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歌行 第三章·陳冤

    晨曦初照,驚堂木響,殺威棒喊聲震響公堂。

    方寧與八個黑衣人被押回衙門不到半個時辰,便公堂問審。

    榮縣令身穿官袍,頭戴烏紗帽,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正襟危坐,趾高氣揚對方寧道:「即來到這裡,要老實交代罪行,冥頑不靈者小心皮肉之苦。先說說,你們幾人與方寧是什麼關係?」

    領頭的黑衣人搶先開口:「大人,此女與我們是同夥,在她家中那一場打鬥實因分贓不均!我們根本沒有殺害她師父。反而是她與她師父策劃了一場搶劫,事成後她想獨吞所有財寶,這才殺了她師父,現在又想殺了我們。」

    其他幾名黑衣人紛紛附和。

    方寧沒想到他們竟然如此顛倒是非黑白,怒不可遏道:「大人,民女冤枉。是他們......」

    誰知,話未說完,便被榮縣令疾言厲色打斷:「你這兇惡之徒,殺人、劫財、越獄、污衊官吏、死不悔改,你是五毒俱全,來人,先給我笞杖二十!」

    方寧心知舊傷未愈,若再添新傷,只怕真就要在牢中任由發落。

    她一直猶疑,榮縣令究竟是昏庸無能,還是與那些黑衣人另有勾結。此時,激將道:「大人為何只聽一面之詞,是不敢讓民女自證清白,怕揭露您與他們一丘之貉的罪行嗎?」

    榮縣令氣的拍案而起,呼哧呼哧的喘著粗氣,將白頭簽奮力扔在方寧面前,凶神惡煞的吩咐道:「打啊,給本官重重的打!」

    四名衙役領命,正要按住方寧,搬來長凳,忽聞堂外有人高聲傳話,一襲紫袍官服的中年男子款款而來:

    「安撫使李大人到——」

    榮縣令放下緊握的驚堂木,立刻起身走下堂下來,諂媚相迎,「下官見過李大人。」

    方寧扭頭看去,不由得一驚,來人她認識,叫李瑞清。

    印象中,此人與師父一起討論過天文等學術,見地高,言行謙遜,頗有君子之風。

    「本官聽說好友孫懷義慘死,特來旁聽,榮縣令不會覺得本官叨擾吧。」李瑞清精幹儒雅,比矮胖的縣令高出一個頭,帶著不怒自威的官儀。

    榮縣令笑容微微一僵,立即含胸拱手,讓衙役搬來一把椅子,放在自己的座位旁邊,道:「李大人旁聽是下官的榮幸。您請上座。」

    方寧覺得是個申辯的好機會,忙對李瑞清道:「李大人,民女冤枉。請您為民女做主。」

    李瑞清看了眼目光殷切的方寧,又斜睨了榮縣令一眼,空出上座,坐在了縣令一側,道:「冤從何來?」

    榮縣令識趣地朝方寧身後的衙役擺了擺手,示意退回原位,陪著笑道:「此女是殺害孫懷義的最大嫌犯。她拒不承認,還越獄,態度蠻橫,下官欲杖刑教訓一下。」


    李瑞清審了一眼方寧,語調威嚴,「確有此事?」

    方寧神色堅定,字字鏗鏘,「回大人,情勢所迫。昨夜即便民女有不在場證明,榮縣令依舊不管不顧,將民女以殺害師父的罪名關押,若非民女越獄,不可能找到物證自證清白。」

    李瑞清挑眉望去,語調漸輕,「如此說來,你既有不在場證明,也有物證?」

    方寧對上李瑞清的眼,極其冷靜,「大人可願隨民女走一趟,去瞧瞧民女的不在場證據?」

    李瑞清沉思片刻,摩挲著手裡的碧玉扳指,問榮縣令,「你覺得呢?」

    榮縣令額頭沁汗,訕笑道:「自然,若有冤屈,怎可不陳?」

    隨即,方寧領著李瑞清等人,到了先前與黑衣人打鬥的山林。

    等到了一棵桂花樹前,方寧蔥白的指尖摩擦過桂花樹的裂縫,將自己的隱星鏢不偏不倚地插入裂縫,揚聲道:「大人請看,這便是我那夜與黑衣人打鬥的叢林。榮縣令抓我歸案時,不過子時三刻,而我與黑衣人打鬥已是子時,兩地相距十里,即便是善於輕功的高手,也不過剛好的時間到別院,何況民女有傷在身,體力不及。再說,民女若真有閒暇,何不將暗器銷毀,豈不更好?」

    李瑞清略一沉思,轉頭問向一旁噤若寒蟬的榮縣令,「你為何一口咬定方寧是真兇?」

    榮縣令一個激靈,忙道:「下官見到死者時,方寧一人在場。那時,她無法有力證明自己無辜。且幾個黑衣人咬死是與方寧合力殺害孫懷義,也未曾沒有可能啊。」

    方寧臉上譏諷的指著西南向十里的別院,「大人可願再陪民女去尋物證?」

    等眾人再入方寧別院時,一路經過山路,也知山路崎嶇難行,方寧就算輕功再好,也不可能如此快速,殺人掩跡。

    方寧直奔師父書房臥榻,蹲在地上將藏於床腳的珍珠耳飾奉上,「大人,這枚珍珠耳飾,與師父生前送民女的禮物幾近相同。」

    李瑞清看了一眼,眼神里對方寧更多探究,「這豈不是坐實了你是兇手?」

    榮縣令見狀,反倒鬆了口氣,嘴角扯出一抹不屑的笑。

    方寧不慌不忙,將自己耳朵上的珍珠耳飾拿下,胸有成竹道:「大人請看,這一對才是師父送我的珍珠耳墜,上面的珍珠刻著『方寧』二字,是師父親手刻上去的。民女一直帶著且完好無損。那麼,大人手中多出來的這一個,極可能是有人扮作我的樣子,趁師父不備殺害了他後又故意留在現場栽贓民女。」

    李瑞清認真端倪,果然看到三枚珍珠耳墜上都有『方寧』二字,雖字跡近似,但細看之下,方寧原本那對,因是三四年前所刻,已經因長期佩戴,而刻印圓潤,但新的一枚,雖筆鋒相近,但細看還是知道是近期篆刻而成。

    他終將三枚耳墜放下,抬頭看榮縣令也是一臉無知,語氣沉了一分,「方寧,珍珠耳墜雖可作物證,但你先前為何不與榮縣令道明?」

    方寧下唇緊抿,掃視隨行眾人,目光落在榮縣令與一旁的仵作身上,憤恨道:「民女懷疑,衙門中有人與那黑衣殺手暗中勾結,早先民女先發現師父遺體,身上並未有民女暗鏢,但仵作一經檢查,民女的隨行武器就成了殺害師父的兇器。這可說明,衙門中有人想要栽贓於民女,昨夜民女越獄,有幸找到可以自證的耳飾。但未在開堂公審前,絕不可讓衙門中人知曉,否則此案等不到大人為民女洗脫嫌疑,就被定案了結。但民女怎麼也沒想到,榮縣令會屈打成招。」方寧肯請大人,准許民女為師父親自驗屍。」

    此言一出,榮縣令壓抑許久的怒氣終是發作,「你誣陷本官清譽,又將禍水引向仵作,意欲何為?」

    李瑞清擺擺手,不以為然的打斷道:「本官准你和仵作一起驗屍,榮縣令,你我二人旁觀如何?」

    榮縣令吃癟,萬千怒火化作憨憨一笑,不敢不從。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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