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剛要處斬,萬民血書告老朱 第2章 大明皇帝,哪有都市頂流香!

    朱元璋那瞪大的眼睛裡,狄芸不僅一臉嫌棄,還表現得很不耐煩。

    好像他就是在等什麼事情,已經等得不耐煩了一樣。

    就此情此景之下,還能等什麼等得不耐煩?

    等定罪等得不耐煩?

    等他朱元璋點名誅殺他狄芸,等得不耐煩?

    只是這麼一琢磨,朱元璋就覺得極其的不可思議。

    不僅是他,就連周遭的百姓,也都覺得稀奇無比。

    「這個貪官有點意思啊!」

    「按理說,貪官污吏到了這個時候,想的都是盡全力求饒才是,他卻巴不得早點定罪,真是稀奇了個古怪!」

    「還真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什麼人都有啊!」

    「興許人家是知道不管怎麼求饒都是個死,索性就直接坦然面對了呢!」

    「真是萬萬沒想到,貪官還有不怕死的?」

    「......」

    無疑,

    狄芸的表現,直接顛覆了所有人對貪官的認知。

    人為什麼會當貪官?

    真就是為了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雪花銀?

    為的是貪圖享樂,為的是滿足自己的各種欲望!

    也因此,貪官污吏都是些貪生怕死的人。

    可眼前這個承認自己是巨貪的人,卻給人一種『慷慨赴義』的感覺。

    其實,大家的感覺都錯了。

    他狄芸又不是抱著宋末小皇帝跳海的陸秀夫,遠沒有這麼高尚。

    他只不過是一個,滿腦子都是『食色性也』的俗人!

    他等得不耐煩是真的!

    但他給人的這種『慷慨就義』的感覺,卻是大家的錯覺!

    而他之所以會給人這種錯覺,只因為他有絕對的底氣!

    別人被砍頭,那是真的就沒了。

    他被砍頭,卻是直接走上了人生巔峰!

    其實,狄芸並不是這裡的人。

    就在朱元璋稱帝的那一天,他穿越到此,並成為了一個平平無奇的百姓子弟。

    狄芸的金手指很特別,只要他完成十世穿越,並做到規定的死法,就可以回到現代,獲得永生與千億大獎,直接走上與天地同壽的人生巔峰。

    他已經完成了九世穿越,做到了金手指規定的九種死法。

    秦漢三國隋唐宋,他都有幸參與過。

    穿越盛世,他曾逍遙享樂到死!

    穿越亂世,他也曾為華夏大地流盡最後一滴血!

    只要完成了這最後一世的穿越之旅,他就可以回家了。

    到時候千億大獎到手,什麼別墅遊艇買不起,什麼黑絲美女要不起?

    可也就在穿越到此之時,他的金手指卻給出了一個巨坑無比的死法任務。

    最後一世規定死法:在不做禍國殃民之事的前提下,被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點名誅殺!

    在知道這麼個死法任務之時,狄芸當時就人麻了。

    一個平平無奇的小老百姓,還想被天天圍著國事轉的勞模皇帝點名誅殺?

    前世中千萬大獎的難度,都比不上這個任務的難度。

    苦思冥想之下,狄芸終於想到了辦法。

    朱元璋殺什麼人最多,而且還都是他親自點名誅殺?

    必須是貪官啊!

    朱元璋殺貪官,那可是一批一批的!

    而且朝廷有規制,朝廷命官不論大小,都必須得到皇帝的批准才能斬首。

    只要他朱元璋批准狄芸死罪,就算是點名誅殺了。

    想到這麼個辦法之後,狄芸就開始為之努力了起來。

    他知道,他一個百姓子弟想當官,有且只有一次機會,那就是洪武三年的大明第一次科考!

    一旦錯過的話,那就得等洪武十七年才能再次參考了。


    原因無他,

    中原被蠻元摧殘百年,天下的學習風氣極差,洪武三年考出來的成績極差。

    朱元璋一怒,直接宣布了『養士計劃』!

    簡單來說,就是鼓勵辦學,讓洪武時期的孩子學他個十幾年,再來為他所用。

    而在此期間,就採用了很是復古的薦官制度!

    薦官制度還有他這個小老百姓的份兒?

    所以,在不想等十幾年的情況下,他也就只有洪武三年第一次科考的機會了。

    為了把握這次機會,他是拼了命的學習八股文。

    無奈天生牴觸,就算是天賦再好,他也考不了什麼好名次。

    他只是考了一個剛剛有為官資格的舉人!

    也就在獲得舉人身份的當天,奇缺人才的明初朝廷,就讓他去大同縣當知縣去了。

    大同縣,大同府所轄北方邊境之地!

    這個地方自古以來就是兵家必爭之地,隋唐兩朝更是多次與突厥決戰於此。

    到了大明,這裡直接就成為了西北防禦的重鎮。

    這麼一個兵家必爭之地,還是一個才和平沒幾年的邊陲之地,基本上就是一窮二白的不毛之地了。

    被分配到這麼一個地方,還想當貪官?

    根本就無從下手啊!

    稍微沮喪之後,狄芸又努力讓這個地方變成了一個有錢可貪之地。

    時至今日,那裡已經成為了一個,閉著眼睛都能走上財路的地方。

    這三年以來,他也確實靠著貪來的財富,享受了能享受的一切。

    可是這始終比不上那物慾橫流的大都市啊!

    烹飪技術達不到,食物種類比不上,就連女人都沒這麼玩得開!

    不說其他,

    哪怕就是熱了沒空調這事,就連現代老百姓都比不上。

    所以,他必須得回現代大都市去。

    別說他現在擁有的這些古代財富了,就是讓他當皇帝,他也絕對不會幹。

    當古代皇帝哪有擁有千億資產的永恆都市頂流香?

    傻子才留在這裡呢!

    至於他三年積攢下來的財富,就當獎賞『驅逐胡虜,恢復華夏』的朱元璋了。

    想到這裡,狄芸直接就露出了一絲釋然的微笑。

    可也就是他這一絲明顯的微笑,卻是再次讓鄭士元和韓宜可驚呆了。

    尤其是人群中的朱元璋,看著這釋然淡笑的側顏,更是一萬個想不通。

    也正因為想不通,才讓他更加的好奇。

    可還不等他往細了思考,主審官鄭士元就率先開口道:「你當真三年貪得銀鈔百萬?」

    「你可想清楚了,這罪要是認下來,你的腦袋就沒有了!」

    「當朝陛下,可最恨的就是貪官!」

    所有的眼裡,鄭士元依舊不大相信,他在那種地方,可以貪到如此地步。

    也可以說,根本就不相信他有這樣的本事。

    而早已等得不耐煩的狄芸,也是真的鬱悶到了極點。

    這個大明的白麵包公是真的有點意思!

    審判別人是那麼的乾脆利落,到了他狄芸,卻是如此的不乾脆。

    當然,他也知道自己為了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務,有些用力過猛。

    一般人還真的做不到在那種地方貪那麼多。

    但現在不是和他解釋這些的時候,他只想朱元璋用硃砂紅筆在他的名字上,快狠準的畫上一把大紅叉。

    也因此,

    狄芸直接就不客氣道:「鄭大人,你有點大驚小怪了!」

    「要當貪官,就要當天下第一的大貪官!」

    「唯有如此,才能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膳食,擁有最好的女人!」

    「說句大逆不道的大實話,皇帝老子的妃子,還不見得有我的女人好呢!」

    狄芸話音一落,在場的所有人全部都瞪大了眼睛。

    而隱匿於人群中的朱元璋,則是直接氣得眼睛都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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