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那天,我和小哥要先去登記,然後再趕去酒店跟親戚朋友碰面會餐。
一大早小哥就把我叫醒:「趕緊的,一會堵車就趕不及登記了。」
我一看表,這才早上五點半,迷迷糊糊翻個身,跟他說:「會不會太早了?」
他麻利的給我拿來衣服,套在我頭上:「我都等了十年了,等不及了。」
我揉掉眼角的眼刺慢慢翻身坐起來:「你不會是一晚上沒睡吧?」
「睡了一會,但睡不著,怕今天會堵車,怕耽誤登記,怕……」
我心裡好笑:「戀愛十年了你才緊張,咱倆剛好那會,怎麼沒見你緊張?」
小哥一臉認真道:「就是談了這麼久,現在就要如願了,才怕在最後關頭掉鏈子啊。」
我:「……」
可能是太早的緣故,一路上暢通無阻,原本預想著一個小時的車程,半小時就到了。把車停到民政局門口時才七點整,我以為我們要蓋首戳了,沒想到進去一看,裡面已經排了十幾對今天要登記的准夫婦。小哥緊緊拉著我的手說:「看吧,早起的人才能取得上媳婦。」
平日裡多大場合都淡定的小哥,今天竟然緊張起來,而平時人多就緊張的我,反而淡定了。對我來說,這感覺就好像已經結婚了五十年的我們,來補辦一張可有可無的結婚證而已。
等到正式上班,我們後面已經排起了長龍,等輪到我們,交了九塊錢,遞上兩本紅色的證件「咔咔」兩下,我們就成了持證上崗的已婚人士。
民政局有個宣誓台,跟著一位辦公人員朗讀了誓言,對方幫拍張合照,就算走完程序了。我們讀完後,小哥站著不動,後面等著的人太多,辦公人員催我們趕緊讓位,我剛想走,小哥拉住我,眾目睽睽下,徑直從口袋裡掏出一對他自己設計定做的,刻著我和他名字的戒指,在誓言台上小心翼翼的給我戴上,然後又讓我給他戴上,最後才鄭重其事的跟我說:「謝謝你等了我這麼多年。」
我握著他的手,認真的告訴他:「也謝謝你,這麼多年一直沒放棄。」
婚宴小而溫馨,回來的路上,結了婚領了證,我就要正式管婆婆叫「媽」了,在這之前,我一直喊的是「伯母」。
我是個慢熱又彆扭的人,一下子根本沒法改口,為了不叫,就儘量不跟婆婆說話,但同一屋檐下,哪能不說話,婆婆給了一萬的改口費,我拿著紅包跟小哥商量:「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先還回去一半,然後等我做好心理準備,叫得出口的時候再叫,你覺得怎麼樣?」
小哥擺擺手:「不用還,你把錢給我,我幫你叫。」
「……」
半個月之後,我才慢慢改了口,生活在這個大家庭里,每個星期都有家庭聚會,這種熱熱鬧鬧其樂融融的家庭氛圍,我很喜歡,也很珍惜。
對於我來說,最大的幸福不過就是十年之前愛上你,十年之後還能在一起。十年裡我們跌跌撞撞的相互扶持,在時間的打磨里看著彼此都變成了更好的自己。前路雖然漫長,但只要是跟著小哥在一起,我就無所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