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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文打算放手一試,聽聽兒子的建議,說不定會有奇效。
這時候張楚已經將自己老爸寫出來的劇情詳細瀏覽了一遍,故事主要是講訴連環殺手氣球男的故事,殺手綁架了一個小女孩,如同以前一樣,在綁架地點放了一束氣球,經過福爾摩斯的追查,找到的嫌疑人竟然是第一個被綁架的小男孩……
「故事寫得挺好的,為什麼就沒有被選中呢?」
不只是張楚納悶,就連張博文也說不出個原因來,只能歸咎於運氣太差。
「那你呢,你之前不是說要寫一篇文章麼?要不要我給你參考參考?」
「不用不用,我等會兒就寫出來給你看看。」
張楚連連擺手,他趕緊回到自己的房間裡面,坐在電腦上面,苦苦思索起來。
說實話,他上輩子接觸福爾摩斯更多的是通過影視作品,而不是通過文學作品,根本就沒看過《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上輩子看到的美劇跟英劇,嚴格意義上面也算是福爾摩斯的同人作品吧?」
張楚眼睛一亮,頓時在word文檔上面敲打出「神探夏洛克」五個大字來,這就是他想要寫的作品!
《神探夏洛克》是bbc出品的電視劇,將故事背景從19世紀搬到了21世紀,講訴在繁華熱鬧的倫敦大都市裡面,夏洛克-福爾摩斯跟他的朋友約翰-華生經歷的一系列危險、不同尋常的歷險。
這部電視劇可謂是叫好又叫座,刷新了英國自從2001年來的收視紀錄,並且在超過200個國家跟地區播放,擁有一大波支持者。
而且在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獎中獲得了包括最佳劇集在內的10個獎項,在美國電視界的奧斯卡——艾美獎中也拿到了超過7個獎項跟21項提名。
福爾摩斯跟華生的扮演者,毫無意外的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級演員。
他現在並不需要把電視劇全部都搬過來,只需要搬運其中一兩個故事就行,這是很簡單的事情。
《基本演繹法》相對而言就中規中矩,並不爆炸,有種細水長流的魅力,這部美劇沒有把重點放在奇巧的情節上,而是放到了基本的演繹推理上,情節嚴謹、邏輯縝密。
而《神探夏洛克》是公認的福爾摩斯改變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後世可以不喜歡它,但是說起福爾摩斯,誰也繞不過它。
福爾摩斯是智慧和勇敢的化身,他正義凜然,絕不屈服於惡勢力;他具有超凡的智慧和深刻的洞察力,總能從錯綜複雜的案情中找出關鍵線索,一步一步解開真相。
在形象塑造上面,無論是戴禮帽、穿西裝、拿手杖、叼菸斗,還是穿獵裝、戴獵鹿帽,福爾摩斯符合人們對英國紳士的典型認知。
越是經典人物,越是難做出新意。
《神探夏洛克》卻巧妙地化解了這樣的難題,雖然是新瓶裝舊酒,可大家對這新瓶還是很買賬的!
英劇讓夏洛克-福爾摩斯跟約翰-華生跟觀眾們同處一個時代,成功實現了跟電視劇跟現實的貼近。
在電視劇當中,夏洛克也不再是老氣橫秋的模樣,搖身一變成為集英俊、智慧於一身的完美男神「卷福」。
辦案時,他除了依靠超人的觀察力,還會藉助手機、網絡、gps、監控視頻等先進技術輔助推理。
各種原著梗改編,偏偏配上手機、監控、顯微鏡這些現代設備,偏偏看起來又無比自然。
既然別人的作品都那麼好,那張楚就決定選擇自己所知範圍內最好的一部作品來應戰,不然的話只能面對稿費從指縫溜走的場景。
《神探夏洛克》幾乎每一集都是新的劇情,都可以拿來當做稿件使用。
於是張楚便從救世主系統裡面花費聲望值兌換了一次場外求助,他需要對著《神探夏洛克》的視頻進行描寫。
畢竟重生並不意味著變成超人,雖然可以用記憶麵包試試,但那玩意兒價格比較昂貴,還是場外求助方便快捷,還能查閱其餘資料!
這次福爾摩斯同人徵文需要的僅僅是三萬字左右的內容,這節省了相當多的時間,同時也非常考驗人。
張楚選擇的故事就是《神探夏洛克》第一集的劇情,是根據《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裡面的《血字的研究》進行大幅度改編。
倫敦警察局正在為一系列自殺案件忙得不可開交,所有死者都因為服用了致命的有毒膠囊相繼去世。
於是,走投無路的雷斯垂德警官不得不向夏洛克-福爾摩斯這位非官方的偵探顧問求助。
夏洛克從案件的蛛絲馬跡中推測出,這一連串的事件並非單純的自殺,而是一名連環殺人犯在幕後主使。
貝克街221b正式出現在故事裡面,在夏洛克跟華生兩人的推理和追擊之下,殺人兇手終於浮出水面。
夏洛克單槍匹馬與兇手進入空無一人的教堂,在那裡兇手透露了自己的作案手法,那就是用手槍指著被害人,讓他們參與一場俄式輪盤般的豪.賭,兩顆膠囊,一顆無害,一顆致命。
這裡同時也引出了夏洛克的宿敵莫里亞蒂,張楚並不是想要使用一次就把《神探夏洛克》給丟了,既然寫了第一集的劇情,後面肯定也不能放過。
如果名聲足夠大的話,說不定還可以全部寫成小說或者寫成劇本交給電視台,讓卷福在這個世界上面重新綻放智慧的光芒。
【整條街的智商都被你拉低了——夏洛克-福爾摩斯】
張楚創作小說的速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迅速,哪怕有視頻在虛擬界面上面當做參考,但遣詞造句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
「這還真麻煩,得慢慢來才行!」
敲擊鍵盤的速度並不是非常快,張楚的打字速度被思維嚴重限制了,他想要好好寫,不能糟蹋這部優秀的電視劇。
恍惚之中,似乎福爾摩斯穿越了泛黃的時光,站在21世紀的倫敦街頭,長大衣配圍巾,說話快到別人跟不上,目光炯炯穿透迷霧,伸手攔下一輛出租車,消失在昏暗的傍晚,匆匆前往下一個犯罪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