶揄道。
張書記搖搖頭,冷漠道:「你看過日記內容?」
「爛熟於胸。」唐歡抿唇說道。
歡哥有個特長。他雖達不到過目不忘的本領。但只要是他想記住的東西,便可以在短時間內銘記於心。
哪怕這本日記他早已轉贈給韓部長。可裡面的內容,他一字不漏,全部記得。
開玩笑。
送給韓部長,那是人情。
可童書記之所以將這本日記交給唐歡。也不是因為童書記欣賞唐歡。而是在最後時刻,他與唐歡做了一些不為人知的交易。
說到底,唐歡是有償獲得的這本日記。他哪能不留點心眼,記住一些日記內容為己所用?
「既然爛熟於胸。」張書記皺眉道。「那你應該清楚,這本日記的內容如果公布出去,會引起多大的反響。甚至造成多大的風暴。」
「所以呢?」唐歡反問道。「張書記想表達什麼?」
「你說這是你的保命符。」張書記搖頭說道。「在我看來,這何嘗不是一道奪命符。」
唐歡笑了。
他意味深長地盯著張書記:「你嚇我?」
「是提醒。」張書記眯眼說道。「我雖沒見過這本日記。卻也知道童書記這些年的經歷。你若是敢公布,或者讓別人知道這本日記在你手中。」
「你的下場,會比預期中慘烈百倍。」張書記一字一頓道。「這絕非危言聳聽。我相信,你也能夠理解我的意思。」
「謝謝你的好意。」唐歡聳肩道。「也許如你所說,我的下場會很慘。但你,包括日記中的這些人。下場只會比我更慘。」
「一旦事發,我的對手或者敵人,僅僅只是一些不好招惹的大人物。」唐歡的身軀微微前傾。「但你們的敵人——是不可抗衡的國家機器。」
「張書記,要和你們比慘。我可能拍馬不及。」唐歡略顯嘲諷地說道。
張書記苦笑一聲:「與其一起走向滅亡。何不攜手共贏?」
唐歡挑眉,有些不快道:「張書記,我從來沒有挑事的想法。一直是你在咄咄逼人!」
「對於此事。我感到抱歉。」張書記畢竟是見識過大場面,更是與唐國柱一個時代的過來人。
他拿得起放得下。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不能失去什麼。
和復仇相比,前途和身家性命,才更加珍貴。
唐歡點上一支煙:「抱歉沒必要。」
略一停頓:「只是希望張書記以後別再把心思花在我身上。有這時間,不如多為白城百姓做點實事。」
張書記對此沒有表態。
他目光一轉,望向唐歡道:「那這本日記你要如何處置?」
「只要我能開開心心的生活下去。它會一直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不會被人發現。」唐歡很官方地回答。
「世事難料啊。」張書記意味深長道。「這畢竟是個禍端。」
猶豫了一下,張書記問道:「不如你轉交給我處置?你放心,從今往後,我非但不會再找你麻煩。還會向鄧市長那樣,給予你絕對的支持。」
唐歡笑了笑,噴出一口濃煙道:「張書記,是你傻,還是我看起來像個傻子?」
張書記皺眉道:「什麼意思?」
「日記要是給了你。我如何保證自己的安全?」唐歡慢條斯理道。
「我向你保證。今天的事兒,絕對不會再發生。」張書記擲地有聲道。「我以我的人格擔保。」
「快別糟踐人格了。」唐歡逐漸變得放肆起來。「人格有用。這世界也就天下太平了。」
唐歡擺擺手,在恐嚇住了張書記之後。他並沒有繼續往下談的衝動。
至於那本日記——他更加不可能交給張書記。
當然,前提也是他已經贈送給韓部長。想交也交不了。
張書記明顯感到失望。而且心有餘悸。
他萬萬沒想到,他處心積慮想要針對的唐歡。竟然手握如此王牌。
那還真是令張書記束手束腳,不知如何進展。
不過,這對張書記來說,也絕非百害無一利。
在此之前,他要針對唐歡,甚至想讓唐歡過得很不痛快。只能靠他自己。
而現在——
張書記目光閃爍,含笑送唐歡離開辦公室。心中卻已有了計較。
唐歡手握這本童書記的日記。
想要找他麻煩的,可就不僅僅是張書記一人了。
這叫什麼?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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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來親戚,晚上招待喝多了。睡到四點才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