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禹大怒,罵了聲「找死」,一把揪住馮義的領口,又一腳踹過去,他雖然剛成年,但身體強壯,而馮義卻瘦得像麻杆杆,一臉病容,就被踹倒在牆角。
趙小禹又在他身上踢了幾腳,這才解了氣,撿起手機、電池和機蓋,合在一起,按下開機鍵,還能用,不得不說,那年代的手機質量是真的好。
眾人見趙小禹突然動手,一時有點慌,就都愣住了,趙小禹趁著這個空當,離開了商店。
葉春梅追出來,含淚望著趙小禹,惋惜地搖著頭:「小禹,沒想到你會變成這個樣子,變得我都認不出你來了!」
「姐,我從來沒變,是你變了,你變得連你自己都認不出來了,自從踏進了傳銷這道門,你就不姓葉了,改姓錢了,你要是念我曾救過你,就聽我的,早點脫離這個苦海。」
趙小禹說完,大踏步向遠處走去,仿佛走得義無反顧,然而他的眼淚還是不爭氣地滑出了眼眶。
十一年前的那個春天,剛滿7歲的他提著一把打炭錘,拼盡全力砸壞了自家西房門上的鎖,把當時只有19歲的葉春梅解救出來,給她帶了錢,帶了乾糧,領著她出了村,指引她去公社坐班車回老家,但他現在明白,他只能拯救她的肉身,卻拯救不了她的靈魂。
說實話,趙小禹很珍惜和葉春梅的這份親情,在這座陌生的城市,葉春梅兩口子讓他體會到了家的溫暖,然而一切的情義,最終都敗給了利益。
趙小禹又走進那家電腦工作室,對老闆說:「那份傳單,再給我印一萬份!」
剛走出電腦工作室,一個電話打過來,自稱是派出所的,讓趙小禹有空過去一趟。
派出所的所長姓付,是個三十多歲的微胖男人,臉上時時掛著笑,這讓趙小禹不由想到了河蒲中學的數學老師孫平,只是他不戴眼鏡。
付所長說,他們派出所和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都看到了那份傳單,派出所以為是辦事處發的,辦事處以為是派出所發的,一個偶然的機會,多方一碰頭,才知誰也沒發過,覺得蹊蹺,就打了傳單上的電話,把趙小禹叫過來,想和他深入交流一下。
他們原以為趙小禹是個傳銷受害者,沒想到卻是個傳銷受益者,更覺得奇怪了,但當聽完趙小禹講了自己的想法後,他們就不奇怪了,一個個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這個毛頭小子太有正義感了,太招人喜愛了。
他們聽說趙小禹正在找工作,便想助他一臂之力,各自盤算著可利用的人脈。
付所長思索了一會兒,說:「我給酒廠的趙廠長推薦一下吧。」
說著,拿起桌上的話機打了個電話,然後告訴趙小禹,讓他去黃水縣酒廠找趙廠長,人家答應見他一面,至於能不能錄用他,那就看他的造化了。
趙小禹大喜過望,誤入了傳銷坑,差點屍骨無存,沒想到卻因禍得福,急忙感謝付所長。
黃水縣酒廠他沒去過,但知道,而且印象深刻。
黃水電視台每播出一部電視劇時,總要找一家企業贊助,在屏幕上打一行「本片由××××贊助播出」的字,前兩年播出《神鵰俠侶》時,就是由黃水縣酒廠贊助的,趙小禹因為喜歡楊過,也就對黃水縣酒廠有了好感。
他也在商店和飯店見到過他們生產的酒,叫做「黃水玉液」,很精緻的包裝。
那應該是個大廠,沒想到他趙小禹也能在大廠上班,儘管他未必能應聘成功,但如果不是付所長推薦,人家可能連大門都不讓他進。
正要走,一個民警進來說,有個叫馮義的人來報案,說趙小禹打了他,他現在受了重傷,需要住院治療,請派出所抓人並調解。
付所長詢問了趙小禹情況,罵了一句:「這個料子鬼,天天淨事!」
付所長和趙小禹同時出現在馮義面前,讓馮義吃了一驚,心想這兩人估計是親戚,但他經常和派出所打交道,是個老油子,對派出所處理民間糾紛的程序門清,就算他們是親戚,打人也得賠償,鬧大了更好,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所以也不怕。
一個民警給雙方錄了口供,付所長說:「趙小禹,你打人是不對的,按理說,我們應該拘留你,但這種案件一般都是協商解決的,這樣吧,你領他去醫院檢查一下,該治療治療,該住院住院,所有的醫藥費由你來出,你看怎麼樣?」
趙小禹一聽,頭都大了,分明是馮義先搶了他的手機,怎麼到頭來卻要他賠償呢?
看來警察也有欺軟怕硬的,虧他剛才還那麼感謝他呢。
馮義卻暗自得意,只要讓他住院,他就能把趙小禹訛得叫天不靈,叫地不應,所有的檢查挨住做一遍,不管有沒有病,反正賴在醫院不走,最後保管趙小禹主動拿出錢來哄他出院,這小子這一年沒少掙錢。
「付所長,」趙小禹爭辯道,「他們攔住我不讓走,我要打電話報警,是他先搶了我的手機,我才動手的,分明是他惡人先告狀,你怎麼能這樣判呢?那我寧願坐牢!」
付所長擺擺手:「不要著急,咱們一步一步來——馮義,你協同同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經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另外,是你先損壞了他人財物的,所以需要你先來賠償。趙小禹那部手機七千多,你給他買新的也行,折成錢也行,你先賠完他的,他再領你去醫院檢查,咱們處事要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招呼一聲:「先銬起來!」
「別啊,付所長,」馮義慌了,「我們沒拘禁他,只是攔住他要個說法……」
咔的一聲,一副手銬已鎖在了他的手腕上。
趙小禹鬆了口氣,會心地笑了,原來付所長是這樣的套路啊,看來城裡的警察,確實比農村的要高明得多,也可愛得多。
「要什麼說法?」付所長啪地拍了一下桌子,大聲喝道,「你們集會搞傳銷,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非法拘禁他人,更是犯罪,是要判刑的,你還有理了?」
喜歡好好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