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
林毅與包租婆對視一眼,認出了小彩,卻不知其來意,林毅笑道:「不用道歉。」
「雖然你直播之後,的確來了不少人,給我們帶來了一些困擾,但這不是你的錯。」
包租婆沒吭聲,卻也沒反駁,顯然認同林毅的話語。
畢竟小彩這丫頭人不壞。
「不是這樣的!」
小彩連連搖頭,小臉頓時皺成一團,苦笑道:「如果不是我話,你們也不會成網紅……」
「然後,更不會被封殺和河蟹。」
「這都是我的錯!」
「雖然我知道,道歉解決不了問題,但我還是要說,如果……如果有什麼我能彌補的,請一定要說出來!」
網紅?
封殺??
河蟹?
什麼情況!?
包租公與包租婆對視一眼,都看出了對方眼中的莫名其妙。
隨即,包租婆頗有些意味深長的看了林毅一眼,這才淡淡道:「別急,跟我們進店,慢慢說!」
林毅在一旁點頭如搗蒜……
能不慢慢說麼?
我們現在連發生了什麼都是一頭霧水好吧?不把來龍去脈說清楚,我們知道個啥?
……
一番深入交談,林毅與包租婆,終於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
「你是說,那天直播之後,我們就火遍了全網,成了短時間內熱度最高的網紅?」
「結果今天,又被封殺了?而且是全平台?」
包租婆有些詫異……
對成為網紅什麼的,她倒是不意外,畢竟,自己和包租公這點『本錢』還是有的,就那比明星還『能打』的顏值都不是問題。
可被封殺又是個什麼情況?
倒是林毅,眉頭微皺,卻未曾開口。
「或許也不能說是全平台吧。」
小彩無奈道:「但據我所知,最大的直播平台、微博、貼吧、論壇,全都已經收了錢封殺你們。」
「剩下一些小渠道倒是沒動,估計是出手的人看不上,因為那些小渠道,就算不封殺也沒什麼大礙。」
「哦?」
包租婆紅唇微抿,雙目也微微眯起……
「那個……」
小彩咬咬牙:「雖然我不能確定,但我估計,事情的始作俑者,應該就是我直播的億般直播平台!」
「億般直播平台麼?」
包租婆輕輕點頭:「明白了。」
隨即,她美目掃了林毅一眼,若有所思。
「包租公、包租婆!」
小彩與小吳起身,尷尬道:「如果有什麼我們能幫上忙的地方,請千萬不要客氣,如果不是因為我們……」
「不用在意。」
這時,林毅笑著開口:「我們本就沒打算當什麼網紅,封殺什麼的,並沒有任何影響,反倒是能讓我們輕鬆不少。」
「所以你們也不用往心裡去,回去吧,這事兒,到此為止。」
「沒錯。」
包租婆點頭,表示認同。
「那……那好吧,不過如果之後如果需要幫忙,請務必告訴我們!」小彩兩人神色真誠,叮囑許久之後,才無奈離去。
踏上了歸程的公交之後,小彩突然道:「吳偉,我不想直播了。」
小吳沉默良久:「聽你的!」
「你不怪我?」
「傻瓜,我不想你良心不安!何況……大不了我開挖機養你唄。」
「呸!那我陪你開挖機!」
……
另一邊,小彩兩人離去之後,林毅就要關閉店門,準備回家做飯,當然做飯的人是包租婆~
可誰知,包租婆卻是不慌不忙翹起了美腿:「慢著……」
「你,還不準備說?」
林毅微微一愣:「說什麼?」
「剛我查了一下,億般直播崛起的時間不到半年,你說……為什麼這麼巧?」
「又為什麼,要封殺你?」
包租婆冷笑一聲:「還不如實招來?」
「嗨!」
林毅面色不變,笑道:「誰知道呢?許是嫉妒我太帥?何況誰知道是不是億般直播平台動的手,這只是小彩的猜測而已。」
「不是億般還能是誰?」
砰!
包租婆拍桌而起,第一次動怒:「我們是沒想過當什麼網紅,封殺什麼的,也的確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
「但,老娘卻沒有見別人欺負到我男人頭上,還無動於衷的道理!」
「你說不說?」
「若是不說,老娘就叫人去查!你猜,老娘查得出來查不出來?!」
包租婆的潑辣勁兒犯了。
當然,不是針對林毅,而是生氣有人敢欺負自家男人!
「得,怕了你了!」
無奈,林毅只能妥協。
實際上,他還真不怎麼在意這事兒,畢竟還是與包租婆膩在一起更為舒服。
畢竟,跟條鹹魚一樣,卻每個月至少百萬入賬,更有超級大美女相伴,這日子,豈不是賽神仙?
但一旦包租婆較真,以她的財力,不可能查不出來,畢竟這事兒在業內也不是什麼秘密,只不過包租婆不關注,所以才不知道罷了。
與其讓包租婆自己去查,還不如老實交代。
……
聽完之後,包租婆美目瞪著林毅,滿臉都是恨鐵不成鋼。
「所以,你是二傻子麼?半年內無法盈利『淨身出戶』,這種對賭協議你也簽?」
「被坑了啊。」
林毅聳聳肩,也有些無奈,當然,對前身的秀逗行為更無奈,哪怕是玩票性質,你這也是留下便宜給人家占啊!!!
「本來已經盈利,但……有合伙人突然挪用大筆資金投入到廣告以及簽約新主播上,直接導致業績從盈利轉為虧損。」
「這種情況,本來我是可以告他商業犯罪的來著,但偏偏他跟那些投資人都是一夥的,而投資人和他的股份加起來比我更高,在動用資金之前,他已經得到投資人的同意……」
「也就是在那時候我才明白,他們,早就已經做足準備把我踢出局,一切陰謀手段,不過是他們早就計劃好的而已。」
「不過本就只是玩玩嘛,不必在意。」
對於前身的『傻』,林毅也是有些恨鐵不成鋼。
是,前身的確有本事,這個世界還沒有網絡直播出現,而他敏銳的抓住了潮流,將之在半年內發展起來,自然是有本事的。
甚至簽下這個對賭協議,一半原因是大意,另一半也是因為自信。
可說到底,不還是傻麼?
哪怕要簽下這個對賭協議,也不能留下如此明顯的漏洞吧?
都尼瑪開始大規模賺錢了,臨近半年之期,被合伙人突然挪用大量資金用於『投資』……
這特娘也算虧損?
可,合同里還有一條,盈利標準為:公司能自行運轉,不需要追加投資以及貸款。
用屁股想都知道,這擺明了就是那合伙人和投資人玩的一齣戲,為的就是要讓前身光屁股滾蛋,而他們獨吞這一大塊蛋糕。
而前身的所作所為,說是大意也好、只是玩玩兒並不在意也罷,但終究,還是有些……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