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追到路小凡的時候,本來只想安慰她一下的,最後變成這樣,他也莫名其妙。在此之前,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歡這個姑娘,還是只是因為和她在一起,他感覺非常舒服。
而且,他還有資格再去愛一個女人嗎?
他這是……把他不想傷害的人,拉進一個連他也拔不出腳的泥潭了吧?
如果說那場雨,那首歌,那個場景與路小凡的靈魂發生了化學反應,那麼對計肇鈞而言,化學作用顯然更加強烈。
當時他看到她蹲在那兒哭泣,忽然就心軟到無力跳動,很想保護她,把她納入自己懷中,不讓她再面對風雨。
就像小時候,他抱養了一隻小奶狗,可父親一定要他扔掉。他軟弱了,他順從了,結果親眼看著那隻小奶狗在雨地里瑟瑟發抖,最後死得孤單恐懼。
那時他看到路小凡,就突然生出一股抗拒不了的心意:他要護著她,誰也無法阻擋!
那感覺如此強烈,強烈到他完全喪失了理智。但,他這是護她還是害她?
回到自己家中的那一刻,他平靜理智下來的那一刻,他就後悔了。可是嘴唇上,懷抱中的感覺似乎還殘留著,讓他的心波動漣漪,無法平靜。
而且,他是男人!
就該有擔當和責任,既然說出了話,做出了事,就不能無緣無故的反悔和違諾。現在的難題是,他要怎麼做才不會傷害到她?因為,一旦她捲入計家的恩怨是非,很難獨善其身。
或者他需要冷靜的想想。
或者他能想到辦法保護她。
或者他也可以得到穩穩的幸福。
「老闆,你在想什麼?」突然,有人小心翼翼地問。
縱然計肇鈞有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的沉穩,也被這種突然嚇了一跳。猛地抬頭望去,就見陸瑜的頭慢慢探了過來,濃睫大眼還閃啊閃。
大男人,賣什麼萌啊!總把自己搞成路邊可憐的小狗樣,有意思嗎?一個五大三粗的青年,配一雙小鹿斑比似的眼睛,畫風合適嗎?
但凡與自己的私人的、貼身的、最信任的、卻經常神出鬼沒的逗比助理碰面時,計肇鈞高冷的霸道總裁兼男神的內心,總是會啟動瘋狂吐槽的不河蟹模式。
可是,人是自己選的,有什麼辦法?
「你怎麼出現?」他冷著臉問。
這是他家好嗎?就算是陸瑜,也不可以隨便出入。
「上次老闆去度假時給了我這裡的鑰匙,我好配合迷惑狗仔嘛。」陸瑜揮了揮手中的鑰匙,同時仍然好奇的看向計肇鈞,問題也仍然執著,「話說,老闆發什麼呆啊?我開門和走路不算沒動靜吧?我看老闆這樣子就像那個什麼雕塑思考者。當然,脫了衣服更像……」
「你怎麼會知道什麼雕塑的?」計肇鈞試圖岔開話題。
「傅敏學美術的,她說的嘛。」陸瑜坐到計肇鈞身邊。
「別沒事纏著小敏。」
「我追她啊,不纏怎麼行?那麼多女人纏老闆,還不是因為要追到?」陸瑜大言不慚,「除非老闆你想要傅敏,不然我是不會放棄的。難道你真的想要?」
「閉嘴。」計肇鈞奪過鑰匙,「這裡沒你的事了,回自己家去。」
「哦,是。」陸瑜老實得很,但……「在此之前,能不能請老闆告訴我,你剛才為什麼發呆啊?」
問題,還是得問。想帶拐他的思路,哼哼,就算是老闆也不要想!當然,頭還是要抱住的,畢竟別看老闆是「名門閨男」范兒,但武力值是很高的。當初他得罪了人,被人修理得生不如死,要不是老闆幫他扛,他都沒辦法活下來。所以老闆不僅是他的老闆,還是老大,大哥,救命恩人……這種親密關係,雙方自然不能有秘密,他有義務探聽。
「你該去公安局,專門負責審問。」計肇鈞無力。
他太了解陸瑜了,不如趁早說出實情。不然這傢伙會自己調查,然後把一顆火星搞成一場大火,人盡皆知。這情況他見識多次,理智的做法是別給陸瑜機會。
「我向路小凡求婚了。」直接講明白吧,反正陸瑜絕對忠誠,只要滿足了好奇心,打死他也不會向外說的。
陸瑜倒吸一口涼氣,整個人瞬間石化。
「不用太吃驚,是個意外。」計肇鈞知道這種情況是太突然,到底……連他自己也沒想到,「但我打算負責。」所以說,衝動是魔鬼。
他和路小凡之間,不小心潛藏了一個魔鬼。但不知,會不會引出更多?
「我不吃驚啊,我是發愁。」陸瑜卻攤開手,「愛情本身就是衝動的嘛。」
「你懂什麼愛情?」
「我不懂啊,但我感覺是這樣。」陸瑜說得理所當然,「我聽說愛情本身就是感覺,要不怎麼有首歌叫都是月亮惹的禍。老闆,你那邊是什麼惹的禍。」
是陰雨,是傷心的歌,是她的無助和無辜讓他心疼了。
計肇鈞差點衝口而出,話出來卻變成,「那你怎麼這幅表情?又輪到你發什麼愁?」陸瑜不是計維之。
而就算是計維之,敢管他嗎?能管他嗎?有什麼資格和權利管他?計肇鈞心中不禁冷笑。
「那是因為……因為……」陸瑜咽咽唾沫,「老闆你不是單身啊。你……你沒資格向別的女人求婚,更不用說訂婚、結婚之類的。」
「為什麼?」計肇鈞愣住,「關於戴欣榮,我不是經過了四年時間,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了嗎?法院也受理了。」
「那是沒錯,但是老闆你後來沒向公司律師再詳細了解一下嗎?」陸瑜瞪大豹子眼,「法院雖然接受了申請,可還需要公告一年才『正式』宣告啊。那是為了保護被宣告人的利益!在此期間,你還算已婚人士啊。」
計肇鈞撫額。
他真的不知道,也沒有在意。他委託公司律師辦理的,那天是江東明來向他轉達了消息。
明白了!江東明是故意不提及細節,果然還是他疏忽,被坑了!
陸瑜卻還在滔滔不絕,「所以,老闆你這是讓路小姐當小三!要麼,就是見不得光的情婦。還有還有,被宣告死亡人如果回來,要求和原配偶恢復婚姻關係的話,如果配偶,也就是老闆你沒有再婚,婚姻關係自行恢復……老闆,路小姐那個人看起來挺單純的,就算是喜歡你,好像也不是為了你的錢。前幾天那些所謂新歡同游的緋聞這麼多,她一聲都不吭,也沒藉機纏下來,更沒有小動作。這種姑娘在這個操*蛋的年頭已經很少見了,你你……你還是手下留情,只當,只當看在我面上好了。」
「滾吧,你的面子不值錢。」計肇鈞更無力了。
他必須要好好想想,要怎麼處理這段才確定的婚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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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話要說………
反轉啊反轉。
而且這章的章節名其實與內容沒關係,只是要和上一章連起來而已。呵呵。這樣的馬雲體,是多麼滴勵志啊。
另,關於宣告死亡的法律知識,是一位書友,我不知道您在起點的ID是什麼,但在**叫Carol寜的朋友提供,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