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奕牛逼哄哄,大步流星的走進了附屬醫院的辦公樓。
吳歡在門口恭候多時。
「哎呦,買了不少衣服啊,你這鳥槍換炮了。」吳歡打趣到。
「換什麼炮啊,買兩件衣服就算換炮了?你趕緊給我安排個好工作,我才是真的鳥槍換炮呢!」
「走,跟我去辦公室,孟院長已經交代好了,我今天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帶你入職。勞工合同已經給你列印出來了,上去簽個字就行,工資的話,實習期,每月四千六,三個月之後轉正,轉正期每月八千,還帶獎金提成以及加班費。你這崗位,加班的時候比較多,基本上每天都要加班,而且幾乎沒有休息日,所以,你要是算上加班費的話,每月輕輕鬆鬆一兩萬的是沒問題。」吳歡有條有理的說道,
張奕腦子裡其實沒有什麼錢的概念,但是隻身來到廊坪市,受了一個來月的窮之後,才意識到錢的重要性。
廊坪市人均收入三四千,自己一個月能拿兩萬的話,那也絕對是小康水平了。他不求什麼大富大貴,能夠踏踏實實生活就行。
雖然工作忙點,不過沒關係,醫生嘛,治病救人,犧牲自己一些休息時間又算得了什麼呢,也算是給自己積攢陰德了。
到了辦公室,吳歡拿出合同,直接翻到了最後,給他指了指工資待遇問題,上面的薪酬寫的清清楚楚。
算了算這筆錢,每月算上加班的基本收入就能夠達到兩萬了,如果再加上獎金的話,每筆獎金按照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發放,而且上不封頂,也是不少的一筆收入呢。
張奕滿心的歡喜,頓時幹勁十足,新的生活就要開始了,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早日轉正!
當時是被這種人突如其來的幸福沖昏了頭,合同總共有二十多頁,自己也沒怎麼看。
就掃了前兩頁幾眼,感覺全都是廢話連篇,而且,心裡對孟茹嫣很是信任,不會坑自己。
二話沒說,從桌上拿起一隻派克鋼筆就要簽字。
龍飛鳳舞,自己的中文名字和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全都寫在上面,確保萬無一失。
吳歡拿著合同,笑了笑。
「歡迎你入職孟氏集團!」說著,吳歡伸出手來,客套的跟張奕握手。
張奕這時候覺得有點不對勁,一邊跟吳歡握手,一邊問道:「孟氏集團?我入職的是北清大學附屬醫院啊,就算這裡有孟家的股份,我也應該是屬於醫院的人。畢竟,我是醫生嘛。」
「醫院是醫院,孟氏集團,是孟氏集團,你入職的就是孟氏集團,而且,你的職位,並不是醫生,醫生的薪資待遇額,怎麼會有這麼高啊!這是我們孟院長給你的特殊關照,一般人想要進孟氏集團,還進不了呢。」
當吳歡說完這句話,張奕腦子一下子蒙圈了,趕緊拿起自己手持的那份合同,仔細的看了看。
其實張奕的閱讀速度非常快,只是剛才他太過於信任孟茹嫣了,沒有多想什麼,直接簽了字。
現在才意識到,之前孟茹嫣說過這裡醫生的薪資待遇問題。即便對於廊坪市各個醫院來說,附屬醫院醫生的工資已經是最高的了,但是,基本工資以及加班費算在一起,也不可能到達兩萬,特殊專家才行。
自己這個連個華夏國本國認可的醫師資格證都沒有的實習醫生,不可能拿到這麼高的錢。
張奕看完了合同之後,一下愣住了,這合同上聘請張奕的職位,並不是醫生!而是私人保鏢!
張奕苦笑了一聲,看著吳歡,說道:「我……我只想當個醫生,不想當保鏢!」
「我們沒有逼著你簽合同啊,是你自己欣喜若狂的在上面簽字的。」吳歡臉上完全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你們這完全是坑害我啊,我……我就想老老實實的生活,當個普通醫生多好,為什麼要騙我當保鏢呢!我一大老爺們的,以前,我可是兵王!現在,就給孟茹嫣那小丫頭當保鏢!你們這叫啥?這叫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張奕心裡這叫一個窩火,在辦公室跟吳歡就嚷嚷起來。
吳歡倒是滿不在乎,反正合同簽了,她的任務也達到了,說道:「這是我們孟院長,哦不對,應該叫孟總,安排的。這對你來說,是好事啊,醫生到處都有,但是孟總的保鏢,而且是孟總欽點的保鏢,只有你一個,你之前不是一直想要接觸孟總嗎,現在機會來了!」
之前張奕確實是想要接觸孟茹嫣,那是因為他想趕緊找到孟茹嫣,跟她談倆人婚約的事情,不管真的假的,把這個婚結了,然後他完成任務,倆人各干各的,誰也不妨礙誰了。
可是現在,張奕的思路已經完全變了。
首先,他心裡確實有點喜歡孟茹嫣,第一次有了一種想要為一個女人放棄所有紅粉佳麗的那種衝動。
但是張奕又知道自己把控不住自己好色之徒的心性,所以,不敢貿然向孟茹嫣表白。
張奕更是沒有做好結婚,當別人丈夫的準備。
再一個就是,就算他自己做好準備了,那孟茹嫣那頭還不樂意呢。
孟茹嫣有恐男症啊,這是一種極其嚴重的心理疾病,想要克服這個疾病,還需要孟茹嫣自己,所以他也想給孟茹嫣時間。
不過,話說回來,當個保鏢也不錯,至少工資待遇比較高,而且,能夠跟孟茹嫣朝夕相處,這樣,爺爺問起他任務完成的怎麼樣的時候,他就能夠說一切進展順利!至少在表面上,給人一種,他已經跟孟茹嫣朝夕相處的感覺了。
「行了,別在這傻愣著了,把你的這些大大小小的包,先放在辦公室吧,簽字之時起,合同就已經開始生效,你現在已經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了。你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去北清大學,找到孟茹嫣。」
「找她幹嘛?」張奕問道。
「保鏢守則第一條就是,保鏢接到命令,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絕和知情的權利!」吳歡說著,遞給張奕一份跟新華字典一樣厚的保鏢守則。
「媽得,哪個狗娘養的寫的這個東西?」
「孟總寫的……」