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整個快刀鎮,我能看得上眼的只有老蹇叔了。
倒不是因為他經常接濟我和福全,而是他確實算個傳奇。
據說他剛練成快刀的時候,一個人去北山上砍倒了十一匹狼,那年他才十五歲。後來他就出了快刀鎮外出闖蕩,再回來時已經五十了。除了一身的傷疤,老蹇叔只帶回了一把刀。
鎮裡的人都說他帶回來的是一把曠世寶刀,也有人說是一把裂了刃的廢刀,但從來沒人見他再拔出來過。越是如此,越顯得神秘。神秘之餘也難免遭人惦記,他回來這幾年,有明爭奪的,也有暗偷的,竟無人成功過。
實話說,我也惦記著能一睹刀容。但我好歹也是快刀鎮一票人物,被拒絕了也是沒面子,所以我就慫恿福全去問。
那天我和福全又去他家蹭飯吃,我叮囑福全一定要吃完飯再問,結果飯吃到一半福全就按捺不住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給我看看唄。」
沒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給我看看唄。」
還是沒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給我看看唄。」
「等我死了。」老蹇叔沒好氣的回答。
福全呆了一下,然後又契而不舍的問到:
「那,那你什麼時候死。」
於是,我和福全就被趕出了他的鐵匠鋪子。
可惜了那半碗臊子麵,再有幾口我就可以吃完了。
路上我埋怨福全不聽指揮。福全說他守著這個任務他吃不香,實在憋不住了。
我真是打心眼裡瞧不起這些下里巴人,心裡只有吃,沒什麼精神追求。
話說我和福全是一個神奇的組合,他肯定以為我是他最好的兄弟,但他哪裡知道,我只是想讓他做我的免費隨從。每次看到他真誠的眼神,都會激起我狡黠的得意感。
這個組合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已經忘記了。只記得當時我還沒有家道中落,手裡領著一包滷牛肉,邊走邊吃,福全和一支狼狗都看上了我手裡的這包肉,但我果斷的把肉給了福全。福全從那以後就跟了我,說那是第一次有人給他肉吃。其實我只是不想招惹那隻狼狗罷了。
快刀鎮建鎮一百多年了,建在黃沙滾滾的西北邊陲。老蹇叔的爺爺輩是第一批居民。當時所有男女老少加起來也不過兩百人。要說這兩百號人,可真是了不得,據說人人都使的一把快刀,不管附近的官兵還是土匪沒有一個敢惹的,漸漸的也就成了一個安穩的地界。常年來,鬧饑荒的災民,逃債的賭徒,私奔的姘頭,居無定所的流浪漢都匯集而來。幸好這塊地界水源豐富,地貌平坦,滋養了不少肥美的良田,養活這些人綽綽有餘。漸漸的人多了,形成了十幾個大大小小的自然村落,又因為鎮上的人善使快刀,這裡就被人稱呼為「快刀鎮」了。
快刀鎮以「快刀石」為中心,分成了四條街。這四條街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講不完。現在單講鎮中心的這尊「快刀石」。它高有一丈,長有三丈,寬有兩丈余,石頭頂上正中心插著一把刀。據說是當年第一批居民的帶頭大哥在臨終之時,使出全身的力氣,將那刀拋入石頂,只露出一把刀柄在外,並預言誰能將刀拔出誰就可以帶領族人重返中原。
這一百年來,並沒有誰想過重返中原,但逞英雄的人還是很多,都想成為那個拔出寶刀的蓋世英雄。可惜,沒人有膂力拔出,連晃動一下都不行。我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的爬上去試過幾次,結果可想而知。但經過近距離的觀摩研究,我高度懷疑這個石頭裡面根本沒有刀,只是一把刀柄被什麼能工巧匠鑲嵌在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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