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遠之路 第164章 較真

    第二日,國安總署總部和哲國水機關的聯合專案組抵達平洲市,將霍青離、厲再昆等十餘個參與陷害的特工全部收監,然後他們又來到東山城,向阮經天和寧靜文致以誠摯的歉意,並表示一定會向陸軍總部、水機關等相關部門發出道歉通報,恢復當事人的名譽,還當事人以清白。

    另外,國安總署總部的特派員樊純林希望當事人多體諒國安總署工作的特殊性,特工們有時採取的方式和方法欠考慮,不妥當,但他們的出發點是為了破案、為了立功、為了大哲國的偉大事業。

    阮經天大為光火,樊純林的話外之意是為霍青離、厲再昆的非法行為開脫,霍青離、厲再昆接受到的懲罰很可能是不疼不癢的警告或者記過,估計連職務也不會撤。

    &特派員,我不同意你剛才所說的。」阮經天毫不客氣地打斷樊純林那毫無誠意的官腔。

    樊純林的臉色有些掛不住,冷聲說道:「宮副機關長有何指教?」他是哲國本土來的欽差使者,能夠親自到東山城給宮孝木道歉,這還是看在寧家的面子上,否則,以宮孝木這麼一個副廳級別的不入流的小官,他還真的不屑一顧。

    &特派員,你們國安總署、我們水機關以及憲兵隊、警察局等同屬執法部門,執法部門的含義就是執行法律規範的部門。因此,執法部門的行為和程序必須保證合法,如果執法部門用非法行為來打擊非法行為,那我們執法部門和從事非法行為的劫匪、竊賊等有分別嗎?

    執法部門不能用有瑕疵的程序來得出無瑕疵的結果。

    譬如說,懷疑某個人是竊賊,但是沒有證據,於是執法者偷盜嫌疑人家裡的財物,來證實此人是竊賊。這樣獲得的證物,能證明嫌疑人有罪嗎?

    第一點。執法者本身就是竊賊,即使嫌疑人被證實有罪,那麼執法者也會被判為有罪。執法者這樣做,正常合理嗎?任何一個理性的人都不會幹出如此愚蠢的事情。

    第二點,採取這種非法形式獲得的證據,有效嗎?公眾會提出疑問:既然執法者能夠偷竊證物,那麼會不會對嫌疑人進行栽贓陷害呢?因為能幹出一件非法行為,也能幹出兩件、三件、甚至更多的非法事件。公眾最終推論出:根據這些非法證據得出的結論也是荒謬的。

    我說這麼多的意思是:絕對不能姑息霍青離、厲再昆等相關責任人對我和寧靜文的栽贓陷害行為,我會以誣陷罪和非法拘禁罪起訴這些責任人,並且要求你們國安總署賠償我和寧靜文的精神損失。」

    阮經天扔出這一串論述之後。冷冷地瞧著樊純林。

    樊純林雙眼射出惱怒的目光,說道:「宮副機關長,我們國安總署會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罰,我們今天來到你這裡,就是代表國安總署對你和寧小姐道歉,你非得要鬧得滿城風雨嗎?好像這些事情對你和寧小姐的名聲不大好吧?」

    &和寧靜文的事情還用不著你操心。你們幾句輕飄飄的道歉,能彌補我和靜文受到的傷害嗎?我的意思已經傳達給你,言盡於此,你們請回吧。」阮經天本來不想多事。可是聽到樊純林替霍青離等人開脫責任,阮經天的脾氣上來了,他非要向國安總署討個說法了。

    &們同為哲國的執法部門效勞,希望你能從哲國大局考慮。不要試圖抹黑哲國執法部門的形象。」樊純林依然想勸阮經天息事寧人。

    &本來就是黑的,難道還用抹嗎?」阮經天冷笑道。

    &孝木,你不要信口開河,難道因為一個失誤。就能否定我們國安總署的所有工作嗎?你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有利於穩定團結的局面嗎?」

    &純林,你少偷換概念。霍青離等人所做的事情,是失誤嗎?這是你們總部的結論嗎?

    另外,霍青離、厲再昆等人的所做之事是私人行為還是公務行為?

    如果是私人行為,他們不能代表國安總署還說的過去;如果是公務行為,那他們代表的是哪個部門?

    這件事情是不是你們國安總署所做的齷齪事?霍青離發給各個部門的內部通報有沒有國安總署的公章?

    一件違法事情難道不能證明你們國安總署有問題嗎?難道需要十件、一百件這樣的事情來證明嗎?


    你不要否認,這次的事情,因為我和寧靜文身份的特殊,所以你們過來道歉。如果是普通人遇到這種事情,你們能給普通人道歉嗎?

    我問你:你敢保證你們國安總署以前沒有做過類似事情,而不被外人知道嗎?

    對水機關的副機關長,你們都敢栽贓陷害,更別提那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

    發生在我身上的這件事情,難道不能說明你們國安總署有問題嗎?

    你們不誠心檢討自己的錯誤,反而一味地推卸責任,這就是你們國安總署的態度嗎?

    不反思如何改進你們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反思如何改善你們的工作流程,難道這就有利於穩定團結的局面嗎?

    樊純林,我作為一個受害者,會行使我應有的權利,會討回我應有的公道。」

    阮經天連續拋出一系列的疑問,他是鐵了心要把這個事情鬧大,如果任由這些官僚捂蓋子,要面子,勢必會真正影響到他和寧靜文的聲譽。

    &孝木,我們國安總署的事情還輪不到你來評頭論足,我們國安總署只對上級領導負責,你算哪根蔥?居然對我們吆五喝六。」樊純林惱羞成怒地吼道。

    &純林,你說國安總署只對上級領導負責,難道國安總署是上級領導豢養的私家部門?」阮經天針鋒相對,絲毫不落下風。

    &孝木,我何時這樣說過?」樊純林突然感到掉進對方的語言陷阱中,他不敢多說話,氣得臉色憋地通紅。

    &純林,我對你說的話記得很清楚。你說過國安總署只對上級領導負責吧?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除了上級領導之外的人,你們國安總署一概不負責?」阮經天心中很鄙視樊純林,心想:如果其他公務部門裡都是充斥著像國安總署這樣的人,那麼整個哲國的公務部門全都爛透了。

    樊純林吃一塹,長一智,不敢再說話了,只是怒目瞪著阮經天。

    &純林,哲國憲法明確指出:每一個公務部門都是為全體哲國民眾服務的,都接受哲國民眾的監督。我是不是哲國民眾?能不能實行憲法賦予我的權力?如果你認為國安總署不屬於哲國公務部門,而是上級領導的私人機構,那算我對牛彈琴。可是如果國安總署真是私人機構,這種私人機構居然可以栽贓陷害公務系統的執法人員,那我可否請求哲國的公務部門對你們這種私人機構實行民眾集中專政呢?」阮經天的雙眼中露出森然殺氣。

    樊純林嚇的退後一步,對方言語中的威脅意味極其濃厚,那就是對方會率領水機關剿滅國安總署。實際上,真要較真,水機關有資格、也有權力全面調查國安總署。

    在宮孝木與樊純林的交鋒中,與樊純林同行的哲國水機關之人一句話也不說,只是默默地看著兩人唇槍舌劍,心中卻直呼過癮,宮孝木這張鋼牙利嘴,把平時自我感覺良好、高高在上的國安總署特工訓得啞口無言,這些國安總署的鱉犢子以後還敢不敢目中無人了?

    樊純林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憋了一肚子話,可就是不敢說出來,氣急敗壞之下,他扭頭就走。

    聯合調查組的人員相繼走了之後,阮經天打電話給水機關的特聘律師王律師,讓其幫忙介紹一個專門處理民告官的律師。王律師連聲應允,說很快會有律師到水機關找宮副機關長。

    東山城水機關上告東山城電務局的訴訟,以電務局私下和解而結束,在電務局的局長被平洲市水機關帶走那一刻起,電務局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同意水機關索賠的數額,承認是電務局的工作疏忽,向水機關真誠道歉。

    另外,一年前電務局的報復性停電的相關責任人被平洲市水機關帶走,據說近期兩名主要責任人會被移送檢控局,準備以瀆職罪和玩忽職守罪起訴至法院。因為停電造成損失的商戶、企業和家庭分別獲得相應的賠償。

    當電務局將賠償金轉到水機關的賬戶時,王克野聯繫平洲市水機關,讓平洲市水機關對東山城電務局進行重新調查,調查的主題是電務局在兩次停電造成公有財產損失的事件中應該負有什麼責任,其相關責任人應該受到何種紀律處罰。

    王克野深刻領會宮副機關長的意圖,那就是一定要痛打落水狗,讓這些肆意妄為的官辦企業知道疼痛、知道畏懼。(未完待續。。)

    &感謝作者「笑千金&支持,她的作品《逼良為醫》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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