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留意這個女人。」江東明應著,又想了想,「但我還有一件事,也許能證明計家和傅家,應該說傅家母系這邊有可能有很深的淵源。」
「哦?是什麼?」老錢眼睛亮閃閃的。
每當此時,他就不像個表面上那個忠厚老實得近似窩囊的私人司機,平凡的面容立即氣勢逼人。
「我查不到計肇鈞的私人財務往來,就去翻看了公司的員工紀錄。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做,其實應該太著急了,只能像沒頭的蒼蠅一樣亂撞而已。要知道,計氏在公司管理上很規矩的,尤其是人事方面。幾十年前我姑夫接手時,就建立了這種雖然冷冰洋但卻有用的制度。結果呢,就像我無意中聽到計肇鈞和朱迪說話一樣,我看了很久的資料,搞得自己頭暈眼花,結果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看到一些東西。你猜,是什麼?」江東明賣了個關子。
老錢停下腳步,以眼神詢問。
「我發現了蘭淑雲的檔案。」江東明呼出一口氣,「傅誠的媽媽,現在這個計肇鈞一直在照顧的女人!那個精神上有問題,需要長期住療養院的女人!」
「她在計氏工作過?是做什麼的?」老錢很意外。
「她曾經是我姑夫的秘書!」江東明又呼出一口氣,像是公布一項重大發現似的,「我又私下去問了在公司待了超過三十年的老員工,中高層的。他們有人至今還記得蘭淑雲。因為她太漂亮了,當時公司很多人追求。但她雖然不是個冷美人,可是在公司從沒有過緋聞。甚至和我姑夫都不算太親近的,只是工作關係那樣。然後在某天,她突然就消失了。」
「有故事!」老錢斷言。
「這個不需要警察的直覺,我都知道必有故事,特別是考慮到我表弟那個相同的a,還有我姑媽當年在國外產子,並待了幾年才回來的事實。可惜我姑夫口不能言,手不能寫。不然。我可以直接問問他。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麼。」他頓了頓又突然道,「不知道弄一套霍金那樣的設備要多少錢?從哪裡弄?」
老錢沒理他,只抬起手道,「事在人為。我們各自努力吧。」
他本來想拍拍江東明的肩膀。可眼角餘光發現三樓次臥的窗簾一動。連忙改成蹲下去,諂媚地幫江東明擦鞋。反應之快,令人嘆為觀止。當然。江東明配合得很非常迅速而恰當。
而他們這邊商量好了調查計劃,計肇鈞和路小凡卻還蒙在鼓裡。計肇鈞照例在公司忙碌,回家之後扮孝子,路小凡卻在迎接了計維之後,先去探望了蘭淑雲。
上次因為她問及了傅誠的往事,害得蘭淑雲犯病,她內疚萬分,已經決定不再去刺探了,換成找另外的人幫忙。這一次,她單純只是去探望而已。
「你瘦了好多啊,年輕人太了瘦不好的。」蘭淑雲見了路小凡很高興,不過對她病後的憔悴有些意見,「以前我家小誠也特別瘦,但那是因為家庭環境不太好,好不容易給他弄點好吃的,結果他光長個子不長肉。」
「我是前幾天胃不好,這兩天已經恢復。您看吧,下周來看您時,我包管白白胖胖的。」路小凡保證,順著蘭淑雲說。
蘭淑雲望著路小凡,神情慈祥,但很快眼睛就濕潤了,「可惜,我的小誠已經死了。不然現在生活條件這麼好,我可以給他做很多好吃的。他很愛吃魚蝦之類的東西,可是很討厭挑刺和剝殼。」
「蘭姨,您忘了上次我說的嗎?他並沒有死,他只是在另一個地方用另一個身份活著,一定要這樣想。」路小凡差點掉眼淚,因為看到一個母親這樣思念他的兒子。而這個兒子卻因為一個巨大的謊言而不能與母親相認,內心也很痛苦吧。
若說之前她說這樣的話還是安慰蘭淑雲,現在她卻是在說真話,還有心裡補足:以後,我會給他做他愛吃的東西,我會幫他挑刺和剝殼。
之後她又陪蘭淑雲聊了一會兒天,就藉口有事,在午飯後離開了療養院。因為她有點秘密的事要做,這次並沒有叫陸瑜陪她過來,而是自己叫車,直接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逗留了兩個小時才出來。
出門後她失魂落魄的,整個人都不好了,因為聽到了壞到不能再壞的信息和反饋,足以讓她感到窒息。
她是來諮詢的,接待她的是一位笑容甜甜的美女吳律師。她本來以為律師不是傳說中的司法臉孔就是高冷型,但吳律師溫柔和氣,詳細的解答了她的問題。
她亂編了個故事,問吳律師,故事中的男主角如果冒充了另一個家族的繼承人,屬不屬於犯罪行為?當然,他是有很大苦衷的,而且沒有做惡。
吳律師很明確的告訴她:只要是冒名替,而且有其他的人因為他的行為信以為真,後又大量資金入賬,詐pa罪名就成立了。重要的是,有關公訴案子,不是說受害人不告或者撤訴就完了的,這類案子都是檢察院做公訴人起訴的,不能撤。除非最後證明無罪,或者罪行顯著輕微。否則,可能適用最高量刑,大概15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聽到這些話時,她整個人都嚇傻了,緩了半天神才問:要怎麼才能脫罪?
吳律師遺憾的告訴她:只有檢察機關經過兩次補充偵查,不能將案件事實查清,或者缺失重要證據。但,這種可能性真的不大。
就是說,只要計肇鈞和傅誠是同一個人的秘密被揭露,有人報案,檢察機關立案,他的麻煩就大了。他掌握著計氏這樣大的一家財團,流入流出的資金豈止是用大量二字可形容的?再想想傅敏讀的那種貴族般學校的學費,還有蘭淑雲這麼昂貴的醫療費……何況期間,他還冒名經l了一次婚姻。現在那婚姻的女主角還因故失蹤,正在死亡宣告的公示期內!
這樣,面臨無期徒刑是妥妥的!
…………………………
……………………………
…………66有話要說……
看了大家關於重罪的猜測,其實殺人放火這類暴力犯罪當然是重罪,但重罪卻不只是這些。看了這章,相信大家都明白了。
吳律師,由我的好友紫小惜客串。她不僅是名牌大學的法學研究生,還是有才華的作者。大家有興趣可以上雲起搜搜她的書看。
謝謝。未完待續……
百度搜-藍色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