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又一次,趙莉莉絞盡腦汁、苦口婆心,嘴皮子都快說幹了,但每次楊奇都沒有被說動的跡象。
漸漸的,趙莉莉算是看出楊奇這次是打定主意不鬆口了。
挫敗!
在公司發展蒸蒸日上的現在,趙莉莉這個總經理竟然在楊奇這裡得到挫敗感,她私下裡曾和妹妹穎兒說:「楊奇這麼堅持不再接劇本,我懷疑我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可能真的有一個大公司在挖他,也許他還沒有決定走不走,所以暫時不打算接新戲!」
本來不大相信楊奇會走的穎兒,聽了姐姐這番話,也不禁開始動搖自己的判斷,也開始有點懷疑楊奇是不是真的要被哪家公司挖走了。
楊奇不知道趙氏姐妹心裡的想法,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會主動去解釋什麼,這種事,解釋往往是沒用的,可能解釋的越多,對方反而越是懷疑。
趙氏姐妹很煩心,但楊奇心情還可以。
這天晚上拍完戲之後,他被杜鈞半拉半拽上了他的車,車開到了孔雀園,杜鈞讓他兌現賭約。
從這方面就能看出杜鈞的老練,他之前和楊奇的賭約是:他如果贏了,就讓楊奇告訴他演戲的秘訣;他如果輸了,就請楊奇到孔雀園喝酒。
現在《丑劍客》成為全國同期收視率第一的電視劇,這個賭約顯然是杜鈞贏了,如果按照賭約,就該是楊奇告訴他演戲的秘訣,這也是杜鈞打那個賭的目的。
杜鈞今晚請楊奇上車,說要去孔雀園的時候,楊奇也說了不用去孔雀園,他可以當場把自己演戲的心得說給他聽。
但杜鈞卻滿臉笑容地搖頭拒絕了,硬是半拉半拽,將楊奇弄上他的座駕,親自駕車帶楊奇去孔雀園。
「咱們到了孔雀園一邊喝酒一邊再說!不急!」
這是他把楊奇弄上車的時候,笑眯眯地說的話。
他贏了賭約,卻把兩個賭注合在了一起,顯得非常熱情、會做人。
其實,杜鈞之所以這麼做,想在喝酒的時候,多從楊奇口中掏出一點乾貨,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原因則是——他很清楚楊奇一周前,之所以答應這個明眼人都知道很可能會輸的賭約,主要是楊奇在給他台階下。
當時他和楊奇提這個賭約的時候,被胡庸玩笑似的打趣,弄得挺尷尬,有點下不來台。
所以,杜鈞嘴上雖然沒說什麼,但心裡是感謝楊奇的。
……
徐青萍正蜷縮在套房那張真皮沙發上,看著投映在牆壁上的《丑劍客》,手上輕撫著她懷裡的小貂,嘴角帶笑,不時因為《丑劍客》的劇情而發出笑聲。
她看的正投入呢,站在她不遠處侍立的小湘忽然側耳聽了聽耳機里傳來的聲音,下意識伸手按住耳機,片刻後,小湘猶豫著走到徐青萍身邊,輕聲說:「徐董!楊奇來了!」
「什麼?」
徐青萍隨口問了聲,她還沒反應過來,注意力還在《丑劍客》的劇情上。
直到小湘跟她說第二遍,她才反應過來,回頭往門口望去,疑惑道:「在哪兒呢?他在哪兒?」
「徐董!他和那個唱歌的杜鈞剛剛來到咱們孔雀園,在大廳呢!不是這兒!」
小湘輕聲解釋了,徐青萍才終於醒悟過來,眼睛一亮,下意識從沙發上下來,抱著懷裡的小貂就往門口走去。
走了幾步,她又停下腳步,低頭往自己身上看了看,又想了想,然後折向,向衣帽間走去。
「小湘!快過來幫我參考一下,給我選一套衣服!」
……
孔雀園是恆店頂級的娛樂場所,來這裡消費的,非富即貴,其中也不乏娛樂圈的知名藝人。
楊奇和杜鈞並肩來到大廳,不少人注意到了,也有人眼睛發亮,對他們指指點點,說著什麼,但並沒有一人走過來找他們索要合影或者簽名什麼的。
孔雀園有孔雀園的規矩,這裡的客人大多也都注重自己身份,很少有狂熱追星的,就算有,在這樣的場合,也都會控制著自己的情緒。
杜鈞對這裡好像很熟,走過來的服務員跟他打招呼,杜鈞熟絡地叫出對方名字,直接讓對方給安排座位,然後還讓拿來他寄存在這裡的一瓶紅酒。
待楊奇和他被安排在角落的一張桌子,楊奇開口準備跟他說演戲的心得,打算早說完早點回去的時候,杜鈞又一次制止了楊奇。
「不急!呵呵,今天既然來了孔雀園,那肯定得先吃好喝好玩好啊!演戲的事待會兒再說!待會兒再說好吧!」
杜鈞這個事主都這樣說了,楊奇自然不好顯得太急。
於是,兩人一邊看舞台上的歌舞表演,一邊喝酒吃菜,期間聊著一些閒話和娛樂圈的趣事,杜鈞混跡娛樂圈年數不少,對娛樂圈的一些趣事了解的多,這樣的場合他也駕輕就熟,很會營造起來。
至少楊奇漸漸就不急著回去了,因為私下裡和杜鈞一起喝酒,氣氛真的很舒服,杜鈞不強行勸酒,自己喝酒卻痛快得很。
隨口道來的一些趣事,也確實有趣,不是那種自以為說的有趣,別人聽了卻不知道笑點在哪裡的那種冷笑話。
……
「孔雀園?」
一身黑衣的中年人抬頭看了一眼孔雀園的招牌,然後在另一人的引領下,走進孔雀園主建築里,讓門口保安側目的是,這個中年人左手裡居然提著一把劍,黑色劍鞘、金色劍柄的長劍。
保安有點想攔,但懾於這兩人的氣勢,卻又打消了念頭。
這兩個人看上去氣勢不凡,不像是那種來搗亂的窮光蛋,孔雀園這裡當然不允許搗亂的人進入,但這裡也不阻止有奇怪愛好的客人進門。
比如有人會把自己打扮的像中世紀歐洲的王公貴族;有人把自己打扮的像漫畫裡的人物;還曾經有人故意穿的破破爛爛,卻一伸手就掏出孔雀園的金卡。
見這兩人氣勢不凡,保安就下意識以為這又是一個有特殊愛好的客人,喜歡出門帶把劍裝逼。
真要殺人,這年頭誰還用劍?
殺人犯法,裝逼總不犯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