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極短篇 第一個故事《苦楝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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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他跟上來之後,看她和衣躺到床上,輕輕拉上夏天的薄被。筆言閣 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她的意思是,他得看著她睡著了才能走?但那樣就沒人給他安排竹排了呀!

    他心裡想著竹排,卻見她把浴衣從被子裡遞了出來,「幫我把浴衣攀到椅背上。」

    這大下午的,她竟然……

    「我不習慣穿衣服睡覺。」她跟他解釋。

    他沒有理會她,攀好衣服就坐到那張椅子上,背對著她看窗外花樹,天陰了,一樹紫意更是濃得化不開。

    他心緒繁亂,對接下來有可能發生的事,既害怕,又期待。

    果然,才安靜一會,她就開口說話了,「袁柛,你,不好奇嗎?」

    他不得不轉頭看她,「好奇什麼?」

    她說的,是男女之間的情愛嗎?

    她沒有回答他,只是命令他,「你過來,滿足我的好奇。」

    他算看出來了,她今天是鐵了心要吃他。

    看她理直氣壯的樣子,她喜歡一個人,就要得到他——的全部。

    女孩子在這件事情上會吃虧?她才不這麼想。她在索取,她要占有。

    他才是她的玩物,也可以說成是獵物,她料定了他逃不了,也不會逃。

    他們是新青年。

    他們都接受過生理教育。

    他們剛剛從封建禮教的牢籠中掙脫出來。

    雨應景地下起來,嘩嘩嘩,像風吹過樹梢。這些聲響有效緩解了他的尷尬。

    她的第一次。

    他的第一次。

    他們的第一次。

    她很疼吧,但她表現得滿不在乎。

    到後來,他不得不提問,「會懷孕嗎?」

    「安全期,不會。」她答得乾脆,語氣里還有些不耐煩。

    她這是嫌棄他縮手縮腳,沒有男子氣概嗎?

    他得努力證明自己才行。怎麼證明?當然是極力侍奉和討好嘍。

    (十六)

    她睡著了。

    白晳纖細的半肩祼露在薄被之外。

    他坐在床邊看她。

    他第一次看她披散著頭髮的樣子,黑色長髮滑如瀑,自然地散落在腦後、肩頭,還有一部分順著床沿垂下來。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根本想像不了,她會有這樣安靜的時候。

    他坐在書桌前看她的書。他從來沒問過她未來的計劃,她的方向。

    她能熟悉運用三門外語。

    她是不是有出國留學的打算?她會去哪個國家?

    等他到了南方,她去了國外,他們以後是不是,再也見不到了?

    想到這種可能,他失落又難過。

    天完全黑透了。他坐在黑暗裡,守著她,或者等她醒來。

    晚飯吃得晚。吃完她先去洗澡了。等他洗好澡回到三樓找她,見她背靠著枕頭,坐在床上發愣。他便不去打擾她,繼續坐到桌前看書。

    過了許久,她問他,「你不睡覺嗎?」

    「我睡哪裡?」

    「這屋裡就一張床,你說睡哪?」

    他只能走向她的床。等他坐到床上,她又說了,「爬進去,睡裡邊。」

    真是霸道。

    也可能是,她自由慣了,受不了阻礙和束縛。

    「袁柛,你是不是對過去的,現在的生活不滿意?」

    「我沒有。」他是活得辛苦些,但並不覺得苦,比他苦的人很多。

    他們所處的時代,有太多的疾苦,太多的顛沛流離。

    戰亂、貧困、飢餓、疾病……他有書讀,有房住,他能填飽肚子,他比很多人幸運。

    所以他沒有不滿。

    他有理想,有信仰,只是受困於現實。

    (十七)

    他在她身側躺下,她轉過身來,與他面對面。

    兩個人的臉隔了不到十厘米的距離,她呼出的氣一下一下扇著他的臉,又癢又舒服。

    她看著他的眼睛,語氣是極少見的溫柔,「你以後都會好的,因為,我要把我的好運都給你,命里的繁華都給你。從今往後,你就是羅綺,我就是袁柛。」

    「我可以是你,你也可以是我。但你要把好運留著。你是大小姐,不像我這樣,能過苦日子,也不該像我這樣過苦日子。」

    他無比深情地說完,見她笑意盈盈地看著他,他是不是應該干點什麼?比如,伸手去撩一下她耳邊散落的頭髮什麼的?

    她卻不給他機會,轉個身,頭朝外側躺著了。

    他從背後環住她,手不老實。

    她說,「你幹嘛?」

    他答,「沒幹嘛,就是握一握。」

    見她沒有反對的意思,他就滿足地,左一下,右一下,心裡想著不能厚此薄彼。

    她任由他撩撥。他貼著她的耳朵問,「關燈嗎?」

    她又沒好氣道,「我不喜歡黑燈瞎火。」

    黑燈瞎火,他也不喜歡。他整個人,都愛極了她的質感。

    他終於知道,什麼叫「耳鬢廝磨」。

    一夜無夢到天亮。

    他不再想竹排,也沒有再提回去的事。

    能在這亂世之中,與心愛的人朝夕相處,這是幾世修來的福氣,傻子才想要逃離。

    除非她趕他。

    可能是他表現好,她還沒玩膩他。

    他們可不是耽於享樂的青年。他們熱愛生活,吃飯和喝茶都很認真。他們熱愛學習,一有時間就看書。只是有時情難自禁。

    暴雨時斷時續,學校估計還在放假。

    五天以後,他不得不問她,「現在還是安全期嗎?」

    「你好囉嗦。」她埋怨道。

    (十八)

    每一次,過後,他都不忘折一枝苦楝花插到筆筒里,他看著它們日漸壯大、濃密、延展,嘴角不覺露出幸福而滿足的笑意。

    閒來無事,他還數了數,連著數幾遍。他國文好,算術……也就一般吧,可不是得多數幾遍?

    再說了,他們都這麼貪吃,不數哪裡知道這前前後後要了多少回。

    他發現一個好玩的事情,她的皮膚特別嬌嫩,他親她時,嘴皮只要微微用力,就能吸出一朵紅色的小梅花,於是摟著她在她的後背上玩這個小遊戲,不亦樂乎。

    她不明所以,問,「你幹嘛?」

    他喃喃,「蓋章。」

    「蓋章?」她轉過身來,沖他狡黠一笑,「我也來蓋兩個。」

    他肩頭吃痛,猜想定是她左側的那顆小虎牙嵌進肉里了,她果然比他兇悍。

    她還不罷休,在他頸部接近右耳的地方用力地吸了一口,像只長著吸盤嘴的猛獸,只可惜她放嘴太快。

    他摸了摸脖子,思忖春天裡戴一條圍巾會不會很怪……

    一周之後的清晨,她終於趕他了。

    她遞給他一身新做的,洗過的長衫套裝,「學校複課了,你回去吧。」

    這是她第一次送他穿的,以前都只是用吃的引誘他。

    他拿著新衣就要往二樓的浴室跑,「在這換。」

    真是一點隱私都沒有。

    他慢吞吞地解睡衣,就見她轉過身去,直到他換好整套衣裳才轉過頭來。

    她手裡拿著一個信封,「給你。」

    信封很厚,他知道是什麼,但還是抖出裡面的東西看了一眼。

    她給他錢,很多的錢。

    他的眼睛瞬間浮起了止都止不住的亮光。

    但他不能讓她看輕自己,於是有些吃力地辯解道,「我是自願的,沒想過收你錢,不是有償服務……」

    「去做你想做的事,做你覺得正確的事。」她說著把他往樓梯口推。

    他突然詞窮,不知道說什麼,抿了抿嘴唇,轉身走了。

    (十九)

    她沒有同他一起下樓。

    一樓的積水已經歇下去了,水泥地板也被清理乾淨。

    他徑直走到大門口,那天的船伯大概是等了好一陣,閒得無聊正要拈旱菸來抽,見他出來,連忙收起煙杆。

    等他一步跨到竹排上,船伯極其麻利地向前劃著竹排。

    整棟小樓很快就闖入他的視線里。他抬頭看三樓的窗,她果然立在窗前,穿著昨夜那身月白色的居家服,黑髮垂落於肩。

    她在一棵繁茂花樹的紫色樹冠里,那花洋洋灑灑,姿色奪人,但她依然醒目。

    她站在時光里。

    才隔一天,她又到學校門口找他。

    她來之前應該是精心梳洗了一番。

    他照例沒主見地問她,「去哪?」

    「乖乖跟我走就是了。」

    她走在他前邊,她今天沒有梳學生辮,而是將半個腦袋的頭髮攏在一起,在上面別了一隻玉石材質的髮夾。

    這樣她後半個腦袋的頭髮就散落在身後,看起來便多了一絲女人的嫵媚。

    一路上他都在想,她不會是要把他帶到附近的某個旅館吧?然後他的腦海里便浮現一些旖旎,他暗罵自己,真是……太不應該了。

    她領著他進了照相館。

    幸好他還穿著昨天的新衣,不然真要給她丟臉了。

    雖然他並沒有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但她一個貌美如花的妙齡女子,旁邊站一個穿著補丁衣裳的落魄書生,總歸不太好。

    他們先是照了半身照,之後照全身照。

    再後來,攝影師要求他們一人坐著一人站著,他覺得女孩子嬌貴,應該坐著,等她坐到凳子上,他站在一側。

    攝影師調來調去,始終不滿意,最後要求換他坐著,她乖巧地站在他身側。

    就是畫面定格的那一瞬,她突然伸出雙臂去環他的脖子,他轉過頭去,微微仰起臉看她的臉,正要問她想幹嘛,高標準、嚴要求的攝影師喊了一聲,「又沒拍好,重來!」

    她堅持要這張,沒有重拍的打算,交待完拉著他往外走。

    (二十)

    正值午飯時分,她請他去吃烤得外酥里嫩的枇杷鴨。

    她總是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看,她大概很喜歡他吃東西的樣子,急切中持著一份文雅,文雅中帶了幾分急切。

    他有時確實拿她沒辦法,但在她面前,他從不表演。他就是他自己。

    她給他的錢,他一直貼胸口放著。

    為免去多餘的揣測,在未來的兩個月里,他會分多次,將鄰里的錢還清。要是有人問起,就說是——獎學金?

    他有多方了解去南方的資訊,當前的計劃是,拿到畢業證就走。

    這些想法,他都跟她說了。

    他們吃了兩隻鴨子,當然主要是他吃。之後他把她送回學校,就去忙自己的事了。

    她竟然兩個月都沒找過他。

    期間照相館的夥計給他送來一個信封,裡面有三張照片,前兩張就是典型的情侶照,比較端正嚴肅,還是她使壞的那張、攝影師眼中的「廢照」最好。

    她俯身看他,他抬頭看他,但是側臉,但眉目傳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照片裡的兩個人很相愛。

    可是,他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他明明說過不愛她的。

    他領畢業證的那天,又有綠漆汽車停在校門外,不用問都知道是找他的。

    他直接走過去,車上也有人下來,遞給他,一張紅色請柬?


    她要結婚了?

    請柬上是寫著他的名字,但不是在新郎的那一欄。

    他懶得去記新郎的名字,管他是曲荊風還是陳藍玉,反正不是他。

    她結婚為什麼要請他?

    示威?不至於。

    讓他對她死心?他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過要對她死纏爛打。

    大概,只是出於對他的尊重,覺得這件事應該讓他知道吧。

    婚禮日期是他拿到請柬的後一天。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家裡,怎麼躺到床上的,腦袋轟隆,胸口發悶,渾身無力,只有疼痛是劇烈的。

    他夢見她穿著白色婚紗,紗幔幾近垂地,在教堂舉行時下流行的西式婚禮。整個世界都是模糊的,清晰的只有她的臉,她的眉眼。

    她在笑,笑得很開心,她自己選的夫婿,能不開心嗎?

    (二十一)

    她辦的是中式婚禮,婚禮在她家舉行。雖然沒有明說,但賓客都知道男方算上門女婿。

    他由引宴人安排了座位,目光穿越人群看向她。

    她極有可能在找他,找到他之後就一直盯著他看,不然難以解釋,為什麼他看她的一瞬間,她便對他報以溫柔一笑。

    就好像,她嫁給他似的。就好像,他是她的新郎。

    他也對她微笑,笑里有他對她的祝福。她幸福就好,不一定非得嫁給他。

    之後他看著她拜堂,禮畢,敬酒,直至——入洞房。

    他低頭吃了點東西,沒想到她的婚宴這麼難吃,一點味道都沒有,或者,什麼食物都是一個味道。

    一個管家模樣的人來找他,他什麼都沒問,跟著管事走。

    這府里找他的,要麼是羅小姐,要麼是羅小姐的爹羅帥。

    他站在她的閨房門口。

    「愣著幹什麼,快進來啊。」她坐在裝飾一新的婚床前沖他招手。

    他心裡想著,這不太好吧?一隻腳已經跨過門檻,一步一步,走到她身邊,坐在她身側。

    她笑著問他,「看我結婚,難受了吧?」

    他這才看清她穿紅服、畫婚妝的樣子。

    她又逗他,「說你愛我,我就逃婚,跟你走。」

    他靜靜地看著她,緊抿著雙唇不說話。他怕有些短句衝出他的嘴,比如,我愛你,跟我走。

    她大概看不得他受苦的樣子,「你別這樣,實話告訴你吧,我是假結婚。」

    假的?

    他知道這種事情她幹得出來,她也有能力脅迫她爹。

    換他是她爹,有這個一樣如花似玉,又很會撒嬌的女兒,她只要在他臉上「啵啵」幾下,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的、搶劫民男這等大事,她幹什麼他都會同意,何況只是結個婚而已。

    他問,「為什麼要假結婚?」

    「現在還不能告訴你。」她伸出雙手拉住他的,「我心裡從來都只有你一人。」

    她說著情不自禁地抬頭去吻他。

    直到管家領人端了飯菜進來,她才放開他。

    她拉他坐到桌前,她忙了大半天,也餓了。

    他們一起吃婚宴。

    沒想到她家的婚宴這麼好吃,菜品是這樣的精緻,魚蝦是這樣的鮮美……

    誰說不是呢?她家請得起漓城最好的廚子,用得起漓城最好的食材。

    吃過飯,他們又坐著喝了一陣蓋碗茶,說了好多話。

    兩天之後,他就要離開了。

    她說,「我不方便送你,到了那邊,給我來信。」

    (二十二)

    七月里,他一路輾轉,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

    八月初,他以第三名的綜合成績考上了夢想中的學校。

    他有了收信地址,第一時間給她寫信,她的回信很快寄來。她說她一切平安,目前已經著手畢業論文。

    他的學制是兩年半。期間他們一直保持通信,說的不過是學習和生活中的一些瑣事。他知道她畢業了,從事翻譯工作。

    他有寒暑假,但不回漓城。一是沒有充足的旅費,二是沒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在戰火間奔走。他始終忙於課業主生計。

    軍校畢業的前半年,因為學校安排的演練,他有一次途經漓城的機會。

    他算了算時間,他趕到她家去見她,兩人最多能呆一刻鐘。

    就算只看她也一眼值得。

    他在做見面決定時給她打了一個電話,她說,你在火車站等我。

    他都不用問,他看得出來,她在站台上等了很久。

    她脫了學生的稚氣,眉眼和身段,都有了少婦的感覺?她不是假結婚嗎?假戲真做?還是那男的欺負她了?

    她欺負那男的可以,那男的欺負她不行。如是後者,他一定要為她出了這口惡氣。

    從他出站,她就一直盯著他看,還是那樣肆無忌憚啊!

    他變帥了嗎?

    「第一次見你穿軍裝,袁柛,你說你,怎麼這麼好看呢!」

    她說著,雙臂環住他的左手,很親昵地靠在他的肩臂上,「走,到車上說話吧。」

    她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圈他的手……唉,她為什麼不親他呢?

    大概是因為,她還沒離婚,漓城又這么小,在外面還是要注意些影響。

    到了車上,一個僕婦打扮的人手裡抱著一個孩子,那個孩子見她上車,喊了一聲「毛毛」,便向她撲來。

    毛毛?媽媽?

    她有孩子了!

    那孩子眼瞅著不到兩歲,一眼看過去,倒是跟她有幾分相像。

    他多嘴問一句,「你生的?」

    她又鄙視他了,「不是我生的,難不成是你生的?」

    (二十三)

    一想到她跟那個長相幾乎沒有辨識度的上門夫婿生了孩子,他心裡就堵得慌。

    他可生氣了。這兩年,好幾個同學的妹妹想跟他交往,家世容貌都不錯,他為她守身如玉,她倒好,跟假丈夫生孩子了!

    偏偏那孩子還是個自來熟,一直衝他舉著肉肉的小巴掌,意思是,要他抱抱?

    抱就抱吧,再怎麼堵心,那也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他能不喜歡嗎?

    那孩子不老實。

    鑽到他懷裡以後,雙腳在他腿上使勁地蹬著,雙手也沒閒著,抓他手,薅他臉……果然是她兒子。

    他們呆了大約一個小時,期間孩子太鬧,感覺都沒能好好說話。

    火車鳴笛。

    他要走了。

    她遞給他一隻大包裹,裡面裝著吃穿用度,又把他送到進站口,他走到她即將看不見他的地方,回頭看了她一眼,她一直目送他。

    他不得不轉身離開。

    他一走就是四年。

    期間他有信來,因為他的地址不固定,工種也發生了變化,沒法接收她的信件。

    他一路向北,為了理想和信仰,過著驚心動魄的生活。

    四年後,他終於等到一個回漓城看她的機會。

    那是一個周末,他先去帥府找她,管家說她去了江邊,不用他請求,主動安排車送他過去。

    她事先接了電話,走到路口等他,把他迎下車來,兩人一同往小樓走,一邊走一邊轉頭打量對方。

    她先開口說話,「袁柛,你穿中山裝的樣子好英俊,無人可比的那種。」

    這話他沒法反駁,他穿這身衣服時,特意找了一面全身鏡,還真的——挺不錯。

    她看著,又成熟了些。

    她穿略收腰身的高領長旗袍,整個人看起來清瘦窈窕,像個教書先生。

    他問起她現在的職業,聽聞她在男校授課,心想不知又要迷倒多少情竇初開少年或是血氣方剛的青年……唉,他幹嘛老想這些。

    (二十四)

    一進門,便有個小男孩朝他們跑過來。

    她把孩子抱起來,轉手就遞給了他,「你來抱。」

    那孩子一張又軟又嫩又濕的嘴,對著他的脖子就是一通亂啃,又癢又酥又舒服。果真是,母子倆如出一轍的作派。

    等她上樓為他準備茶水和點心,他輕聲問那孩子,「你爸爸呢?」

    「沒有爸爸。」嬌脆的童聲落在耳側。

    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麼,把孩子高高地舉起,仔細看孩子的臉。

    四五歲的孩子,五官慢慢長開了。

    他又驚又喜,抱著孩子上樓,逮著她就問,「我的?」

    她用一種看笨蛋的眼神看他。

    所以這一切,都是她的計謀。

    先是用安全期騙過他,知道計謀得逞,立刻實施下一步計劃,結婚是假,名正言順地生下孩子是真。

    這次見面,她已經離婚了。

    這麼世俗的橋段,這般拙劣的計策……他看不出來,是因為他根本想不到她會這樣做。

    她有什麼理由這樣做呢?

    千方百計地,要一個他的孩子。千方百計地,為他生一個孩子。

    她就那麼愛他嗎?

    她對孩子說,「續兒,他就是爸爸呀!」

    她的語氣好溫柔,她從來沒有這樣溫柔地對待過他。

    續兒繼續纏他,小嘴在他的臉上親親,哼哼,時不時喚一聲「爸爸」,他只覺心都要融化了。

    一個意想不到的孩子,一個美不勝收的孩子,一個妙不可言的孩子。

    他左手托著他的小屁股,右手輕輕撫著他的背,他第一天當父親,幸福又緊張,自然又生疏。

    他柔聲對他表白,「小續,記住爸爸的聲音,記住爸爸的味道,記住爸爸永遠愛你。」

    一個屬於相聚的下午,一家人團聚。

    那天夜裡,他們第二次在一起。

    因為中間隔了六年的漫長相思,他們更加熟稔,熱情,纏綿。他們的身體,從未屬於別人。他們忠於自己,忠於彼此。

    第二天一早,他就得走。

    他不讓她和孩子送。他們站在花樹下告別。

    他對她說,「我們結婚吧,你等我回來。」

    「一言為定,不許反悔。」

    他走出去一小段,臨上綠漆汽車之前,突然轉過身對她說,「羅綺,我愛你。」

    她的聲量比他大多了,「袁柛,我更愛你!」

    (二十五)

    之後,羅綺徹底失去袁柛的消息。

    他不再有信來。她雖然有不好的預感,卻又心存僥倖,他大概去執行一些秘密任務了吧?

    直到兩年之後,有人給她寄了一隻包裹。

    信上簡短地說明了他的死訊。

    他死於一場暗殺,一槍斃命,倒是沒受什麼苦。

    他已經走了很久,他的生命結束在上次見面兩個月之後。

    他的遺物很少,就三張她與他的照片,還有這些年她寫給他的信。他這個人不愛寫日記,他的心思都寫在臉上。

    她從來都是一眼看穿他,不是因為她有多聰明,而是他這個人簡單。

    他那麼愛她,卻總是別彆扭扭的,從不肯說出口。

    因為漓城已經沒有羅綺要等的人,1934年秋天,29歲的羅綺帶著7歲的兒子,踏上了異國求學的旅程。

    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他的痕跡了。

    認識他的人,用不了多久,就會忘記他。

    但她不會。

    袁柛,生於1904年4月22日,逝於1932年6月8日。

    他是一個有志青年。

    他是她至死不渝的戀人,他是她孩子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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