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寫書的,必須太監過,必須爛尾過。但俺的《小心天譴》不是太監了,而是被太監了。原因很簡單,涉狼在國企上班,老總找談話了,
「那啥呀,寫書吶?」
「嗯吶!」
「寫書中啊!但咱可能瞎寫呀!尤其是企業機密啥滴,搞不好下崗不算,還得蹲監獄呀!」
去尼瑪的機密,不就是揭了尼瑪蟻拳謀四,嘆五瘦會的老底嗎。
可是知道也不行,咱現在是業餘的作家,全靠著人家吃飯呢,所以果斷揮刀自宮了。
「哎呀!小伙子心明眼亮有前途哇!那啥,給你換個輕鬆點的崗位,以後多多創作一些正能量,謳歌一下咱們企業......」
「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