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紅帳暖 第十四章 春花紅血膏

    面對這種情狀,所有劍士似是都習以為常,該談笑的談笑,該做事的做事,沒有半個人理會那具橫陳的屍體,也沒有人站出來說半句話。就連管事也沒多瞧一眼,滿臉嚴肅的繼續給眾人分配工作。

    青還劍入鞘,似覺得「怪不落忍」的,抬腿在大漢屁股上踢了一下,讓他在黃泉路上跑快點。跑得快,淘生的也快。

    三春眼看著有雜工過來把屍體拖走,心裡萬般不是滋味兒。這是一個強者的社會,不是人與人之間的道理,而是劍與劍之間的道理。人們之間只能用劍來說話,你要覺得高興,可以對任何人拔劍,而死在別人劍下也是一種榮耀,所以不會有人覺得詫異、驚奇,他們已經習以為常,這樣被人殺死的不知凡幾,死多了也便不覺什麼了。

    這個時代的會劍術的分幾個等級,最低等的是劍士,上一級的是劍師,最厲害的莫過於宗師。劍士也分許多等級,像這種為歌舞隊護衛的是低級中的低級,再好一點伺候貴族,做貴族家被稱為武劍士,而為國家效力的,則是武士。

    像青這樣殺人於無形的,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構成劍師級別了。

    青自此一劍而成名,護衛隊裡每天找他比劍的人不斷,就連路過的鎮縣裡都有人聞名而來。

    其中最要命的是一個叫劍十三的傢伙,因為他每次挑釁都是找三春,而不是青。

    這點讓三春很是不解,她大膽地問:「我和你有仇嗎?」

    &劍十三答的很痛快。

    他說著忽的雙眼暴突,指著她鼻尖怒吼,「你個小兒,恬不知恥,鵲蘭是天上仙女,你也敢拒絕,真是膽大包天。」

    三春一陣錯愕,鬧了半天他這麼針對她,原來是因為對鵲蘭有意。

    她說怎麼看他眼熟,原來就在十天前,她還見過他。

    那日他捧著幾株野花走到鵲蘭面前,求懇她,「愛慕阿蘭日久,但求歡一夕,明日奈何?」

    鵲蘭掩袖一笑,「蘭無暇,勿怪。」說著話故意挽起三春的胳膊,整個人幾乎倒在她身上。

    那時三春只想著怎麼擺脫鵲蘭這貼膏藥,竟沒多瞧他幾眼,只約摸記得他長相平平。

    後來她問鵲蘭,「俊郎相邀,你為何不去?」

    鵲蘭幽幽一笑,「若真是俊郎,必然要往的。」

    她這才明白,原來這是嫌人家長得醜了。在這個迷戀美色的時代,男人喜歡美人,美人喜歡俊男,在對美色的執著上,女人甚至有時比男子更甚。

    現在一個大活人站在眼前,仔細瞧去,這個劍十三確實長得黑了點,而且他的身份太卑賤,想得到女子歡愛確實很難。在七國之中,連名字都沒有隻以數字命名的人的出身,都不會太高。

    劍尖指上鼻尖,三春表現出來的仍然是一派從容,她咧嘴笑了笑,「你若喜歡鵲蘭,大可追求,何必糾纏於我?」

    十三被人窺見心思,臉紅了紅,隨後高聲怒叫:「你個小兒,我要和你比劍。」


    三春看了看一邊青,他右手握著劍柄,左手有意無意地輕彈,雙眼更是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們。好像對她這種窘況視而不見,又好像是純粹等著看好戲的。

    她知道他這是擺明了不會幫忙了,不由暗嘆一聲。這都怪她,昨天非得說什麼自己劍術很高,比他一點不遜色,惹得青大為興趣。而現在恐怕他就是要等自己動手,也好見識一下她的不遜。

    可惜啊,大話容易說,現實很殘酷。她不使劍已經兩年,要想重新拾起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眼珠一轉,手指輕輕在那指著自己的劍尖上一捏,臉上笑容燦如朝陽,「比劍可以日後再比,此時百花盛開,不如咱們研究一些養顏之法,定能讓你膚白如雪,惹人喜愛。」

    十三聽得大動,他從小就長得黑,常被人恥笑為「黑炭鍋」,還從沒聽說有什麼法子可以美白?

    他心中激動,說話也不連貫了,「當……當真如此?」

    三春笑得更燦,頻頻點頭,「肯定如此。」

    趁他閃神,把劍尖往旁邊移了移,她也瞬間挪到一個安全的方位,接著大力宣揚美白方法,說的天花亂墜,連一邊的青都不禁有些相信世上真有這樣神奇的法子。

    兩人勾肩搭背,宛如兄弟一般走了,臨離開前,三春對青投去一抹得意的眼神,看在青眼裡則成了無奈,還帶著一絲好奇。他倒沒想到她有這麼一手,她還懂女人養顏之術?

    說到養顏之術,三春真的不懂,不過前幾日和鵲蘭聊過裳大家。她三十歲的年紀,一身好膚比少女更白嫩細滑,真是羨煞人也。

    裳大家為了讓所帶的歌舞伎能保持美貌,曾把一些養膚之法傳授。那會兒鵲蘭正迷戀她,自是有問必答,而這個機會剛好讓她可以拿出來賣弄賣弄。

    其中有一方曰:取五月初五采益母草全草,不能帶士。曬乾後搗成細粉過篩,然後加麵粉和水,調好後,捏成如雞蛋大藥團,再曬乾。用文火再燒1晝夜,取出涼透,細研,過篩,放入乾燥的瓷皿中。用時加十分之一的滑石粉,百分之一的胭脂,調勻,研細,沐浴或洗面、洗手時,用藥末擦洗。

    十三聽後覺得太過複雜,他這樣的身份,哪有許多滑石粉胭脂可用。

    三春也知如此,便給他說了第二方:取農曆三月初三采桃花陰乾,研為細末,七月初七收雞血調和,用以塗面擦身。

    現在正是桃花盛開時節,雖不是三月初三,差幾天也不是不行。兩人一起行動,在路邊摘了桃花,又殺雞取血,折騰了幾日,竟真的做成了一盒膏體。

    桃花令人好顏色,雞血能治各種皮膚病,並可營養皮膚,三春給這個起了個很好聽的名字:春花紅血膏。

    十三拿去抹了十餘日,雖不知效果如何,但後來這招可能被做血豆腐的學會了,加了蔥姜蒜,經過改良,大約就製成了日後的雞血豆腐吧。

    聽說銷量還不錯……

    三春見還有剩,在自己臉上試了試,果然顏色奇佳,她本就長得極美,這一裝扮,霎時迷倒一群男女,就連同護衛里許多劍士都對她頻加顏色,十三看她的眼神也與之前大不相同。

    在她的帶領下,車隊中一時春意濃濃,每個人的臉上都盛滿著放鬆,愉悅和期待。似乎連原本的劍拔弩張也變得和諧了。

    她說這是她的熱心融化了這片熱土,青吐她槽,說這是美色感化了大地,孬苗終長成好樹。

    三春表面客氣說「不敢當」,心裡卻樂得開了花,這還是第一次他當著她的面贊她長得美的,雖然言辭犀利了點吧。



第十四章 春花紅血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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