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音樂,一開始有點熟悉,漸漸的,他就完全陌生了,是一首新的曲子,歡歡這幾年的鋼琴造詣指數上升,琴聲極是好聽,當年他離開時,分明是一個半吊子,讓彈琴兩分鐘都坐不住,怎麼修煉得一手好鋼琴了。茶壺小說網 m.chahu123.com
今天是他上岸第一天,剛一上岸就看到了大廣場上宣傳他的演唱會海報,他剛上岸沒手機也沒有電腦,不知道資訊,並不知道這幾年是什麼情況,到了演唱會場館就看到了他的應援,非常高且顯眼的地方,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演唱會布置,他甚至看到了幾名熟悉的工作室人員,他萬萬沒想到,演唱會開幕,竟然是歡兒。
哪怕沒有屏蔽障眼法,他也知道台上的人正在扮演他,演唱會開幕是很重要的一首曲子,往年都會選擇自己的新歌,或者熱度最高的一首歌,今年是一首鋼琴曲,沒有聲音,仿佛是一場非常純正的音樂會,不像是演唱會。
驚喜……當年不太懂音樂的心上人,已經能熟悉地彈奏一首令人動容的曲子,音樂是人的心聲,就算擁有高超的技術,沒有情感,音樂聽起來也非常死板而冷漠,不會引人共鳴,可歡歡這一首曲子,卻十足的引人共鳴。
第一首曲子很安靜,又悲傷,後半段調子浪漫又淒涼,聽得人落淚,潘森手指輕顫,眼眶有些濕潤,這首曲子,與其說是歡兒的心聲,不如說是他的心聲,這幾年他在海底深淵,不知道年月,他甚至不知道過了多久,海底只有漫無天日的黑暗,歲月漫長,度日如年,他不敢給歡兒一點信息,他怕自己回不去,不敢給一點點期待和盼望。
歡兒,我回來了,你看見了嗎?
別難過,也別哭。
我在台下看著你。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當年教歡歡學鋼琴的模樣,那時候他還沒上大學,耐心真的很差,他一直都包容著歡歡的小脾氣和任性,心裡總想著歡歡還小,他整個幼年時期都被禁錮,他本身就是一個孩子,這麼一想他就平和得多,他包容歡歡的不懂事,也包容歡歡的不懂愛,可每次歡歡甩手而去,不想學音樂,又很排斥音樂時,他總是情不自禁地傷心。
那時候還小的歡歡,連他的傷心都看不出來,在漫長的歲月里,愛歡歡成了他的一種執念,等他真的找到了人,他又誠惶誠恐,總是不斷地自我懷疑和自我否認,我所喜歡的一起,他都不喜歡,我所愛的一切,他都不愛,那他又怎麼愛我?
他和歡歡的感情付出一貫不是雙向的,一種都是單箭頭,這樣的感情難免會讓他覺得卑微,他甚至稱得上是舔狗本狗了。
哪怕歡歡說了再難聽的話,哪怕心都碎了,他還是回到了歡歡身邊,他期盼著有一天,歡歡能理解他的世界,歡歡能夠走進他的世界,和他分享所有的一切,沒有秘密。
如今,他看著歡歡如王子一樣坐在台上,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中,他忍不住生出一點奢望,今天的歡歡,是否能夠分享他的榮光和他的世界?
歡歡來過海底好幾次,隔一段時間,就來一次,他每次都能看到,可他無法現身,惡魔似是故意的,讓他知道歡歡過的不好,前幾次,他總是安靜地坐著,一句話也不說,表情落寞,絕望,潘森看著痛徹心扉。
他抗拒,反抗,最後漸漸變得平靜。
他甚至在想,異火族的人天生灑脫,是否時間久了,歡兒就忘了他,這自然是他不期待的,可他總想著歡兒忘了他,是否能過得好些。
漸漸的,歡兒的話多了一些,他會絮絮叨叨告訴他一些日常生活,他知道歡兒完成了學業,成了科學家,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誰能想到酷愛自由,又喜歡賴床的歡歡成為一名嚴謹自律的科學家,可航天,真的很適合他。
他適合探索美麗的星空,探索人類的新住所,探索太空的奧秘。
歡兒說,我等你回來,一起去太空。
在海底聽到這句話時,他很難過,他想要承諾,心上人卻聽不到,他甚至無法去承諾什麼,聽到歡歡想要等他八百年,他甚至想過一死了之,他不願意歡歡等他八百年。
他知道漫長的期盼,不斷地失落是什麼滋味,他不願意歡歡再品嘗一遍,他一定很難過吧。
別難過了,我的寶貝。
我回來了。
這一首鋼琴曲結束,歡歡說,「這首歌,獻給我心愛的人,這是我為他譜寫的曲子,希望……他能喜歡。」
姑娘們一陣沸騰。
潘森,「……」
我和誰官宣了?
在演唱會上都示愛了,粉絲也沒炸,這幾年他錯過了什麼?
演唱會邊緣也好,舞台中央也好,很多工作室的攝影師,各個角度拍攝照片,潘森忍不住問旁邊蹲下來拍照的攝影師,「潘森和誰官宣了?」
那攝影師cp粉之一,蒸煮發糖,正甜得嗷嗷叫,聽到這話十分不可思議地看著旁邊的潘森,為了不打擾這一場演唱胡,潘森的臉成了一張普通的臉,白皙俊秀,因為常年不見陽光的緣故,還有點病態。
「你村剛通網嗎?我們老闆和納蘭歡早就官宣好幾年了。」
潘森沉默片刻,「啊……我是剛通網。」
官宣好幾年?
這也是驚喜嗎?他都能光明正大地牽著歡兒的手秀恩愛了嗎?
歡歡是一個不多話的人,演唱會的話,有自由發揮,也有台本的,要多和粉絲溝通,這是潘森演唱會的特色,他有一次演唱會bb了五分鐘,粉絲都在趕他,有時間bb,你都能多唱一首歌了。
這角色就交給盛景去扮演了,他退了後台後,第二首歌正在準備,潘森已不急著去見歡歡了,演唱會人多嘴雜,且到處都是攝影機,被拍到也不好,他更有心思去看歡歡的演唱會了,這角度還是很新鮮的,用他的角度,去看歡歡的演唱會。
然而,第二首歌就打破了他的夢想。
是盛景上來了。
唱的是一首潘森的熱門歌,且是勁歌,潘森一言難盡地看著舞台上的盛景,對他來說,音樂沒有國界,也沒有標準,只要是好的音樂,他都喜歡,盛景作為一個人類,在音樂創作和嗓音上有很多天賦,有幾首獨立創作的曲子非常好聽,填詞也很好,潘森很喜歡,因為多年來是對家的緣故,在公眾場合他從來不唱盛景的歌曲,免得粉絲炸裂。
可私底下,他很喜歡盛景幾首歌,也耳熟能詳,自己能夠翻唱,可盛景就未必了,這個人在音樂上太過獨斷,只喜歡自己風格的東西,他都沒想過有一天盛景會唱他的歌,而且……唱的特別好。
這是一首勁歌,台下的粉絲瘋狂地叫喊著,他們分不清楚台上究竟是盛景,還是潘森,雖然聲音不能模仿到一模一樣也有九十分,這是一個專業演員和專業歌手的修養。
第一首把大家聽得落淚的歌后,現場的氣氛有點低迷,沒想到第二首歌就開始爆炸,全場都是吶喊,歡呼,這是他十分熟悉的舞台,是他十分熟悉的吶喊聲,下面的聲音都是喜歡他的證明。
他渴望得到人類的認同。
潘森站在角落裡,正好是一個拍攝的好位置,工作室一直有人在這裡拍攝,潘森也感受到了現場的氣氛,他就不太急於去找歡歡。
歡歡去了哪兒呢?
作為他的官配,總該會在現場的,那麼多年彼此都忍耐了,不急於一時,他更期盼著,是不是還有一場歡歡的表演。
他的出現,怕會給歡歡帶來狀態上的影響,等演唱會結束了,他再去找歡歡也可以,也不會打擾到任何人。
他的寶貝,每次都會給他意外的驚喜,總能讓他感受新的情緒。
歡兒啊,你真是一個寶藏。
本來急切回來和他相見的心情,也被演唱會的歡呼聲給掩蓋了,他慢慢地欣賞著這一場是他名義,卻又不是他的演唱會。
歡歡今天就一首歌,表演結束後,換了衣服就坐在台下,他目不轉睛地看著台上的表演,偶爾閉上眼睛聽著以假亂真的聲音。
獨孤青鸞分不清楚他到底有沒有摒棄障眼法,他的表情很平靜,也很溫柔,看不出一點點焦慮來,可她沒有用障眼法去看這一場演唱會。
在她眼裡,就是盛景的演唱會,唱著潘森的歌。
盛景並不因為是旁人的演唱會而敷衍,這一次的編舞也很用心,舞台設計也好看,演唱會開始不到三首歌,熱搜就爆了,而且是好幾條熱搜關鍵詞都上了。
潘森的演唱會,不需要買熱搜,肯定是頭版頭條,到處都是他的新聞,第一首歌上過一次熱搜,第二首歌也上一次。
粉絲們瘋狂安利,似乎要打定主意一首歌上一次熱搜的節奏。
獨孤青鸞一邊看演唱會一邊在廣場裡浪,小姐妹的彩虹屁真是一波比一波精彩,當潘森的粉絲比當盛景的粉絲幸福太多了。
盛景的粉絲每天都嗷嗷待哺等蒸煮營業,蒸煮和粉絲距離感也太強了,寵粉?那是不存在的,他活地太清冷,哪怕如今也是一樣的,潘森就不一樣,活地比較自在,偶爾會和粉絲們開麥嘮嗑,各種營業,造福粉絲。
他的粉絲對他也特別好,商務一出來,幾乎都是實打實的銷量,永遠都是第一位的,這一點上比盛景的粉圈更誇張。
獨孤青鸞已經很久不用小號了,自從歡歡和潘森官宣,她都直接大號追星了,大家都知道獨孤青鸞的偶像是潘森,每次獨孤青鸞一發和潘森相關就有人cue盛景,盛景的粉絲都習慣了,今天更是十分鐘三連小視頻刷屏,像是一個高仿的營銷號。
歡歡的動態就冷靜得多了,「你都不發一些動態嗎?不然怎麼證明你們恩愛?這種大日子一定要秀恩愛的。」
「啊?」
歡歡輕笑,「有這種說法?」
「當然了!」獨孤青鸞說,「剛剛我在潘森廣場都看到你的照片,大家磕cp都磕昏迷了,就等著你發糖。」
歡歡眼裡,台上是盛景,讓他如何發糖,轉發獨孤青鸞的,就顯得有點誠意不足,然後他拉了一張潘森的單人海報出來,比了一個愛心。
獨孤青鸞,「……」
寶貝,你這也很敷衍啊!
潘森的目光一直落在歡歡身上,雖然只能看到一個後腦勺,他的位置太好找了,視野最佳,角度最好,經紀人特意留的。
他的心裡漸漸的酸軟起來,幾乎著迷地看著他的背影。
歡歡頻繁回頭,引起了獨孤青鸞的詫異,「怎麼了?回頭看什麼?」
後面都是一片燈海,瘋狂的吶喊聲,密密麻麻全是人,座無虛席,整個場館都坐滿了人,最差的位置都有人買票。
歡歡皺眉,「好像有人一直看著我。」
「那多正常啊,你是潘崽官宣的戀人,肯定會有粉絲拍你,這就是娛樂圈,也是粉圈,你習慣就好了。」獨孤青鸞輕笑說,「你這臉放在娛樂圈也是要出道的,如今難得有機會,身份也擺在那裡,大眾難免會有好奇心,你就保持著自己最佳狀態,不要露怯就可以了。」
一整場演唱會在沸騰的氣氛中,完美結束,三十六唱演唱會,前面四天都在四方城,連著四場開,沒有間歇,盛景被留下來討論第二天的流程,歡歡第二天開始也有舞蹈表演,經紀人確定好流程,一直到凌晨。
剩下的第二天能夠解決,盛景和歡歡也都不急,這場館離四方城大學城比較近,歡歡一個人回大學城,盛景等人還是回宮殿。
「歡歡,你和我們一起回宮殿吧,你一個回大學城那邊做什麼?」
「有論文要看。」歡歡晃了晃手機,「我先走了。」
他沒開車過來,直接打車走,剛一進門,歡歡蹙眉,空氣中浮動著一股熟悉的氣息,熟悉又陌生,玄關的燈亮著,門口有一雙鞋,歡歡眉心擰著很緊,暴怒凝聚,他不在的這段時間,已經有人膽大包天敢來他家借住了嗎?
上一次他看新聞,大學城這一帶住戶幾乎爆滿,因為學區房的緣故,很多人當時買了升值,然後借給走讀的人,有一些房子在放假會控制著,那就方便了流浪漢,有很多流浪漢免費住別人房子的新聞,臥室的門也開著,他能敏感地察覺到有人在臥室。
「混賬東西!」歡歡如同一個被碰到逆鱗似的,十分憤怒,又很焦灼,這是他和潘森的私人領地,從潘森走的那天開始,這裡的一切都沒有變化,等著他的主人回來,如今竟然有外人登堂入室,歡歡心裡的暴怒因子全部被激起來。
歡歡看到有人睡在床上,心中暴怒,他粗暴地掀開被子,剛要罵人,床上睡得正好的人翻過身來,歡歡所有的言語衝到喉間卻被扼殺。
是幻覺嗎?
「歡兒?你怎麼回來了?」潘森困得很,揉了揉眼睛,他演唱會看到一半,確定不會有歡歡就回四方城來了,天知道他多久沒有好好休息過了,狀態也不是很好,想要睡一覺,調整狀態再去找歡歡,他不想讓歡歡看見他狼狽憔悴的樣子,免得他傷心。
可他沒想到歡歡會回到這裡來,這裡的密碼,指紋多年來沒變化,他離開演唱會時,隨手順了一本雜誌,因為封面就是歡歡,上面有一些歡歡平時的日常,他知道這些年來歡兒一直都住在四方城。
他換了一身柔軟的棉質睡衣,潘森的衣物早就過時了,歡歡自己買衣服的時候,習慣了買雙份,同款兩個顏色,有時候直接買同款同色,這一套睡衣是歡歡穿的,身上還沾著歡歡的味道,他睡得很香,仿佛從不曾離別。
歡歡渾身僵硬,在他最美的夢裡,都不曾出現過這一幕,睡眼惺忪的心上人緩緩轉醒,仿佛不曾離別,這只是多年來一個很日常的晚上,他在床上醒來,問他為什麼晚歸,這幾年的離別,仿佛不存在,歡歡胸膛劇烈震動,心臟瘋狂地跳,安靜的空間裡,只有他的心跳聲和呼吸聲,他如一個提線木偶似的,呆呆地看著眼前人。
潘森也清醒了,這和他想像中的重逢不一樣,他心疼地看著眼前的人,伸出手來,「你摸一摸,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