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燈看罷。
余琛不說是驚訝吧,簡直就是目瞪口呆。
仗義多為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啊!
這陳世美來了,都得給你敬茶遞煙!
人家辛勞半生,供你讀書作文考取功名,最後別說沒落得個好,更是丟了性命!
「大人已經知曉了?」被余琛看她一生走馬燈的時候,文至秀好似也若有所感,輕輕一躬身道:「如此也好,奴家也不必嘮叨了。」
余琛點頭。
他已經大抵都知曉了,一切真相。
無非就是文至秀因為早些年的勞累,既已年老色衰,又因為積勞成疾沒了生育。
而那文志章卻正是平步青雲時,無論是眼光還是見識都不再是從前那個小縣城裡的書生可以比擬的了。
這種情況下,他自然變了心。
而文至秀也不是那般挾恩圖報之人,曾直接與文志章說過,若是過不下去,那便休了她就是,大家也好聚好散。
可文志章卻是義正辭嚴地拒絕了。
文至秀當時還以為他還有一絲良心,也就沒有再提。
誰能想到,他竟是為了自個兒的名聲。
後來更是被那大皇子送來的女人勾引,聽信其讒言,惡向膽邊生,指使人殺了文至秀,還在靈堂上擺出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來沽名釣譽。
總而言之吧,事兒就是那麼個事兒了。
不複雜,但實在是讓人咂舌。
「豈有此理!豈有此理!」石頭兩隻拳頭捏得緊緊的,咬牙切齒!
余琛也是嘆了口氣,向著文至秀一拱手。
——有權有錢後變壞了,自古以來,這都不是什麼稀奇事兒了。
可這文志章不愛就不愛了唄,文至秀又不是那種死纏爛打的類型,可偏偏兒這文志章為了名聲,寧願對自個兒結髮之妻痛下殺手!
簡直噁心。
「我知曉了。」余琛點頭,「此事,我來幫你辦了。」
「多謝大人。」文至秀深深一禮,「還有一件事兒,若是大人方便,懇請大人幫忙。」
「夫人請講。」
「奴家墓碑之上,應當是書寫的『文氏至秀』之名,還請大人幫奴家抹了,奴家這會兒覺得死後還要冠著他的姓髒。」
「舉手之勞,自無不可。」
余琛點頭,帶著石頭與虞幼魚離開了陰曹地府,黃泉河畔。
回到不歸陵上,石頭立刻去將那墓碑上的名兒給改了,改把那文志章的落款抹消得乾乾淨淨,不留一絲兒。
包括那些地上的錢紙和香蠟,也揚得乾乾淨淨。
石頭說,這會兒他看這些東西,覺著噁心。
余琛也就任由他去了。
緊接著,又給虞幼魚灌了滿滿的黃泉水,妖女滿足的聲兒中,化作一股兒黑煙兒,遁入地下去了。
翌日清晨。
京城裡邊兒,流傳起倆消息。
說得啊,還是那吏部員外郎文府的事兒。
——兩件。
第一件事兒,說是那殺死文至秀的兇手給找到了,因為拒捕,被當場斬殺。
大伙兒聽了,那叫一個拍手稱快!
第二件嘛,那可就有些玄幻了。
說是文至秀上山第一天晚上,文志章做夢了,是他那已經亡了的結髮之妻給他託夢,讓他再娶一位,陪他終老。
說那夢裡啊,文志章聽了這話,百般不願,可他那死去得結髮之妻說他倘若不聽,便死不瞑目。
文志章無奈,方才答應下來,說準備過兩天,迎娶一名叫玉秀的女子為妻。
——而娶她的原因,也並非因為她如何如何,而是因為她長得和文至秀年輕時候,有幾分相似。
大伙兒聽了這消息,雖也覺得大喪之後突然大喜,好像是有些彆扭。
但一想到文志章亡妻託夢,便也釋然了。
感嘆說哪兒能有如此通情達理的妻子啊!
還有那文志章,哪怕是再娶,也要娶一個和自個兒亡妻相似的姑娘,當真是痴情!
——從幾個斂官兒口中聽到這消息的時候,不歸陵上的余琛是人都傻了的。
說實話吧,他以為自個兒在京城裡搞出一個「太上託夢」已經夠離譜了。
沒想到還是收斂了。
這文志章說起鬼話來,可真是一點兒都不打草稿啊!
真就人死了啥都任由他說唄!
這也太猴急了吧?
髮妻剛死,馬上就要娶?
還編出這麼個荒唐的理由來。
但沒辦法,大伙兒信啊!
——他們又不曉得真相,加上先前文志章那催人淚下的表演,那痴情丈夫的人設早就立起來了,這會兒他說啥,大伙兒就信啥了。
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託夢」的事兒,更讓人相信這「託夢」之說煞有其事了。
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託夢」的事兒,更讓人相信這「託夢」之說煞有其事了。
「這文大人還真是痴情種啊!」
「誰說不是呢?還有他那亡妻夫人也是,自個兒死去了,還心系丈夫,託夢而來,讓他再娶一位相伴餘生。」
「如此夫婦,老天爺為何要將他們分開啊!」
「」
幾個斂官兒一邊挖坑,一邊嘆息。
余琛在旁邊兒聽了,那心裡才叫一個彆扭。
——這事兒老天爺可不背鍋,殺文至秀的就是文志章哩!
可惜大伙兒早已被文志章多年的表演昏了頭,也絲毫不懷疑。
其中一個斂官兒,還往背後的屍首上啐了一口,「呸!可怪不得老天爺!就是這傢伙!你說你偷盜就偷盜,幹啥殺人呢!」
「對!都怪這可惡盜賊!可惜他拒捕死了,否則當受凌遲之刑!」
「」
從他們言語之間吧,余琛才看向他們背後,那一具躺著的屍體,還有屍體上那條鬼魂兒。
——這應當就是那殺了文至秀的兇手了。
等那幾個斂官兒下山走了以後,余琛方才把這條鬼魂也帶進屋子。
走馬燈一跑,就將一切知曉了。
原來此人的確是盜賊,只不過是文志章從江湖上找來的一個惡賊。
當初文志章讓他把文至秀殺了,事兒成了以後,立刻給他五千兩白銀和新的身份,讓他往北方一跑,從此重獲新生,大富大貴。
可沒想到,文志章壓根兒就沒打算讓他這唯一的知情人活著,正當他拿著銀子準備跑路的時候,文志章立刻翻臉,派人在外邊兒把他給殺了。
這才將這事兒蓋棺定論。
——死人,方才不會說話。
這樣一來,有了兇手,結了案子,他文志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無憂!
而此人死時,五千兩銀子被帶走,心有不甘,化作執念,也要拿回那五千兩銀子。
余琛看了他走馬燈,一輩子作惡多端,吃的是人命飯的,沒想到這最後遇上黑吃黑,栽了。
他的遺願,余琛也給拒了,直接送到判官大殿,審判過後,扔進地獄享受去了。
至於文志章再婚的事兒,余琛並沒有跟文至秀提,怕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給氣活過來了。
石頭也曉得了一切,更是怒不可遏!
天性淳樸的他,看不得這種惡毒的事兒,問余琛準備啥時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志章殺了!
這原本吧,余琛也是打算這幾天動手的,用那嫁夢神通,將其不聲不響地殺了。
可這會兒,知曉了文志章又要大婚以後,他改主意了。
「石頭,文府喪事過後,又接上大喜日子。」
余琛搖頭,「文志章那麼喜歡玩兒,那咱們就陪他玩兒,讓他大喜變大喪!他大喜日子是幾天後來著?」
「老爺,聽說是七天後,三月四十,大吉日子,宜開土,娶嫁,搬家。」石頭回答道。
「搬家?」余琛點頭:「腦袋搬家,也算搬家?」
日子過得快。
但文府大喜的事兒,這幾天就一直在市井裡邊兒傳。
說是文志章大人為了感謝當初亡妻喪葬時候幫忙的大伙兒,除了他邀請的賓客以外,凡是那些個抬棺的,燒飯的,唱曲兒的,守陵的只要是當初為他亡喪禮幫過忙的,這大喜之宴,都要請來!
以示感謝。
這一來,更是賠本兒賺吆喝。
名聲大噪。
七天光陰,轉眼而過。
三月十七前一晚。
文府。
文志章回到屋裡,收拾洗漱以後,屏退了下人。
而那絲檀梳妝桌上,一個二十來歲的美艷女子,正抹上花紅,看著銅鏡中那美麗的臉龐,閃過一絲不快。
文志章關上房門,看著美艷嬌人兒,急不可耐。
可那女子卻一把將他推開,冷聲道:「文大人,你說奴家這臉哪兒像那死婆娘?」
文志章一愣,臉色一苦:「玉秀,這不是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嗎?你也曉得,我身在吏部,若是被人捉住小辮子」
「你有理!你有理!你有理得很!」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興的模樣,「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就一陣膈應!」
「不想,不想她,那種女人有什麼好想的?」文志章一把摟過她,輕聲地哄:「我這不是已經按你意思將她除了呢?別慪氣了來笑一個你笑起來真美哩!」
那女子方才消了氣兒,嗔道:「明兒完婚後,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樓!」
「好!都好!正好那梨花樓的老闆最近求我辦事兒,一棟酒樓,他應當不會吝嗇的。」文志章滿口答應。
「這還差不多。」
那美艷女子這才滿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志章,雙腿一盤,把嘴湊到他耳邊,低聲喃喃。
「今晚,我在上面。」
燈燭吹滅,春浪震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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