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至於主角過於裝x的問題,接下來的章節努力沖淡一點,更新的話,一萬推薦票時給大家爆一次萬字更新吧,也就是四章或者五章,希望大家多多投票,謝謝支持。
星期五,晚上八點。
《我叫歌手》的現場錄影棚。
坐在休息室里,外面歌者的歌聲傳到耳朵里,周行修長的五指收縮,握緊成了拳頭。
多年沒有進行過舞台生涯的他,不免的產生了些許緊張和忐忑。
有多長時間了沒有再登台了?
三年?
三年半?
還是四年?
這麼長的時間裡,他曾經去當過酒吧駐唱歌手,在街邊賣唱鍛煉自己的現場能力,生活無憂,從未為當年出身維護低齡練習生而悔恨過,剛硬而有傲骨,卻再沒有登過真正的舞台。
惶然,窘迫,痛苦……心思一時間揪成了千絲萬縷,不知道該如何舒緩下來。
這個時候,沒有任何人來安慰他,來給他鼓勁。所有人都在忙碌著,節目組裡安排給自己的經紀人都忙著去其他歌手加油鼓勁去了,幾乎等同於放棄了他。
而此刻,支持自己的兩個人都不在這裡。
送給他歌的人此刻遠在千里之外,正在為自己的演出而謀劃,準備在自己的讀者里無休無止的宣傳,而即將成為他老闆的那個朋友還在為自己的專輯而忙碌,希望如果一舉成名的話,能乘著這股風,徹底把他捧起來。
周行知道,自己欠他們太多了。
也正是因此,隱隱覺得有些羞愧。
尤其是那個十六歲的少年,考慮自己和老闆現在的經濟並不算好,連這首歌的使用費都暫時沒要。
他不是那種不知感恩的人。
正是因此,這些天裡面,他一直都在練習這首歌,沒日沒夜,每一個音節都做到了考慮,希望做到自身的最好。
這個時候,休息室外的歌聲停止了,現場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主持人在為歌手鼓掌,也在準備為下一位歌手的演唱做準備。
而下一位歌手,就是他。
周行驀然從座位上起身,走進通向舞台的電梯。
在電梯裡的時候,他閉上了眼睛,動也不動,只有輕微的呼吸聲證明著他還活著。
等電梯到達固定位置的時候,他睜開了眼,算清了自己已經有多長時間沒有演唱。
一千四百三十七天。
是的,超過三個春秋了。
真是遙遠的歲月啊,悠久到都快算不清了。
一步一步走到舞台上,炫目而耀眼的燈光照落在身上,面前是那一支渴望已久的話筒,舞台下是一片黑壓壓的觀眾,這一刻,他的心徹底靜了下來。
腦海里,只有一個念頭在盤旋。
他要唱歌。
唱出自己鬱抑了近四年的心聲。
靠近話筒,他彎下腰,用食中二指碰觸嘴唇,而後讓這兩根手指代替自己的嘴唇親吻舞台,心裡呢喃道:「久違了,朋友。」
音樂聲響起,他站起身來,面朝著五百名觀眾,腦海里清空了一切繁雜的念頭,胸口滿是飽滿而充滿張力的熱情,開始演唱這首歌曲。
當第一句演練數百遍的歌詞從嘴裡唱出的時候,他已經有了預感,這首歌,他將會唱的很好。
好到無與倫比。
因為,那是積蓄了四年的吶喊。
因為,比起四年前的他,現在的歌者更為強大!
坐在家裡,顧陽靜等凌晨12點整。
這個時候不是發稿費的固定時間,也不是和許月薰有什麼特殊的約定,只是在等遠隔無數重山河的人登完許久未登過的舞台。
時鐘滴答滴答的在響,一成不變,猶如他第一次來到這個世界的那個夜晚,單調之中,又富有著生活的獨特魅力。
一轉眼,來到這個世界都快半年了。
在這半年的時光里,他考完了人生的第二次中考,邂逅了一個安靜而執著的女孩,寫出了第一本在網上大火特火的書,發給了歌手第一首前世的搖滾音樂。
真的是……美好的半年啊。
如同流水一般,六個月的年華就這樣滾滾流逝而去,仿佛昨天還是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而今夕已經站在了年輕的當口,垂死的靈魂得到了世界的拯救,得以迎接嶄新的人生。
這半年,沒有虛度。
而接下里的人生,也將更加精彩。
見時鐘指到了凌晨12點半,他打了個電話過去,沒有過長的「滴滴」聲,五秒鐘後,那邊就通了。
「怎麼了?效果怎麼樣?」
「嗯,還不錯。」
這個答案讓顧陽安下心來,那邊又沉默了一下,而後繼續說道:「其實,顧陽,真的很感謝你,沒有你,我根本沒有底氣站在這個舞台上。」
「不要這樣說,每個有才能的人都應該得到施展自己才華的機會。我們的配合是最好的,不是嗎?」
「嗯,哈哈,你說的對,可是我還是擔心,這個節目組的每一絲痕跡都在仿佛告訴我,我可能下一場就被淘汰了,聽說替補的歌手已經找到了,是以前很有名的一個老歌手。」聽了這段話,顧陽從床上坐了起來,眼皮慢慢垂下,將視線壓到了平時視野的一半。
「不用擔心,我心裡有數,最壞的準備我已經做好了,我有辦法,相信馬老闆也是。而且,這些事情也不是你所需要擔心的,你所要做的,只是唱歌就好了。」
「嗯,謝謝你,顧陽,回去找你喝酒。」
「哈哈,找一個未成年拼酒,你是在開玩笑嗎?」
「哈哈哈,誰敢說你是未成年?你的腦子可比我們厲害多了,嗯,不說了,等會兒還有事。」
「嗯,掛了。」
隨著電話掛掉,顧陽裝出強笑的笑意緩緩收斂,直至臉上沒有了表情,冷靜的思考幾分鐘,最終將目光投向了屏幕黒幽的電腦。
「該出動了。」
深夜的文羅論壇上,又是一片各自的嘈雜中。
在滿篇誰誰誰的書突破三千均訂成為精品,誰誰誰的書的情節太爛了,看不下去的帖子中,一篇小小的主題冒了頭。
《重遊轉型成為音樂人,聲稱作品要被我叫歌手中的歌手演唱》
這帖子的名頭倒是很吸引人,吸引無數人點了進來。
內容更是簡短到了極致,將章節尾處的短小ps貼了上去,外加一些我叫歌手這個欄目組的介紹,總計加起來也不過寥寥兩三百字,卻在整個論壇上掀起了轟然的波浪,短短一個小時內,樓蓋了上百層。
「今夕何夕:不是吧?重遊這麼猛?書寫的好也就算了,還能寫歌?」
「撲街狂人:默淚,大神和撲街間的區別太大了。」
「人生太過無聊:這麼一說,我還真有點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