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當毓兒來過陳國之後,他們知曉了我的存在,就已經將我當做了最後一個目標。筆硯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而陳姬之死恰好是我和蕭珏在來到陳地,受到陳國國君的召見,正好發生的。
國君夫人和子尹以罪案的名義,順理成章的將我們留了下來。
遇到這樣的案件,我不會袖手旁觀,也就掉進了兇手一開始設計好的陷阱里。
而子尹應該也沒有想到,國君夫人會在我們抵達陳地的同時,迫不及待的將陳姬殺害。可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他還是迅速幫助國君夫人處理了陳姬的屍體,然後假模假樣的回到我們身邊,裝作配合我們調查的樣子,第一時間掌握我們所有了解的線索,甚至,有意無意的誤導我們。
國君夫人自作聰明的放紅玉過來告訴我們,陳姬和國君之間的關係,可是,卻未能如她所願讓我們轉而懷疑國君,反倒給了我們新的思路。子尹知道這樣下去很快我們就會察覺國君夫人、他、他的夫人以及陳姬之間的關係,所以,他等不了了。此前子尹在荀氏的府上無意間撞破了**人與呈譯之間的姦情,只是推算當時的時間,大抵正是時胥出事前後,所以子尹匆忙離開,也是為了避免他出現在荀氏的府里引起懷疑,他選擇在此時殺害**人,是為了轉移我們對陳姬的調查,那時,我們其實已經逼近了真相。
那個獻祭的圖騰,是他編出來的,根本不存在於九黎的歷史之中。
只要我們繼續尋著獻祭的圖騰研究下去,就能察覺,那是一個並不完全知曉黎部文化的黎部後裔所編出來的,尋著這個方向想要找出在陳地的黎部人,應該不難。
子尹有國君夫人做靠山,想要從荀氏的府里將**人請出來,更不是難事。**人當時就有孕在身,而呈譯的師傅無羽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徒弟,暗中對**人下毒,意圖讓**人在無意間小產,沒了孩子,她便不能繼續要挾呈譯,呈譯也不會受到荀氏的為難。而那一天,偏偏是無羽下毒之後,子尹假傳國君夫人的意思,請**人入宮。**人還以為是自己在荀進面前得寵,才會有這樣覲見國君夫人的機會,她換好衣裳興高采烈的出發了,但......卻沒能活著回來。
**人死了。
子尹回到荀氏的府里,像此前一樣布置好**人的陳屍現場。可他們並不知道無羽在**人的藥里動了手腳,所以**人遇害之後,屍體被發現,我們當時檢查屍體和現場的時候,正好察覺了**人身體裡的藥,尋著線索找到了下毒的無羽,揭開了**人和呈譯之間的這段私情,也就破解了兇手選擇**人作為目標的一個關鍵字,「欲」!
**人死後,子尹為了迅速完成他們的獻祭計劃,也為了徹底困住我們,讓我們焦頭爛額,緊接著殺害了言暨和雲婉二人。這二人幾乎是同時遇害,先後陳屍,不過根據發現的時間推算,子尹是先安排了言暨的陳屍現場之後,又布置了雲婉的陳屍現場。
言暨是陳地出了門的賭徒惡人,子尹不可能不知道這個人所犯下的一切罪行,但是因為言暨夠狠,沒有人能夠奈何得了他。即使他身上背負了多件案子,但陳地的官沒有一個敢站出來治他的罪,言暨犯了眾怒,這樣的人擔得起一個「怒」。
而雲婉,雲婉的母親是陳國的大司樂,是宮裡舉足輕重的人,她的獨女和內史家的公子要成婚,也是陳國國君有意欽點的。成婚在即,自然擔得起一個「喜」。而國君夫人對於大司樂的女兒即將成婚之事,必然也是知情的。雲婉因為她母親的關係,自小受到宮內不少的照拂,經常跟隨她母親出入王宮,恰好這一次也是。只不過大司樂去安排歌舞的表演,雲婉自己在宮裡走動的時候落了單,遇上了國君夫人的宮人,她毫無防備,便跟著宮人去了國君夫人的寢宮,飲下了會讓她失去知覺的藥,被拖到了溫泉水之中,慘遭割喉放血......
偏偏是這個時候,子尹帶著言暨來了。不得已,二人再度動手,連同言暨一併殺害。
執念會讓人瘋狂。
手染鮮血,如同那吃人的厲鬼。混沌不分,善惡不辨,地獄越陷越深。
子尹將言暨的屍體留在其生前最常去的賭坊之中,然後,草草將雲婉的屍體送去大司樂府中安置。因此,他並未來得及發覺雲婉的頭髮里藏了一片紫荊花的花瓣。
「蕭夫人,你是說,兇手是按照七魄在殺人?」國君此時刻意避開了他對自己夫人的稱呼,而以兇手稱呼,那淡薄的情意實在令人心寒。
「七魄,是為喜怒哀欲愛懼惡。虐待兒媳口出污言穢語的謁婆是惡,受父母疼愛的慶吾是愛,膽小怕事為人謹慎小心的時胥是懼,元姬是哀,與府中大夫有染意圖私奔的**人是欲,天怒人怨的言暨是怒,即將大喜的雲婉是喜。此為,七魄。」我對於整件案子之中遇害的人,有一種極其複雜的心情,謁婆、言暨和**人是真的可惡,元姬和時胥、雲婉、慶吾是真的無辜,但是,人便是有錯也不該兇手來決定他們的結局,但,若不是兇手,謁婆、言暨這種人又如何能夠除之而後快,兇手留給我一個十分為難的問題,在善與惡的邊緣,衡量是非對錯的到底是什麼。
律法的不健全,使得許多人逃脫罪責。但,即便是律法嚴謹的後世,當真就沒有該死之人逍遙法外,無辜之人慘遭陷害了嗎?律法真的能夠為可憐人帶去保障,去制裁惡人嗎?窮苦的百姓,能夠倚賴律法保護自己嗎?不,對於更多的人來說,他們不懂法的重要性,對於更多的人來說,吃飽肚子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對於更多的人來說,律法只是觸犯了它的人用來逃脫罪責的工具......人性,人......
在講求人道的後世,有著不斷完善的律法,但這些律法條例,大多是用來約束好人。人道,當兇手的一雙手染滿鮮血的時候,與惡魔有何不同,人?他還是嗎?
我們沒有人能去否定別人的存在,沒有人能夠真正保護自己,約束,對與錯若只能依賴善惡的自覺,究竟......
我豁然從方才的「執念」里醒來,驚出一身冷汗。
這件案子查到現在,不得不說也影響了我。我失控了,對於兇手的畫像讓我自己模糊了對與錯的意義,這才是最恐怖的。微信關注「優讀文學 」看小說,聊人生,尋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