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胖子這幾天陪著徐仁厚領略帝都風流。
除了答謝上次在韓國的招待,主要還是套話…
沈夢溪在韓國發展的很好,但具體好到什麼程度,陳立明也不清楚,他對韓國娛樂圈的認知並不算清晰…
韓國電影,只知道《我的野蠻女友》、《王的男人》還有一部《老男孩》…
徐仁厚也投桃報李,把自己知道的東西,大都告訴了陳胖子:「沈作家目前跟希傑達成了合作,以後他的劇本,希傑娛樂是第一投資方…」
「是在韓國吧?」
「對,聽說不僅有電影還有幾部電視劇…希傑都是第一投資方!」
「電視劇?」
「在韓國,電視劇比電影更好操作,只要有人氣演員主演,就能賣到海外…」
這個是真的,所以,韓國的製片廠包括電視台,對於人氣高的演員真的是跪舔,哪怕是性秦、吸度,也給予很多機會,而且給的片酬還很高!
最典型的例子,李秉憲,《陽光先生》,單集片酬1.5億韓元,一個人拿走了製作費用的12%,創下了韓國影視劇製作歷時最高片酬記錄…
為什麼給他這麼高的片酬?
因為奈飛570億韓元買斷了《陽光先生》的海外播放權!
李秉憲是最大原因!
胖子對這些不感興趣,他想知道明溪有沒有機會參與這些影視劇製作。
徐仁厚明確說了『韓國影視劇一般不接受外來資金…』
「那夢溪能參與嗎?」
「他是編劇、監製,項目負責人,當然能參與!」
陳胖子琢磨能不能讓夢溪以明溪的名義參與這些項目…
不管能不能賺錢,至少能賺名聲啊!
然後就接到了江楠的電話…
……
「我想著一旦成功簽約芊芊,我們公司的知名度鐵定能上漲一大截,以後再拉投資也不會那麼費勁了!」
「而且,夢溪不是喜歡芊芊嘛,我簽了她,他倆也有機會走得更近…」
江楠委屈解釋…
半真半假,不過一旦真的簽約柳亦非,江楠在經紀圈,絕對能地位飛升!
柳亦非現在絕對是內地人氣排名第一的女明星!
最典型的例子,《功夫之王》宣布她是女主角,也沒人覺得不配。
大部分媒體都是祝福居多!
「《畫皮》劇本,我只是想讓她看看我們的實力,可以製作大型商業片,不是以前那個小公司…」
「沒想到夢溪反應這麼大,說了要離開該公司的話!」
「他要是離開公司了,《畫皮》項目怎麼辦?」
陳胖子擺了擺手:「你想多了,他到現在都沒給我打電話,說明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要麼他早就決定離開,要麼,就是說了氣話…」
「那你覺得是哪一類呢?」
「不好說,按我對他的了解,應該是第一類…」
「那…咱們去找他?」
陳胖子猶豫了一下,然後道:「…他現在應該很忙,你不是說《功夫之王》還在橫店拍攝嘛,我們《畫皮》也準備在橫店取景,他應該忙著協調取景地的問題!找他再耽誤了《畫皮》進展,還是等電影拍攝結束,咱們聚一塊好好聊聊!」
江楠怒了:「都火燒眉毛了,你怎麼一點不急?」
陳胖子無語:「有什麼好急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既然想走,那就讓他走唄,而且他不是說了,咱們以後還是合作關係!」
「你去不去,你不去,我去!」
這個就是陳立明還有江楠來找沈夢溪的原因…
……
沈夢溪當然知道他倆一起來的目的,當然,最開始的話題還是圍繞著《畫皮》…
「《功夫之王》太強勢,人家占了秦王宮、清明上河圖,《畫皮》要是想取景,至少排隊一個月,我們劇組沒有排隊的時間,所以,緊急聯繫了y縣戰國影視城,準備明天就去哪裡取景,道具組、服裝組已經過去了!」
「那時間夠嗎?」
「應該夠,戰國影視城畢竟也是產業鏈完善的拍攝基地,《墨攻》、《赤壁》也在那短暫取景,我已經跟三爺聯繫了,《赤壁》留下的道具、服裝會以最快速度從橫店運往y縣!」
「為什麼是橫店?」
「之前不是說好了去橫店取景嘛…」
「《功夫之王》三個月,你們之前沒想到?」
沈夢溪嘆了口氣:「他們是插隊的,本來說好的是電視劇《霍元甲》取景兩個月,然後我們《畫皮》去,《功夫之王》突然插了過來…媽蛋,以後有錢了,一定自己做個影視基地!」
《功夫之王》,好萊塢劇組,外賓優先嘛…
「也有好事,我跟烏而善研究了一下,y縣有個易水湖很適合拍攝水上外景…而且去y縣的消費要比在橫店少很多!」
「這些你看著辦吧…」
該進入正題了,陳胖子看了眼江楠,然後道:「你難道不想我們公司簽下柳亦非嗎?」
「怎麼簽?」
「我們有項目、有資金,有人脈…」
「沒用!」沈夢溪擺手:「人家柳亦非現在想的是進軍好萊塢,你能跟好萊塢扯上關係嗎?」
「華宜、唐仁都想簽她,都碰了釘子…咱還是實際點,簽不了柳亦非,就打造幾個小柳亦非!」
江楠:「…你就這麼不看好我?」
「楠姐,你要不是我嫂子,我都懶得搭理你,未經允許,擅自把劇本外傳,我可以告你的!」
「還有,我最討厭別人在我的項目里指手畫腳,《畫皮》,這麼大的項目,我都是第一次操作,你們居然迫不及待塞人?有想過我的處境嗎?我怎麼跟那幫投資人說?」
「你以為人家隨隨便便就投錢給我了?好幾千萬誒,看不到收益,誰會投錢給你?」
說到這,沈夢溪盯著陳立明:「楠姐沒怎麼參與過劇組組建,不懂這些也就算了,你也不懂嗎?」
「我只是…」
「算了,我以前就覺得朋友之間不適合摻雜業務之類的東西,等《畫皮》項目結束,我就離開明溪公司!」
這話不是絕對的,朋友之間是可以合夥的,但是其中一人必須是只投乾股,當甩手掌柜,畢竟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思想,對一個投資項目會持有不同的想法。
陳立明最開始就是想做甩手掌柜,有了自己的想法,然後意見相悖…
分手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