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到阿特斯丹 第二章 香港?

    我突然想知道我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的對手會是誰。事實上,因為我本來就不是個體格健壯的人,對拳擊並不感興趣。我最熟悉的運動員,不是打羽毛球就是打桌球的,林丹、馬琳,他們兩個才是我的偶像。但現在不同,現在的我,因為具有絕對的實力,而立志當一名拳擊或者武術運動員,並期望因此獲得全國人民敬仰的成功。

    是的,我將成為一個國家英雄,而不是「升職加薪,當上總經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這樣普通的成功。

    而且,我還年輕,我將持續地做一個英雄。至少十年,奧運會金牌榜上,都會有我的名字。

    我越想越是激動不已。然而,當我掏出手機,想要搜索上任奧運會拳擊冠軍的時候,我才發現,手機網絡不在服務區。為了出差美國,我可是專門換了號稱具有全球漫遊功能的手機卡。飛機在香港短暫停留之後,並沒有起飛成功。不用說,我現在還在香港境內。香港並不大,沒想到竟然也有網絡沒有覆蓋到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此刻我該吐槽香港還是吐槽手機網絡公司。

    不過我並不擔心,粵語我雖然算不上精通,但一般的溝通能夠應付。為了出差美國,我還惡補了幾個月的英語,問個路,打的到機場,這些只需要簡單英語的事情,我還是能夠辦到。

    所以,只需要找到人,我就能夠回到人類文明社會中去。

    一路上,並沒有新的恐怖分子追蹤襲擊我。就算有,現在的我也不害怕。只要對方沒有用上付費武器,我有絕對的自信,能夠打敗他們。好吧,這不是夢,也不是遊戲,我不應該這樣自信心爆棚。在這個已知世界的未知零領域,我應該謹慎、謹慎再謹慎。

    然而,我覺得我走的路程,足足能夠繞香港島一周的時候,我還是沒有碰見任何的東西。不止人類,連猛獸,哪怕是極小的動物、昆蟲,我都沒有遭遇到。大概小動物小昆蟲們都害怕了我,躲了起來。因為我已經走了足足有三天三夜,在三天三夜的時間裡,我沒有吃任何的東西,也沒有補充水源。現在的我,是又飢又渴。我敢保證,我能吃下貝爺所吃的所有以前讓我噁心得想吐的東西。

    可惜,這並不能實現。我突然覺得,和貝爺有團隊和製作組幫忙的情境不一樣,我孤零零一個人,在荒郊野嶺,行走了三天三夜,滴水不沾,小動物們全都隱匿了起來。電視裡說不定都是騙人的,事實上,荒野並沒有那麼容易找到食物。

    「可是,這裡是香港。」我在心裡想,「怎麼可能有這麼廣闊寸草不生的荒原?」

    想想,這也是自己第一次到達香港。以往就算出國,也多是從廣州直飛目的地,就算在香港短暫停留,也只局限在機場裡面。就是說,自己對香港並不熟悉,對香港的了解,完全來自電視。看來,電視裡都是騙人的。

    再走下去,我會死,這是毋庸置疑的。我開始後悔,在飛機上的是時候,浪費的飛機餐,那是一片麵包,還有一包榨菜。一想到那之前讓我不忍下咽的東西,我肚子突然絞痛了起來。我原諒了腸胃的不爭氣。它真的是難受了。

    我發了誓,以後絕對不浪費任何的糧食,能夠外帶的餐廳,吃剩的東西,無論多少,絕對外帶。不能外帶的餐廳,絕不多點。不小心點多了,絕對要自己撐著回去。

    雖然是之後的事情,但我還是要說,至今為止,我一直堅守著當時的承諾。我幾乎不浪費一滴食物。比如,吃蘋果的時候,我會一整顆吞了,連果核都不放過。因為我感激上蒼,在我發下毒誓之後,上蒼給我送來了食物。雖然那食物一點都不好對付。

    那是一隻猛獸,我從未見過的猛獸,甚至電影、漫畫裡,都從未出現過的猛獸。它暴露著一排獠牙,不斷留著口水。

    它肯定是把我當成食物了。如果它沒有發現,我流口水的速度比它還要快,它肯定會義無反顧地向我撲來。

    真可惜,它還沒有在食物的誘惑前,完全失去理智。它及時發現了眼前,不是一個正常的人類,而是一個比它飢餓,比它貪婪,看到它不是畏懼,而是興奮起來的人類。

    我不能不興奮。我已經經歷了那麼多次死亡,好不容易活了下來,眼看又要被活活餓死。只要是動的東西,只要不是人類和機器,在我眼裡,都是食物。當我看到那猛獸的時候,我已經幻想著自己,直接攀附在它身上,啃咬它的肌肉。我已經餓得不在乎那肉是生的還是熟的了。一個餓了三天三夜,快要被餓死的人,不該有什麼要求。


    猛獸覺察到我的意圖的時候,它迅速停止了腳步,突然全身發抖起來。可惜我的威嚇力不足,沒有把它嚇傻,短暫停頓之後,它猛地轉身逃跑。

    我哪裡肯放過它,像餓狼一樣,撲向了它。像餓狼一樣,我直接用牙齒,咬下了它一大塊肉。猛獸受了傷,跑得更快,我沒有追上它。

    還好,我得到了一大塊肉,我抓起了那塊肉,想要大口撕咬,但中途我停了下來。我突然想到,這一切遭遇,太過離奇,說不定,這不是上天安排,而是人說安排。

    「對,像《楚門的世界》一樣。說不定,我一不小心成了某一檔真人秀節目的主人公,我現在所遭遇的所有匪夷所思,都是製作方特意安排。」我在心裡想。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那我的所有作為,都會被錄製下來,傳播到全國各地。所以,雖然我已經餓得不成人樣,雖然我一秒鐘就能夠將那帶著汗毛的噁心的皮肉吞噬下去。但必須表現得優雅。雖然我還沒有結婚,沒有女朋友,也沒有戀愛的目標,但是,遲早我會有另一半,無論如何,我不能留下污點。就算做著未開化的事情,我還是要表現得優雅。

    所以,面對那麼噁心本該一口咽下的東西,我還是細嚼慢咽了起來。我儘量不表現出痛苦的表情。痛苦的表情會讓我的臉很難看。

    這是我迄今為止,犯下的最大的錯誤。在這莽荒之地,我應該不顧一切,一有食物就往肚子裡送。只有進入了肚子裡的食物,才是自己的。

    在我細嚼慢咽,專注在怎樣讓自己表現得優雅的時候,我手上的肉突然不翼而飛。奪走肉的是一隻巨大的鷹。它將肉從我手上搶走並不費勁。為了表現優雅,我並沒有把餓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緊緊握住。

    我丟失的不止是一塊肉,而是一隻大鷹。不,是一群大鷹。利用那塊肉,我本來可以引誘更多的大鷹。怎麼看,那隻大鷹都要更加美味。「人類真是愚蠢,為了毫無意義的事情,結果丟失了真正重要的東西。」我貪婪地看著肉,看著叼著肉的大鷹,懊悔了起來。擁有的東西,就應該牢牢抓住。

    如果失去不能成為教訓,人類的懊悔是最沒用的東西。

    而我的懊悔則更加沒有用,因為我孤零零一個人,沒有任何人聽我的傾訴。以前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覺得在廣闊的地方,總有君臨天下的感覺,但現在,我只有落寞。

    還有飢餓。是的,餓得發慌,餓得恐懼的那種飢餓。再餓下去會無法行動,會死的想法,一直盤踞在我的腦海里。接下來,視線的不能夠集中,視力的模糊,更讓我恐懼得發毛。

    「看來,我的死期真的到了。還不如一開始就死去。」

    真不知道,多活的這幾天時間,除了受餓,有什麼意義?難道是死神搞錯了時間,所以沒有讓我在飛機上死去?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更願意慷慨大度地把這幾天時間送給死神,我也不會在閻王面前,說他壞話,告發他的失誤。

    我開始咒罵死神,然而沒有用。我沒有停止腳步,雖然我自己都幾乎相信了死神搞錯時間的想法,但我還是沒有放棄希望。就像在飛機上的一樣,說不定,不放棄希望,我還有一絲生機。

    這時候,我又開始懊悔,我懊悔受過良好的教育,知道了所謂的科學還有某些自然定律,卻沒有任何信仰。如果的心裡有一個「神」,現在我就能夠對他禱告,我的內心就能夠更加充滿希望,更義無反顧地走下去。我還能夠向他祈禱麵包和水源,而且我相信他會給予我。這樣,我的內心就不會恐懼,目光就不會迷茫,雖然經歷相同,但我不至於那樣難受:饑寒交迫,偏偏內心還殘存一絲希望,不願意死去。

    「這世界有很多解釋不通的東西,相信吧,神是存在的。」

    以前別人這樣對我說,我總會問他,「你說,解釋不通的東西,例如呢?」然後,用我淵博的知識,反駁他。我會告訴他,世界是爆炸形成的,人類是進化而來的,地球知識大千世界中渺小的一粟。

    現在,如果有一個人站在我面前,對我說,「神是存在的!」我一定會含著淚水,緊握他的雙手,告訴他,「是的,神真的存在。一定是神,把你送到了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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