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大赦天下!
蘇魚著重講解綱常失序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認為有違綱常的犯罪是會引起社會的極大動盪和不良影響,想通過辯論將其納入大赦不赦的條例當中,將八惡不赦擴充為十惡不赦。599小說網 www.xs599.com
至於邏輯自然是基於儒家的思想,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蘇魚算是儒家的高材生,講的有理有據,借用典故以作實證,一時之間,竟無人反駁。
畢竟是做加法而不是做減法,自然不會招致太多反對,本質上來說多加兩條也是更好的維護社會的安定和律法的威嚴。
李斯眉頭微皺,嗅出了一些不同尋常的味道,心下沉思,正在羅列語言準備反駁,卻不料趙泗卻當先開口。
「蘇御史所言極是,不睦不義,確使人心難忍,但是所謂不敬,是不是太過於唯心了一些?」趙泗笑著開口問道。
蘇魚聞聲,剛打算詳細給趙泗講解一下究竟什麼算是不敬,趙泗卻拋出了第二個問題。
「宗族之中,從來都是長輩更重,畜養賓客,也向來是主公為主,門客為輔,一家之內,也從來都是男強女衰,官府之內,也向來是以上凌下者多而以下凌上者少有聽聞。
如果按照您所說將不睦不義大赦不赦,列入頭等重罪,是否也是在助長恃強凌弱之風呢?」
「這樣一來,親族如果有長輩犯罪,小輩不敢告發,因為親族犯下的罪不入大惡,可是告發親族卻要背上不赦之罪。
如果長官犯錯,小吏不敢糾正,因為長官貪污斂財,或許還可以赦免,可是以吏告官,卻屬於不義之罪。
如果一個女人的丈夫犯罪,女人也不敢糾正,如果一個男人毆打凌辱他的妻子,她也不敢向官府告發,因為向官府告發,是為不睦……
這樣一來,是不是強弱失序了呢?
長此以往下來,吏不能糾正長官,是不是就要同流合污?
晚輩不能糾正告髮長輩,是不是宗族之間就會沆瀣一氣呢?」趙泗笑著開口問道。
趙泗壓根沒落入蘇魚的陷阱,他只從強弱著手。
在不睦不義的罪名羅列之中,誰是弱勢群體,誰是強勢群體。
趙泗不擅饒舌,指出根本問題是最簡單的辦法。
至於接下來的……饒舌,那自然有李斯來負責了。
八惡是李斯提出,實際上光是不孝納入八惡李斯都已經深思熟慮。
作為一個國家律法的制定者,李斯清楚大赦不赦的意義。
原本的大秦,犯罪是無所謂輕重的,因為所有罪責都是不能赦免的,只能夠通過罰款,削爵等方式進行減輕。
而一些特定的惡性犯罪也是不能赦免的,但是還沒有嚴格提出來大赦不赦的概念。
而如今有了大赦天下,那大赦不赦之罪,嚴格意義上來說就是一個國家最高的不容觸犯的律條。
所以李斯一開始做的就是減法,而不是加法。
即,大赦不赦之罪要少而不能多。
多了,記不住,只會給人留下秦國殘暴還想求好名聲的形象。
必須要少,足夠少,才足夠重。
說的天亂墜,但是上來整了一大堆,大赦天下一頒布,結果發現能赦免的就那兩三個人,那所謂的大赦天下也就成了笑話,所謂的大赦不赦自然也是笑話了?
所以,表面上來看大赦不赦究竟有多少條是由李斯制定,但他從一開始就知道,大赦不赦之罪,就那麼有限的幾個空間。
同時正因為大赦不赦之罪是最高也是最惡劣的犯罪,說是日後百姓的行為指導和警示也不為過,因此李斯也就更加慎重。
譬如增加不孝這個條目的時候李斯就想過很多問題。
譬如如果一個父親殺了人,可是如果兒子舉報父親就是不孝,大赦不赦深入人心,人們會理所當然的認為不孝更重於其他犯罪,因此也就不敢指認了,會不會對其他律法的執行造成影響呢?
李斯猶豫了很久才添加了不孝的罪名。
一方面是因為不孝在秦國本來就是重罪之一。
另一方面是因為,在長期執法的過程當中李斯也能夠感受到,有些東西律法是辦不到的。
秦法可以破大家為小家,可以入拆分宗族豪強,但是當這個家以最親密的父子子女的紐帶相關聯以後,律法再怎麼執行也無法破壞了。
律法最終繞不開的,就是最樸素的情感。
而小家庭……血脈至親,雖然禽獸歷朝歷代都不少,但是最基本的秩序和需求以及感情都一直處於一條線上。
父為子死,母為子亡,生死都難以讓人恐懼,那不如成人之美,將這一公序良俗保持下去,以為引導。
「不睦不義,確實令人不恥,但算不上天怒人怨。」李斯搖了搖頭開口說道。
「所謂於國而言……」李斯開始了他的長篇大論。
和蘇魚一樣,都是引用典故,借用現實例子,以駁斥蘇魚的觀點,並且巧妙的借用了趙泗提出的觀點。
將不睦和不義列入大赦不赦之罪,就是助長強勢欺凌弱勢犯罪的滋生。
庶人本就智短,卑微之人本就膽氣不足。
一個婦道人家能懂什麼?丈夫一句你不聽我的就是十惡不赦,就夠給他嚇得不敢反抗。
官員恐嚇小吏,我雖然貪污腐敗,可你以吏告官,那就是不義,十惡不赦啊。
當然,律法實行的時候肯定不會如此,就算十惡不赦頒布,如果告發屬實也不至於給舉報人也定罪。
問題是,十惡不赦一旦公諸於眾,就會給天下人形成一種思想指導。
以後凡是做出這樣的事情,就是十惡不赦,會受到所有人的唾棄。
所以,哪怕官府不會懲罰舉報人,被引導的社會思想也會懲罰舉報人。
妻子告發丈夫以後會受到他人指點,會受人唾棄。
官吏告髮長官以後也會為官場所不容和排擠。
莫說將不睦和不義納入不赦之罪,就算是沒有納入的今天,事實上這已經是一種潛規則了……
只不過這種潛規則,本質上就是強權之人對弱勢之人的霸凌罷了。
而且!
李斯是要和舊吏舊法做出割捨,去走一條新路,但這不代表李斯就要直接轉頭去擁抱儒家思想了。
本質上來說,李斯是經過這麼多年的觀察發現折騰庶人這一點上,已經玩到頭了。
把宗族拆分,拆到個人家庭這個單位拆不動了。
同樣,強迫庶人去依照律法來活動的時候發現到了涉及最根本的樸素情感的時候律法也沒有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